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085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司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已于2013年6月18日经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并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股票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2013)宁民二破字第00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大柴旦粤海化工有限公司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或“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13年6月19日依法指定贤成矿业重整期间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详见公司2013-059、060号公告)。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13.2.7、第13.2.8的规定,贤成矿业股票已于2013年7月18日起实施停牌,直至管理人依据西宁中院就贤成矿业重整计划作出的相关裁定向上交所提出的复牌申请获得批准为止。

 贤成矿业债权申报工作已于2013年8月20日结束,截至债权申报期届满日,共计131笔债权进行了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总额为人民币12,929,279,156.75元。目前管理人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已申报债权开展审查工作;对债权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管理人将及时向人民法院及公安机关进行举报,以切实保护公司、债权人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贤成矿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3年9月3日上午9时整在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召开。管理人将依法在本次会议上将债权审查情况提交本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并将及时对债权核查情况进行公告。望各债权人届时准时出席本次会议。

 同时,管理人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贤成矿业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8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