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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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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3-020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8月26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方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数160,276.5576万股,占总股份数272,160.7088万股的58.89%。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统计投票结果,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12个月内拟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不超过50亿元的议案》;(160,276.5576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冯晟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冯晟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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