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的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国泰君安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协议,现增加国泰君安为本公司旗下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0273)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

 自2013年8月29日起,投资者均可在国泰君安各网点及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办理分别以国泰君安的相关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国泰君安销售网站:www.gtja.com

 国泰君安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666

 2、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0755-8839900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极端情况下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保本基金在保本期间开放申购、转换转入,或在当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前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或者发生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不适用保本条款情形的,相应基金份额不适用保本条款。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