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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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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珠江、*ST珠江B股票代码000505、20050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俞翠红俞翠红
电话0898-685837230898-68583723
传真0898—685810260898—68581026
电子信箱hnpearlriver@21cn.nethnpearlriver@21cn.net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7,223,021.13108,341,956.20-1.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4,455,008.65-37,734,798.44-7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72,879,625.27-59,037,643.78-23.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3,861,109.19-35,592,424.56-23.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5-0.09-7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0.09-7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3.76%-9.93%-23.8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1,398,816,127.891,424,764,273.52-1.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44,215,702.94237,625,634.44-39.31%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0,36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6.36%112,479,478 质押20,000,000
张晓霞境内自然人0.46%1,949,250   
陈明伟境内自然人0.43%1,827,900   
胡正秀境内自然人0.37%1,600,000   
王德富境内自然人0.36%1,540,100   
欧雷境内自然人0.35%1,500,000   
北京中金信帛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34%1,464,419   
梁碧君境内自然人0.33%1,408,463   
南华金融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3%1,299,5001,299,500  
盛伏波境内自然人0.28%1,191,89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股东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王德福通过普通证劵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国民族证劵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劵账户持有1540100股,实际合计持有1540100股。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对武汉美林青城三期的开发,目前已取得立项批复,完成了地质详细性勘察、现场拆迁清理、基础桩试桩等,根据规划要求(武规地字(2003)271号文件和武土交确字[2003]第073号),公司将以扩大用地方式转让紧邻徐东村开发用地1.33公顷土地给徐东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承接单位,从而完成扩征三期开发用地东侧约同等面积的开发地,目前已获得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待土地转让和扩征手续完成,即可开工建设三期项目。

2、石家庄鹿泉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

上半年完成了1号地块涉及拆迁企业的评估工作,稳步推进了拆迁工作,进行了规划报审、市政方案论证,深化了方案设计,完成了户型、立面的最终修订方案,基本达到了初步设计深度,并部分开始了施工图的设计,待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始补偿的发放和土地收回工作,为下半年开工“抢时间、抓进度”。

3、木林镇铁路专用线及煤炭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由于政府对煤炭行业的治理整顿和关停并转一些高污染企业,本项目的煤炭经营许可证一直在等待政府部门的审批,相关的立项和生产线建设工作无法按原计划进行,因此项目所在土地暂时闲置。根据最新相关政策,政府已停止煤炭经营许可证的审批,自6月份起公司与合作方众和投资公司开始对该项目进行正式立项工作。同时公司已委托合作方与一些大客户合作开展了煤炭贸易业务,一方面可为后续自主生产经营积累经验和拓展销售渠道,另一方面可保证前期投资收益的实现。

4、湖北郧西铁矿项目:杜家湾铁矿已完成了详查备案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具体的开采方案及矿山建设方案。赵家院矿区地质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已完成设备购置和和全部生产线的安装调试,已具备年产40万吨铁精粉的生产能力。上半年开始部分采矿和铁精粉生产操作。但由于矿区原有电力供应无法满足铁矿开采和生产设备用电的需要,公司需对电力线路进行改造和扩容,同时矿区原有的80多户居民的搬迁工作因补偿问题拖延了进度,使得赵家院矿区未能达到预定的采矿规模,预期的生产量大辐度减少,目前公司正抓紧完成电力改造和居民搬迁补偿等,预计10月份完成80多户居民搬迁和电力改造,届时可进行规模化的采矿和生产。

5、今年上半年海南珠江物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完成营业收入6,550.60万元(较上年同期收入增长了1453.90万元),营业成本支出6,651.79万元,缴纳营业税金461.38万元,亏损约120万元。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劳动用工成本上涨,员工的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了716.02万元。

6、酒店旅游服务业务稳健发展,实现业务收入3476万元,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其中三亚万嘉酒店管理公司继续加强内部管理,采取多种营销方式,上半年完成营业收入2,196万元,实现净利润646万元(未含折旧)。

