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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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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苏泊尔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叶继德董江
电话0571-868587780571-86858778
传真0571-868586780571-86858678
电子信箱yjd@supor.comdjiang@supor.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4,137,281,725.733,337,991,428.082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74,800,789.00220,037,418.6424.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9,537,849.83217,850,333.7328.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53,324,461.78352,027,676.93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30.34724.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30.34724.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7%7.8%0.9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4,893,414,424.614,960,254,989.12-1.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100,442,245.293,032,744,003.432.23%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9,84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SEB INTERNATIONALE S.A.S境外法人71.31%452,832,233285,739,740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76%74,703,631  
中国工商银行-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1.81%11,499,636  
申银万国-农行-BNP PARIBAS境外法人0.81%5,163,703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稳健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70%4,462,426  
UBS AG境外法人0.69%4,355,463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深境内非国有法人0.48%3,075,889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45%2,826,658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境内非国有法人0.45%2,825,840  
苏显泽境内自然人0.44%2,812,9902,109,74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大股东之中,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和苏显泽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国内厨房炊具及小家电行业较2012年同期有所回暖,公司外贸业务也恢复了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扩大经营规模,产品销量维持稳步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4,137,281,725.73元,同比增长23.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800,789.00元,同比增长24.89%;炊具业务实现收入1,801,823,989.37元,同比增长24.09%;电器业务实现收入2,268,787,801.68元,同比增长23.49%;内销业务实现业务收入2,636,467,848.01元,同比增长13.37%;外贸业务实现收入1,449,779,889.74元,同比增长48.3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苏显泽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35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早上9:00在公司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委托出席独立董事1人。独立董事王平心先生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书面委托独立董事Xiaoqing PELLEMELE女士代为出席并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显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于2013年7月1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取消授予预留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634,504,112股减至634,394,112股,注册资本将由634,504,112元变更为634,394,112元。因此,公司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募集资金总额70,463.2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41.4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3,885.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募集资金调整后本年度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本年度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更项目(含承诺投资投资总额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投资进度(%)状态日期实现的效益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总额-1 -2(3)=(2)/(1)   
承诺投资项目 
1.绍兴袍江年产925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5,00045,0001,038.2937,570.9583.49%2012年12月31日[注1]6,754.78
2.武汉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15,00015,00016,026.68106.84%2011年04月30日[注1]1,545.09
[注2]
3.越南年产790万口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3]12,00012,0003.1110,288.3185.74%2012年12月31日[注3]374.46
[注4]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2,00072,0001,041.4063,885.94----8,674.33----
超募资金投向报告期内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①????? 绍兴袍江年产925万(台)套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2008年10月31日完工,项目进度明显滞后,主要是由于当地政府和居民未协调好用地关系,征地及基建工作进度受到了影响,加上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将该项目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工程已经完成基础建设,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于2011年初完工并投产,第二阶段工程已于2012年末完成基础建设。
②????? 武汉年产800万口不锈钢、铝制品及不粘锅生产线技改项目原计划2009年6月30日完工,项目进度明显滞后,主要是考虑到现阶段炊具行业增长幅度较小,武汉一期生产基地生产效率不断提升,未来两年的产能基本能得到满足,加上2008年下半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决定推延项目的实施进度,该项目主体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并于6月初开始试生产。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3年8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2013年4月2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苏显泽先生、苏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此议案须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锁;

5)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7)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9) 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董事苏显泽先生、苏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苏显泽先生、苏艳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002032 股票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36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8日以邮件形式告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1:00在公司办公楼19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谢和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本次审议《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本金的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披露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38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07年定向增发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7]649号文原则性批复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24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SEB INTERNATIONALE S.A.S.(以下简称SEB国际)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元,共计募集资金72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0,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09,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8月2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568,0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63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7]第7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28,445,413.92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357,140.50元,以前年度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为-2,285,640.83元(系本公司于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苏泊尔(越南)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苏泊尔公司),其项目投入以美元计算,2006至2011年度分十期投入投资合计1,500万元美元,折合人民币105,143,165.64元);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413,975.99元,201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43,381.04元,2013年半年度产生外币折算差额为-537.48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38,859,389.9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700,521.54元,累计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为-2,286,178.31元。

截至 2013年 6 月 30日,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0,186,953.3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产生的外币折算差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每一笔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针对使用部门的募集资金使用,由使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报股东大会审批。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条 目原 条 款修 改 后 条 款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634,504,112元。公司注册资本为634,394,112元。
第十九条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634,504,112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为6000万股,其中:……….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634,394,112股。公司成立时发起人股份为6000万股,其中:……….
第二十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4,504,112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均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交易。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34,394,112股,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均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交易。

