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3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上午在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书面通知或传真方式于2013年8月23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2人,实到监事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江桦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监事会同意江桦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对江桦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沈荣先生为监事会候选监事。经公司监事会审核沈荣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和《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之情形,具备监事任职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沈荣先生简历:

沈荣,男,1976年生,本科,会计中级职称,曾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副主任、上海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副经理/经理、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高级经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股东大会名称: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公司已于2013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公司40.71%股份的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8月26日提出新增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

(三)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增加临时提案名称:《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江桦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沈荣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沈荣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上述新增临时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五)上述新增临时提案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投票方式详见:201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3-035号公告:《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新增后)》。

二、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于2013年8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三、增加临时议案后,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6限售期安排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七、《关于同意<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一、《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3-03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新增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9月6日

● 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3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地点

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6限售期安排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七、《关于同意<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十一、《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3年9月2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同时,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青松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 真:0512—63092355

通讯地址:江苏省吴江市经济开发区亨通路100号亨通光电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200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 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4发行数量   
2.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2.6限售期安排   
2.7上市地点   
2.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同意<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   
11《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交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20个(注:存在提案组的,组号不计入提案数量,仅计算子议案数。如:提案组2之下共有2.01-2.05共5个提案,2.00属于对该组一并表决的简化方式,但2.00不计入提案数。此外,全体提案一并表决的99.00也不计入提案数)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487亨通投票20(总议案数)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20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0项提案738487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02
2.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3
2.4发行数量2.04
2.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2.05
2.6限售期安排2.06
2.7上市地点2.07
2.8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2.08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2.09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2.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4.00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5.0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6.00
《关于同意<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以现金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协议>的议案》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9.0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议案》10.00
11《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11.00

(三)表决意见

议案

序号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2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某公司A 股(股票代码600487)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87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87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87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487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