牡丹江市珠江万嘉旅游投资发展集团公司上半年实现经营收入1280.88万元。继冬季旅游季结束后,今年重点对雪乡夏季旅游进行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研发策划了多项旅游主题产品,并加强针对性宣传,根据商务客户旅游不同需求的产品量身定制多样化服务,为夏季雪乡度假经营扩大知名度。

下半年将加强雪乡旅游产品的内涵组合,依据新的《旅游法》实施旅游管理和景区保护,提升加大景区的宣传、管理,做好冬季旅游经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 *ST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3-022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审议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 “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 (暂名)”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以5000万元受让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80%的股权。本次完成股权收购后,公司将以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为主体开发位于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海润路20号地块的房地产项目(暂定名为“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 该项目用地现为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持股96.25%)的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的管桩生产厂房所在地。该项目的建设规划、投资规模等需待项目用地完成土地变更用地性质及国有土地出让等手续后按政府规划和立项指标进行测算,后续对该项目的具体投资事项再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对外投资公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珠江 *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3-023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3年8月23日本公司(以下称甲方)与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签订《关于“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暂名)合作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以先期投资5000万元受让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80%股权的方式,与乙方合作并以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为开发主体对目标公司的生产厂房所在地块开发建设“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暂名)(以下简称该项目),该地块位于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海润路20号,毗临三亚市高铁站北面,属于火车站商业圈内。

2、投资标的名称: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

3、投资金额:5000万元。

4、由于历史原因(详见本公告第二、2、投资标的股权对应的土地情况介绍)目标公司目前尚未取得拟开发用地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待取得该地块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后,目标公司尚需要向国土部门申请将该地块从工业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开发用地和国有土地出让所涉及的“招、拍、挂”的工作,直至目标公司合法取得该项目用地手续。因此本次交易存在政府部门对土地权属的审批风险。协议约定如果目标公司未能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该地块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本公司将要求乙方退回全部投资款项。

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获得目标公司80%的控股权,在完成土地变更用地等合法手续后,将着手在目标公司现有厂房所在地块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的建设规划、投资规模等需待项目用地完成土地变更用地性质及国有土地出让等手续后按政府规划和立项指标进行测算,后续对该项目的具体投资事项需另行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3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书》,本公司以先期投资5000万元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0%股权的方式,与乙方合作并以目标公司为开发主体对目标公司的生产厂房所在地块开发建设“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暂名)。

协议约定投资款项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甲方于2013年9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51%的股权;第二次甲方于2014年6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29%的股权。

2、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议案于2013年8月26日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并获得与会董事一致通过,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本次投资涉及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China?Great?Land?Holdings?LTD.

中文名: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

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代码China Great

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情况:占股96.25%

注册地址:1?Robinson?Road?#17-00?AIA?TOWER?SINGAPORE(048542)

法定代表人:LI?ZHANG?JIANG?DE?MALC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00312792W

注册资本:79,862,000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

控股股东(占股39.3%):Full Prime International

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三亚珠江管桩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海润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李张江(LI ZHANG JIANG DE Malca)

注册号:460200400000478

注册资本:20,000,000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种规格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

股东构成:新加坡华地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6.25%,

海南珠江管桩有限公司持股3.75%,该公司已放弃优先受让权。

截止201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为74,962,009.72元,负债总额为85,401,898.49元,净资产为:-10,439,888.77元

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45,671.95元;净利润:-5,808,574.22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目前目标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正在进行清产核资。

2、投资标的股权对应的土地(即待开发用地,以下简称“该地块”)情况介绍 :

