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3月6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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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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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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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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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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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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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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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因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遵从其规定;
(3)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4)本基金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5)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买入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在任何交易日日终,持有的卖出期货合约价值不得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的20%;本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在任何交易日内交易(不包括平仓)的股指期货合约的成交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6)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7)法律法规、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8)作为完全复制指数的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不受、不计入《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下列限制:①一只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②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9)因证券及期货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股调整或成份股市场价格变化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基金的建仓期为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10%。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盈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现有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13年6月30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管理1只封闭式基金、44只开放式基金。封闭式基金有科瑞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有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行业领先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上证中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岁丰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资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永旭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恒生中国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易方达中小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双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天天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保证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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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4次,为纯被动指数基金或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复苏步伐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放缓。新一届政府采取相对稳健的货币政策,着手规范“影子银行”及社会存量资金期限错配问题,尤其在二季度末流动性供给明显收紧。在企业盈利水平较弱和市场流动性相对紧张的双重压力下,上证指数上半年跌幅达12.78%,而且创出近四年来的新低。市场结构分化进一步加剧,沪深300指数下跌12.78%,中小板指数上涨5.19%,创业板指数则大涨41.72%。从行业表现来看,电子、信息服务、信息设备等科技类行业指数出现大幅上涨,医药、消费等行业表现稳定,煤炭、有色、钢铁等资源类行业则大幅下跌。
本基金于2013 年3 月6 日正式成立,并于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作为被动型指数基金,报告期内,本基金按照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沪深300指数,取得与标的指数基本一致的业绩表现。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688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3.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10%,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13%,日跟踪误差为0.34%,年化跟踪误差5.193%。因本报告期包含了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之中,本基金建仓期结束之后的跟踪误差等指标已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中国经济仍将处于相对缓慢的复苏阶段。短期的经济增速下降和企业盈利下滑是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所付出的代价,当前A股市场充分反映了短期内的中国经济状况。预计下一阶段的宏观政策将在稳增长、保就业的“下限”和防通胀的“上限”之间动态平衡,当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则以调结构为主要着力点。从长期看,新一届政府推动“城镇化”以维持相对高水平的劳动力供给和资本投入、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关键手段,我们对中国经济告别粗放式增长模式、走向长期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目前,以沪深300指数为代表的高股息率、业绩稳定的蓝筹股板块估值已经处于历史底部,中长期投资价值已经显现。
作为被动投资的基金,本基金将继续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期望本基金为投资者分享中国证券市场蓝筹股长期成长提供良好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公司营运总监担任估值委员会主席,研究部、投资风险管理部、监察部和核算部指定人员担任委员。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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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2.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8688元,基金份额总额1,213,866,852.0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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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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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本报告期实际报告期间为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均无同期对比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叶俊英,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优造,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荣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762号《关于核准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04,307,415.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3,60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ETF)、发起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间为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8日,募集金额总额为1,104,263,810.00元人民币(含所募集股票市值)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1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43,605.00元,经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09号审验报告予以审验。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制定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为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12月31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而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以及由本基金申购赎回对价现金替代成分股票在未补足(或未强制退款)前形成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而来的未实现平准金。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采用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4)在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最多4次,收益分配比例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使收益分配后基金累计报酬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5)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证券交易所或基金登记结算机构对场内份额收益分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参照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进行估值。