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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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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漳州发展股票代码000753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 勤林惠娟
电话(0596)2671753(0596)2671753
传真(0596)2671876(0596)2671876
电子信箱zzdc753@sina.cnzzdc753@sina.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报告期(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收入(元)1,255,316,986.851,338,121,927.43-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2,126,213.8930,053,877.64-26.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1,611,967.5526,894,437.90-1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5,882,137.21-14,750,623.6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07-28.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07-28.5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5%4.64%-1.59%
项 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3,135,584,751.542,892,049,479.178.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732,494,430.77716,694,269.232.20%
股本(股)411,193,403316,302,61830%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5,836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6.23%66,749,891------
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总公司国有法人14.68%60,362,914------
陈列坤境内自然人0.46%1,881,480------
徐斌境内自然人0.41%1,701,730------
高少华境内自然人0.35%1,434,710------
徐梅白境内自然人0.31%1,278,390------
余齐玉境内自然人0.23%950,160-------
顾安琪境内自然人0.23%929,910------
魏冬境内自然人0.22%895,808------
袁槐庆境内自然人0.21%880,52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以上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稳健发展仍是公司坚持的主基调,通过严格强化内控制度的执行,并根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的建设,降低各业务板块的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水务集团围绕“保障供水、提升服务、发展增效、确保安全”这一主线,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在确保供水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011.04万元,净利润 603.44万元,实现供水总量3802.45万立方米,售水总量2630.3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1551.38万立方米。水务集团在保证供、售水及污水处理稳定增长的同时, 继续加强管网延伸并积极推进金峰水厂、漳浦水务扩建工作,以投资带动效益,做大做强水务业务。

公司汽贸业务经销的一汽丰田、东风本田等日系车在消化2012年钓鱼岛事件影响,让利销售,减少亏损的同时,借助长安福特车系新车上市的契机,加强营销推介,新建的三家长安福特4S店销售实现大幅增长,获得全面盈利,带动公司汽贸业务总体扭亏为盈。报告期内汽贸业务实现销售收入6.17亿元,但受日系品牌4S店亏损影响,整体盈利能力仍然较低,共实现净利润315.58万元。

报告期内,受欧债危机不断恶化,全球贸易增长的动力不足,需求趋向低迷,我国贸易行业面临的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面对日趋复杂的贸易环境,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与国内各工厂的沟通和联系,以降低低迷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贸易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75亿元,同比下降43%,其中进出口贸易收入 1.43亿元,内贸业务收入2.32亿元。

房地产方面: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南靖靖城晟发名都项目,一期开发的工程已实现竣工验收,推进二期存量房的销售,公司将优化调整后期的产品,使之更符合市场客户的需求。欣宝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江滨路项目,目前已进入内外墙装修阶段,店面开盘筹备也已完成,争取年底实现竣工验收。与厦门国贸合作的两项目:漳华路C地块(由项目公司漳州市天同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及东南花都项目(由项目公司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均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一级土地开发方面,报告期内收到378万元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款项。公司与龙文区政府合作开发的漳华路龙文段配套开发用地一级开发项目在年初进入A地块的前期开发准备阶段;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地块的一级开发项目,今年拟开发商住用地20亩,正在进行报批工作,其配套项目江滨路和江滨公园建设亦已基本完成;与诏安县政府合作开发的诏安县江滨新区南区一级土地开发征地工作已基本完成。

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坚持“质量、进度、安全并重”的方针,不断推进水务工程和房建工程两个板块建设,完成海峡花卉集散中心交易、管理中心及其附属工程及二次装修、给水管道工程、晟发名都房建工程、南靖县保障房工程等工程的建设任务,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33%。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5,531.70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833.85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212.62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无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一)2013年4月,公司出资3,000万元成立福建华骏天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2013年6月,公司以255万元的价格收购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公司持有其51%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庄文海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3--020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08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8月27日在公司21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与表决董事9名,独立董事庄宗明先生、魏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满足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资金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的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2011G10地块完成二级开发时止。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闽荷花卉合作(漳州)有限公司签署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由闽荷花卉承接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以北青年路以东的欣江悦景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为5,402,722元。

鉴于闽荷花卉合作(漳州)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先生、林奋勉先生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问责制度》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承接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相关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及与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除此之外,均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15.08万元,均为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严格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独立董事: 庄宗明 薛祖云 魏建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3--022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宝地产”)与闽荷花卉合作(漳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荷花卉”)签署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由闽荷花卉承接欣宝地产位于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以北青年路以东的欣江悦景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为5,402,722元。

鉴于闽荷花卉合作(漳州)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的附属企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3年0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庄文海、林奋勉均回避表决,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主体介绍

(一)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友朋

注册资本: 柒仟万圆整

住 所: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30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欣宝地产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8,663.28万元,净资产为5,466.22万元,该项目未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未产生收益。

(二)闽荷花卉合作(漳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文宁

注册资本: 贰仟万圆整

住 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六层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与荷兰花卉经济技术的合作、交流,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咨询;园艺植物种植;绿化工程施工;造林;园林机械及器具销售; 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12年12月31日,闽荷花卉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404.54万元,净资产为2,054.9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505.99万元,净利润 282.92万元。

履约能力:闽荷花卉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欣宝地产与闽荷花卉签署《施工合同》,由闽荷花卉承接欣宝地产欣江悦景景观工程。

1. 工程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以北,青年路以东

2. 工程总面积:105972平米

3. 工程内容:园林建筑、道路景观、水电、绿化及土方等

4.合同工期:75日

5. 工程合同价款:5,402,722元。

四、合同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合同。

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程建设所需的苗木材料由闽荷花卉采购。

工程结算方式:①按月支付进度款,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半个月,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90%;③工程结算审计后半个月,付至结算总价的95%;④余款一年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定价政策和依据: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平等、互利的原则,履行了招标程序,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加风险包干的方式确定,定价与独立第三方的定价一致。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属欣宝地产业务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施工合同的议案进行审核,公司事先已向我们提供了该议案的相关材料,并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签署的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符合双方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且项目履行了招标程序,定价依据体现了公开、公平原则。会议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均进行了回避表决,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⒈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⒊ 《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3--02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借款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同地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以自有资金为其提供资金额度不超过4,500万元的借款,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天同地产开发的2011G10地块完成二级开发时止。额度在最高限额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其收取资金占用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天同地产另一股东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股比为其提供同比例的资金借款。

2013年0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公 司: 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

住 所: 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689号蓝田镇科技综合楼307室

法定代表人:熊之舟

注册资本: 贰亿圆整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二○一二年一月十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与管理;建筑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金属材料、百货销售;物业服务;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81%,公司占比19%。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天同地产经审计总资产35,371.96万元,净资产19,489.54万元;天同地产开发的2011G10地块处于开发阶段,目前尚未产生收益。

天同地产的另一股东方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6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议案的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且另一股东方按股比提供同比例借款,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其他

除上述对外财务资助情况,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协议书

2.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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