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3 年8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半年报事后审核反馈意见,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因在填报系统中误选“不适用”项,导致所填数据未能导出,现已修订。
在《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节增加以下内容: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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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更正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无影响,《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敬请查阅。公司就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