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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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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09 证券简称:三友化工 公告编号:临2013-046号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提案的情况:否

●本次股东大会是否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否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公司所在地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58,255,235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1.79

(三)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向全体股东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么志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董事9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序号议案内容赞成

票数

赞成

比例

反对

票数

弃权票数是否通过
《关于调整201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9,958,8161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58,255,235100%

注:在审议《关于调整201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股东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唐山三友碱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范超律师、董学军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见证意见,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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