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粤财信托、广发证券投资本基金相关的费用按基金合同及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支付。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0,无抵押债券。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1,029,719,426.21元,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12,390,998.03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等交易不活跃情况、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于上述事项影响期间不将相关股票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初未持有公允价值归属于第三层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本期净转入/(转出)第三层级0.00元。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7.2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www.efunds.com.cn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或“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注:持有人户数包含场外份额持有人户数。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注:本表统计的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均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8.4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03月06日。期末基金总份额包含场外份额1,129,559,437份;总申购份额包含场外总申购份额1,129,559,437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a)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减少交易单元,新增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两个交易单元,新增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个交易单元,新增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个交易单元。
b) 本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基金的交易单元。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 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 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c) 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如下:
1)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
2) 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基金简称 | 易方达沪深300ETF发起式 |
基金主代码 | 510310 |
交易代码 | 510310 |
基金运作方式 | 交易型开放式(ETF)、发起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3月6日 |
基金管理人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213,866,852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13年3月25日 |
投资目标 |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形导致基金无法完全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时,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张南 | 田青 |
联系电话 | 020-38797888 | 010-67595096 |
电子邮箱 | csc@efunds.com.cn | tianqing1.zh@ccb.com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 881 8088 | 010-67595096 |
传真 | 020-38799488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efunds.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3楼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0,143,207.86 |
本期利润 | -135,783,341.19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116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13.12%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312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054,565,335.01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0.8688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4.66% | 1.86% | -15.57% | 1.86% | 0.91% | 0.00% |
过去三个月 | -10.71% | 1.44% | -11.80% | 1.45% | 1.09% | -0.01% |
过去六个月 | - | - | - | - | - | - |
过去一年 | - | - | - | - | - | -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3.12% | 1.33% | -16.10% | 1.41% | 2.98% | -0.08%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林飞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易方达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 | 2013-03-06 | - | 10年 | 博士研究生,曾任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指数与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易方达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林伟斌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03-06 | - | 5年 | 博士研究生,曾任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研究员,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数与量化投资部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兼指数量化研究员。 |
资 产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8,860,402.27 |
结算备付金 | 390,215.85 |
存出保证金 | 681,583.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2,110,424.24 |
其中:股票投资 | 1,042,110,424.24 |
基金投资 | - |
债券投资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28,253.49 |
应收利息 | 2,335.15 |
应收股利 | 3,341,925.86 |
应收申购款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63,594.54 |
资产总计 | 1,055,978,734.8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69,488.05 |
应付赎回款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76,825.91 |
应付托管费 | 95,365.16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2,404.06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399,316.66 |
负债合计 | 1,413,399.84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1,213,866,852.00 |
未分配利润 | -159,301,516.99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54,565,335.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55,978,734.85 |
项 目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131,864,501.66 |
1.利息收入 | 1,058,700.42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1,058,582.85 |
债券利息收入 | 117.57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1,879,033.34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2,968,497.95 |
基金投资收益 | - |
债券投资收益 | 26,702.4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14,820,828.8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45,926,549.05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1,124,313.63 |
减:二、费用 | 3,918,839.53 |
1.管理人报酬 | 1,840,109.69 |
2.托管费 | 368,021.90 |
3.销售服务费 | - |
4.交易费用 | 1,460,872.26 |
5.利息支出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6.其他费用 | 249,835.6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5,783,341.19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5,783,341.19 |
项目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04,307,415.00 | - | 1,104,307,415.00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35,783,341.19 | -135,783,341.19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109,559,437.00 | -23,518,175.80 | 86,041,261.2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139,559,437.00 | -30,315,751.02 | 1,109,243,685.98 |
2.基金赎回款 | -1,030,000,000.00 | 6,797,575.22 | -1,023,202,424.7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13,866,852.00 | -159,301,516.99 | 1,054,565,335.01 |
股票
代码 | 股票
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
原因 | 估值
单价 | 复牌
日期 | 开盘
单价 | 数量(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
估值总额 | 备注 |
000999 | 华润三九 | 2013-06-03 | 重大事项 | 29.60 | 2013-08-19 | 26.51 | 91,807 | 2,753,996.61 | 2,717,487.20 | - |
600547 | 山东黄金 | 2013-04-03 | 重大事项 | 32.13 | 2013-07-01 | 28.77 | 80,496 | 2,706,903.62 | 2,586,336.48 | - |