三、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7年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苏泊尔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12110120292000387304,186,953.32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121101201420002798480,000,000.00定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分行12110120142000280886,000,000.00七天通知存款
合 计 90,186,953.32 

[注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推迟,详见上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预计收益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之说明。

[注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出承诺投资总额,超出部分系取得的利息收入用于项目投资部分。

[注3] 该项目在第一阶段投产之后,已基本满足东南亚市场需求。公司管理层基于审慎投资原则,推迟了二期项目实施进度,二期项目已于2012年末建成投产。

[注4] 截至2013年6月30日,越南年产790万口炊具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2,000.00万元系根据投资总额1,500.00万美元按当时美元对人民币平均汇率(1:8)折算形成,实际投资过程中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不断下降,导致投资进度只有85.74%。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39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或“苏泊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资金经营需求及保证资金安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以增加流动资金的收益。

2、 投资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此类理财产品具备安全性高,风险低,本金有保障等特点,一般投资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权或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仅限于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央行票据、国债、金融债等资产;为控制风险,公司不得购买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权等高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同时公司仅仅向已与公司开展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具有良好信誉资质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商业银行购买。

3、 投资额度: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何时点,公司可以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八亿元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

4、 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有效。

5、 资金来源:用于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发生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1)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率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理财产品在理财期内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的,则公司存在理财产品提前到期的风险;

3) 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2、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财务总监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总部财务相关人员根据日常资金冗余情况拟定购置银行理财产品的品类、期限、金额、并报公司总部总监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2) 公司在选择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需选择资信良好的银行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且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中应明确界定产品类型为保本型。

3) 公司总部财务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的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或赎回措施,以控制投资风险;

4) 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对投资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履行的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的意见。

5)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流动资金金额逐步实施,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经公司严格的内控制度控制,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求及运营;

2. 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一般要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率,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保本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40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零一三年八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2012年2月8日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或“本公司”、“公司”)《公司章程》制定的。

2、本激励计划实施方式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580万股,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63,450.4112万股的0.914%。其中首次授予权益5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86%;预留1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03%,约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

3、预留部分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对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进行备案,并在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

4、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0元。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五年。

6、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激励计划草案至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公司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7、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公司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后30日内按相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0、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1、本计划签署时,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没有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第一章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开户银行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以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转让受到限制的公司股票,以及因公司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新增的相应股份
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中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锁定期限制性股票被锁定禁止转让的期限
解锁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即进入解锁期,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将在解锁期内按本计划规定分批、逐步解锁,解锁后激励对象可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由处置获授之限制性股票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章程》《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人民币元

第二章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完善苏泊尔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具体表现为:

一、建立对公司管理人员和重要骨干的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将激励对象利益与股东价值紧密联系起来,使激励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通过本激励计划的引入,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所需要的人才。

三、树立员工与公司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和公司文化。

四、本激励计划实施方式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目的是为了兼顾公司长期和近期利益,能更灵活地保留和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一)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2012年2月8日修订)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二)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计划激励对象为目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4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总部、各事业部高级管理人员;

(三)各事业部、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公司核心业务(技术、财务)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签署三年(含)以上劳动合同。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

本激励计划实施方式采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上回购的本公司股份。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8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14%。其中,首次授予562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86%;预留18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103%-,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28%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苏显泽董事长305.17%0.05%
徐波财务总监244.14%0.04%
叶继德副总经理兼董秘122.07%0.02%
其他激励人员49685.52%0.78%
预留部分183.10%0.03%
合计580100%0.91%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包括上一次激励计划部分)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须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确定当次授予的权益数量、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业绩考核条件等相关事宜,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后,报相关监管部门备案,并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授予情况的摘要及激励对象的相关信息。预留部分将于首次授予日起1年内授予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以及表现优异的现有员工。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禁售期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5年,就限制性股票而言,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授予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应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后30天内按相关规定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权、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如公司高管作为被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发生减持股票行为,则按照《证券法》中对短线交易的规定自减持之日起推迟6个月授予其限制性股票。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由董事会确定。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起1年内完成授予,在授予前将重新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内;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3、锁定期和解锁期

依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

自解锁日起,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48个月内分4期解锁,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及可解锁数量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0%
第二次解锁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三次解锁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四次解锁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40%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36个月内分3期解锁,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及可解锁数量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二次解锁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三次解锁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60%

