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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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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西部建设 股票代码:002302 编号:2013—054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刊登了《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2013年8月26日上午11:00

 3、会议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456号腾飞大厦12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1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文贵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65,395,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所列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395,412股,占现场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郝震宇、张云栋】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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