600598 | 北大荒 | 2013-05-27 | 重大事项 | 8.35 | 2013-07-19 | 8.35 | 171,459 | 1,275,636.82 | 1,431,682.65 | - |
601918 | 国投新集 | 2013-05-16 | 重大事项 | 7.55 | 2013-08-23 | 5.05 | 132,882 | 1,153,043.30 | 1,003,259.10 | - |
601989 | 中国重工 | 2013-05-17 | 重大事项 | 4.52 | - | - | 1,029,255 | 4,938,938.24 | 4,652,232.60 |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广发证券 | 259,426,696.01 | 9.39%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
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广发证券 | 101,428.14 | 16.11% | - |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840,109.69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
项目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368,021.9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粤财信托 | 10,002,600.00 | 0.82% |
广发证券 | 2,062,426.00 | 0.17%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中国建设银行 | 8,860,402.27 | 140,526.73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042,110,424.24 | 98.69 |
| 其中:股票 | 1,042,110,424.24 | 98.69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9,250,618.12 | 0.88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4,617,692.49 | 0.44 |
7 | 合计 | 1,055,978,734.85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6,238,602.41 | 0.59 |
B | 采矿业 | 75,391,527.69 | 7.15 |
C | 制造业 | 371,546,784.62 | 35.23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33,966,618.83 | 3.22 |
E | 建筑业 | 42,111,690.35 | 3.99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27,441,203.96 | 2.60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2,332,960.48 | 2.12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1,834,601.25 | 2.07 |
J | 金融业 | 352,631,647.86 | 33.44 |
K | 房地产业 | 59,382,188.49 | 5.63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6,625,195.80 | 0.63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6,243,122.54 | 0.59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2,815,595.56 | 0.27 |
S | 综合 | 13,548,684.40 | 1.28 |
| 合计 | 1,042,110,424.24 | 98.8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5,101,934 | 43,723,574.38 | 4.15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3,597,744 | 41,733,830.40 | 3.96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756,766 | 26,305,186.16 | 2.49 |
4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721,436 | 25,425,609.72 | 2.41 |
5 | 000002 | 万 科A | 2,193,967 | 21,610,574.95 | 2.05 |
6 | 600000 | 浦发银行 | 2,528,013 | 20,931,947.64 | 1.98 |
7 | 600837 | 海通证券 | 2,029,516 | 19,036,860.08 | 1.81 |
8 | 601398 | 工商银行 | 4,667,199 | 18,762,139.98 | 1.78 |
9 | 600519 | 贵州茅台 | 93,719 | 18,028,724.03 | 1.71 |
10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741,602 | 17,642,428.26 | 1.6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98,298,832.29 | 9.32 |
2 | 600036 | 招商银行 | 84,712,776.41 | 8.03 |
3 | 601166 | 兴业银行 | 61,046,906.78 | 5.79 |
4 | 601318 | 中国平安 | 59,878,460.90 | 5.68 |
5 | 600000 | 浦发银行 | 49,484,002.27 | 4.69 |
6 | 000002 | 万 科A | 46,217,053.19 | 4.38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1,854,012.45 | 3.97 |
8 | 600837 | 海通证券 | 41,411,392.94 | 3.93 |
9 | 601328 | 交通银行 | 39,405,812.75 | 3.74 |
10 | 601398 | 工商银行 | 37,010,880.70 | 3.51 |
11 | 600519 | 贵州茅台 | 33,219,192.68 | 3.15 |
12 | 601088 | 中国神华 | 30,387,545.73 | 2.88 |
13 | 601288 | 农业银行 | 29,776,129.90 | 2.82 |
14 | 000651 | 格力电器 | 28,490,730.50 | 2.70 |
15 | 601601 | 中国太保 | 24,828,741.37 | 2.35 |
16 | 000001 | 平安银行 | 23,460,413.19 | 2.22 |
17 | 600104 | 上汽集团 | 21,849,898.77 | 2.07 |
18 | 601668 | 中国建筑 | 21,769,560.87 | 2.06 |
19 | 600048 | 保利地产 | 21,131,009.99 | 2.00 |
20 | 600887 | 伊利股份 | 20,303,088.60 | 1.9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106 | 莱宝高科 | 60,417,461.31 | 5.73 |
2 | 600221 | 海南航空 | 42,619,173.73 | 4.04 |
3 | 000002 | 万 科A | 22,105,430.30 | 2.10 |
4 | 000651 | 格力电器 | 13,439,330.45 | 1.27 |
5 | 000001 | 平安银行 | 11,276,770.80 | 1.07 |
6 | 000858 | 五 粮 液 | 8,684,783.34 | 0.82 |
7 | 000157 | 中联重科 | 7,223,995.04 | 0.69 |
8 | 000538 | 云南白药 | 6,582,183.67 | 0.62 |
9 | 000046 | 泛海建设 | 6,499,342.43 | 0.62 |
10 | 002146 | 荣盛发展 | 6,263,557.13 | 0.59 |
11 | 002024 | 苏宁云商 | 5,759,740.53 | 0.55 |
12 | 000895 | 双汇发展 | 5,372,175.94 | 0.51 |
13 | 000423 | 东阿阿胶 | 5,314,700.87 | 0.50 |
14 | 002353 | 杰瑞股份 | 5,289,176.96 | 0.50 |
15 | 601988 | 中国银行 | 5,217,741.71 | 0.49 |
16 | 600150 | 中国船舶 | 5,208,852.17 | 0.49 |
17 | 002415 | 海康威视 | 5,157,403.16 | 0.49 |
18 | 002310 | 东方园林 | 4,998,949.95 | 0.47 |
19 | 002570 | 贝因美 | 4,877,309.61 | 0.46 |
20 | 002236 | 大华股份 | 4,870,315.05 | 0.46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2,271,267,301.52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492,912,853.28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681,583.45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528,253.49 |
3 | 应收股利 | 3,341,925.86 |
4 | 应收利息 | 2,335.15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63,594.54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4,617,692.49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1,688 | 719,115.43 | 1,158,270,503.00 | 95.42% | 55,596,349.00 | 4.58%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 10,002,600.00 | 0.82% |
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76,900.00 | 0.39% |
3 |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70,900.00 | 0.28% |
4 | 许玉善 | 2,999,500.00 | 0.25% |
5 | 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积极进取投资账户 | 2,647,300.00 | 0.22% |
6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48,335.00 | 0.19% |
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62,426.00 | 0.17% |
8 | 李后定 | 2,025,282.00 | 0.17% |
9 | 陈前玉 | 2,000,000.00 | 0.16% |
10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37,548.00 | 0.16%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0.00 | 0%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10,002,600.00 | 0.82% | 10,002,600.00 | 0.82% | 3年 |
其他 | - | - | - | - | |
合计 | 10,002,600.00 | 0.82% | 10,002,600.00 | 0.82% |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 | 1,104,307,415.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1,139,559,437.00 |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1,030,000,00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213,866,852.00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申银万国 | 4 | 1,475,394,108.32 | 53.39% | 109,275.92 | 17.36% | - |
招商证券 | 3 | 846,874,358.56 | 30.64% | 347,570.94 | 55.22% | - |
广发证券 | 2 | 259,426,696.01 | 9.39% | 101,428.14 | 16.11% | - |
平安证券 | 2 | 181,859,241.65 | 6.58% | 71,159.51 | 11.31%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申银万国 | 622,820.00 | 100.00% | - | - | - | - |
招商证券 | -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