注:以上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比例为达成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最大值的可解锁比例,实际解锁比例将根据实际达成的业绩指标进行调整。若出现根据当年业绩指标部分解锁的情况,则当年未解锁部分可以在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里在达成弥补业绩缺口的情况下解锁。

本计划有效期届满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票由公司以每股0元回购并予以注销。

4、禁售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无需支付价款即可获得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六、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与解锁考核指标

1、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

当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达成时,公司则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考核指标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除须满足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A、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公司业绩考核期,考核期自2013年起至2016年止;考核期内,公司每个考核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3 %;

“净资产收益率”指的是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若公司在考核期内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以后年度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为计算依据。

B、考核期内,根据每个考核年度的内销收入及内销营业利润的完成率,确定激励对象在各解锁期可获得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其中,X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收入,Y为各考核年度的内销营业利润):

单位:百万元

解锁安排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
内销收入指标(权重50%)
预设最大值(A)4952544759926591
最大值累计(L1)4952103991639122982
预设最小值(B)4746520057206292
内销收入完成率当X≥A100.00%
当A>X≥B50%+(X-B)/(A-B)*50%
当X<B0.00%
 
内销营业利润指标(权重50%)
预设最大值(C)372409450495
最大值累计(L2)37278112311726
预设最小值(D)330390429472
内销营业利润完成率当Y≥C100.00%
当C>Y≥D50%+(Y-D)/(C-D)*50%
当Y<D0.00%
总完成率内销收入完成率×50%+内销营业利润完成率×50%
各期解锁数量各期可解锁数量×考核期的完成率 + 弥补业绩缺口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i若解锁上一年度公司业绩出现如下情况时,激励对象当年度限制性股票的可解锁额度不得解锁,由公司回购注销:

a未达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b当内销营业利润Y<D*95%的情况;

c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均未达到预设最小值B和D指标。

ii若解锁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或其中一项指标超过预设最小值(B和D),则激励对象按照上表计算方式所得的比例解锁当年实际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当年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可在后续年度中通过弥补此年度业绩缺口的条件下解锁,此部分为“弥补业绩缺口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

iii若解锁上一年度公司业绩达成净资产收益率指标,且内销收入X及内销营业利润Y两项均超过预设最大值A和C指标,则激励对象可以按照预设的比例解锁当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iv若激励对象在以前年度存在ii点规定的部分解锁情况,则在后续年度若两项业绩指标累计均达到了最大值累计指标(L1和L2),亦即弥补了以前年度的业绩缺口,则激励对象可以在此条件下解锁以前年度未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即“弥补业绩缺口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若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未达成上述“弥补业绩缺口可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则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业绩考核期,以自然年为考核期间,并根据激励对象的岗位职责分别设置考核指标。激励对象个人业绩年度考核不合格,则只能解锁在此前个人业绩合格的各考核期根据上述公司业绩完成率确定的可解锁限制性股票。

七、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被授予或解锁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配股

Q=Q0×P1×(1+n)/(P1+P2×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缩股

Q=Q0×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缩股比例(即1股公司股票缩为n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若公司在激励对象被授予或解锁前有增发或定向增发情况,则不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前述情况时决定调整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八、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锁定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锁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62万股(不包括预留部分),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3888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锁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具体金额应以实际授予日计算的股份公允价值为准。按上述假设的562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3888万元,并假设授予日为2013年10月初,则2013年-2017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万元)201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
38883891458106968029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第五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一)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当公司出现终止计划的上述情形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每股0元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一)因公司原因,导致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但激励对象仍在公司内,或在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内任职的,该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享有的各项权利不变。

(二)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的职务变更,或因前列原因导致公司解除与激励对象劳动关系的,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计划要求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每股0元回购注销。

(三)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对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锁条件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锁权利,但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每股0元回购注销。

(四)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在离职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锁条件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锁权利,对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解锁。

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业绩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五)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当激励对象因公负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在离职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锁条件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锁权利,对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解锁。

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业绩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解锁条件。

2、当激励对象非因公负伤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时,在离职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锁条件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锁权利,但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公司以每股0元回购注销。

(六)激励对象身故:

激励对象身故的,在身故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达成解锁条件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可以保留解锁权利,对尚未达成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解锁。限制性股票可由其指定的财产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代为持有,本计划规定的各项权利保持不变。

董事会可以决定其个人绩效考核条件不再纳入行权和解锁条件。

(七)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六章 附则

一、本计划在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41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取消授予预留的110,000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注销。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13年7月1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13-037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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