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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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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4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份减持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的通知,东塑集团于2013年8月2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股份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成交均价为9.45元,成交金额为9,450万元。

 二、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东塑集团持有公司127,693,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54%。本次减持后,东塑集团持有公司117,693,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0%。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东塑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公司将督促东塑集团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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