该地块位于海南省三亚市荔枝沟工业园区海润路20号,是目标公司生产厂房所在地,总占地面积56亩,帐面原值约168万元。目前正在申办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历史权属情况:三亚市科工委于1992年到1993年未经批准擅自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即该地块所在地)149.89亩,于2004年至2005年将上述征收的农村集体用地转让给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用于生产经营至今。由于三亚市国土环资局认为科工委违规出让土地,一直未给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土地产权证件。2009年10月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进行调解,2010年7月三亚市国土环资局请求海南省国土环资厅同意给予4家企业办理用地手续,同年7月,海南省国土环资厅建议三亚市国土环资局查实后再报,经三亚市中院协调,三亚市政府拟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自行撤诉。目前,海南省国土环资厅已同意三亚市政府给予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由于此间涉及有关部门对三亚市科工委之前违规出让土地的行政处罚意见未达成一致,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的确权行为被拖延至今未果。目前目标公司等4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仍在海南省环资厅的审批中,乙方预计目标公司可于2013年底前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

3、购买目标公司股权的定价依据:目标公司于2004年按3万元/亩的价格获得上述56亩地块的使用权,帐面原值为168万元。由于上述历史原因虽然未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但按照目前三亚市工业用地42万元/亩的估值计算,目前该地块作为工业用地的市场估值约为2350万元,预计后续通过将土地变更用地性质为开发用地后,该地块将具备较高的开发价值。因此,公司提前以5000万元收购目标公司80%股权,不仅能够先期进入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亦可保证后续土地开发的主体占据控股权。

本次股权收购未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是由于该地块目前尚处于土地使用权合法手续的申请过程中。相关测算依据主要来自于公司进行的市场调研并向政府有关部的咨询获得相关数据,数据来源可能存在一些偏差,但从整体来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以较小的投资获得未来预期达2倍以上价值的土地储备,对公司主业的发展是有利的。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甲方出资5000万元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80%的股权。

(2)、资金支付方式:由甲方分两次支付给乙方:第一次甲方于2013年9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51%的股权;第二次甲方于2014年6月30日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转让其所持目标公司合计29%的股权。

(3) 出资条件:在乙方办理完毕向甲方转让80%的股权之日前,目标公司所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各项税款缴纳,均由乙方负责独立承担并解决;乙方应在2013年底前取得目标公司生产厂房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之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目标公司办理该项目所占土地变更用地性质及国有土地出让所涉及的“招、拍、挂”的工作,直至目标公司合法取得该项目用地手续。

(4)投资收益分配:甲乙双方同意对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完成后所产生的目标公司经营净利润,由甲乙双方按照各自所持目标公司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由此产生的应缴税费由甲乙双方自行负担。

(5)违约条款:乙方如在2013年底前未能取得该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期开发,乙方应退回甲方已支付的投资款项,并按年利率15%支付资金占用费。

(6)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涉及股权收购的其他安排:

1. 在乙方办理完毕向甲方转让80%的股权之日前,目标公司所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各项税款缴纳(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负债共计7496万元),均由乙方负责独立承担并解决。

2. 对于目标公司现有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或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及雇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接、安置,妥善解决目标公司与该劳动者、雇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及雇佣关系所产生的全部争议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将有助于公司强化主业发展,增加土地储备,发挥土地整体开发效应,开发优质产品,同时有利于增强目标公司开发建设的资金配套能力,有效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对本公司本年度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存在风险:1、审批风险:在本次投资合同签订时由于政府审批过程使得目标公司尚未取得该项目开发用地的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只有目标公司先取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证,才能进一步办理土地变更为开发用地的合法手续。因此本次交易尚存在政府审批风险。公司已在投资协议里约定,如果目标公司未能在预定的时间取得该项目开发用地的合法手续,将导致后续项目开发建设无法进行,公司将按协议约定收回全部投资款项。

2、公司取得目标公司80%股权后,目标公司从建材生产行业转换为房地产项目运作,专业技术和经营管理都将进行较大的变革,亦将面临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风险,以及房地产行业的市场风险。公司将加强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努力提高目标公司的市场运作能力。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关于“原管桩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暂名)合作框架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05、200505 证券简称:*ST珠江、*ST珠江B 公告编号:201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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