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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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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38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3年8月19日以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13年8月27日,会议在公司总部(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二楼第三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陈正生先生在外地,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独立董事章新蓉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王秀莉女士因公,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董事夏康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徐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补充运营资金,公司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最终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5年期。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4、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6、担保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7、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8、上市场所

本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行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10、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一切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网上网下发行比例、是否设置回售或赎回条款、是否附加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确定担保相关事项、信用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签署、呈报、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

(5)如我国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7)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8)当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时,可根据中国境内的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等要求做出偿债保障措施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2013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3—039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13年9月13日下午14: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12日下午15:00—2013年9月13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下午15:00—2013年9月13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二楼一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9日

6、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3年9月9日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 发行规模

2.2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 债券品种及期限

2.4 债券利率

2.5 募集资金用途

2.6 担保安排

2.7 发行方式

2.8 上市场所

2.9 决议的有效期

2.10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3年9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3年9月11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

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

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9月11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的程序操作。

2、投票代码:360514; 证券简称:开发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以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100.00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0
2.1发行规模2.01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2.02
2.3债券品种及期限2.03
2.4债券利率2.04
2.5募集资金用途2.05
2.6担保安排2.06
2.7发行方式2.07
2.8上市场所2.08
2.9决议的有效期2.09
2.10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2.1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包括了对议案1和议案2的全部表决。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1和议案2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1和议案2中部分或全部表决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以先对议案1和议案2的部分或全部的表决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2日15:00时至2013年9月13日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结果查询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联系地址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铜元局刘家花园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联 系 人:钱 华、谌 畅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8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序号议案名称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品种及期限   
2.4债券利率   
2.5募集资金用途   
2.6担保安排   
2.7发行方式   
2.8上市场所   
2.9决议的有效期   
2.10对董事会的其他授权事项   

注:1、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弃权”等选项下的“□”打“○”表示选择。

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的,视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委托书可自行打印,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公章。

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

委托人签章:

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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