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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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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264 证券简称:新华都 公告编号:2013-039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新华都股票代码00226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龚严冰戴文增
电话0591-879879720591-87987972
传真0591-879879820591-87987982
电子信箱CIO@nhd.com.cncounselor@nhd.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789,478,844.843,290,651,847.1115.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98,027.1890,591,899.91-80.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914,937.0986,685,957.42-80.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89,576,944.58-85,895,939.48120.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30.17-82.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30.17-82.3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3%7.57%-6.2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361,335,135.073,397,122,771.16-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306,180,947.831,320,072,539.11-1.05%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275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华都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09%227,891,93416,391,934  
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81%42,282,000  
林汉文境内自然人4.72%25,549,756  
陈双玉境内自然人4.67%25,279,600  
陈发树境内自然人2.02%10,927,95610,927,956  
陈志勇境内自然人1.90%10,312,900  
陈秀圈境内自然人1.48%7,995,344  
林宗杰境内自然人1.11%6,010,000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8%5,850,000  
陈志程境内自然人1%5,400,0005,4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新华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陈志勇先生、陈志程先生系新华都集团法定代表人陈发树先生的弟弟。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新华都集团、福建新华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陈发树先生、陈志勇先生和陈志程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无。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国内外经济环境仍然错综复杂,我国宏观经济增速延续回落态势,零售行业总体表现乏力,行业景气和增长处于低位徘徊,同时电商的分流、商业地产供给上升过快以及人力租金成本上升等也对传统零售行业发展形成较大压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坚持“顾客第一、保证满意”的服务承诺,深化细节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加大门店整合力度,特别是对华东区域部分门店进行了关闭处理,同时,公司尝试多元化经营即加大商业地产投资力度,力争与主业形成产业优势互补。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89,478,844.8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5.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98,027.1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0.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914,937.09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0.49%。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9家,关停3家,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门店总数为129家,其中百货8家(经营总面积约11.478万平方米)、百货超市综合体1家(经营总面积约3.3万平方米)、超市120家(其中6,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卖场共51家);公司连锁门店面积近92万平方米,平均单店面积超过7,100平方米。

2、报告期内公司行业状况分析

2013年上半年,面对错综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国家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改革促调整,以调整促发展,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24.8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7.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7万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2.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7个百分点,其中商品零售总额9.89万亿元,同比增长13.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4%,比上年同期回落0.9个百分点,居民消费价格基本稳定;福建省内,2013年上半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2.28亿元,同比增长13.3%。

2012年以来,受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物价上涨和对经济前景不确定性以及网络零售等新兴零售模式的快速发展扩张等影响,零售业态结构、经营模式乃至整体格局出现了新的调整变化,连锁零售企业普遍出现明显的销售增长乏力情况,传统连锁零售企业的经营受到冲击。另一方面,由于国内市场的巨大潜力,加上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的出台,着力于释放内需潜力、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和服务消费,以及消费者对生活品质的追求和城镇化的推进,未来中国消费市场仍将会表现出积极的发展态势。未来,零售企业将加快转型升级,实体与网络零售加快融合,通过全渠道、复合型、差异化经营,加强供应链管理,跨区域并购重组,加快业态创新、品牌建设以及绿色循环发展,提高行业组织化程度与整体质量水平。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赣州新华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和福建华都置业有限公司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文贵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37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0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2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文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002264 公告编号:2013-038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11点在福州市五四路162号华城国际北楼28层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付小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审议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新华都购物广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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