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35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实益达 | 股票代码 | 002137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朱蕾 | 陈世蓉 |
电话 | 0755-29672878 | 0755-29672878 |
传真 | 0755-29672878 | 0755-29672878 |
电子信箱 | dmb@sz-seastar.com | SRChen@sz-seastar.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333,836,937.49 | 639,470,910.01 | -47.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6,588,087.92 | 21,614,754.78 | -176.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664,018.56 | 20,798,421.73 | -180.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3,290.77 | 29,981,657.75 | -100.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4 | 0.0513 | -17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4 | 0.0513 | -17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14% | 4.06% | -7.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901,835,562.86 | 883,988,089.11 | 2.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4,308,663.04 | 536,992,480.16 | -4.22%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24,83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1.67% | 217,741,121 | 0 | | |
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0% | 48,890,126 | 0 | | |
姚雪莉 | 境内自然人 | 1.12% | 4,736,101 | 0 | | |
乔昕 | 境内自然人 | 0.75% | 3,159,000 | 2,369,250 | | |
邱文超 | 境内自然人 | 0.60% | 2,507,640 | 0 | | |
陈亚妹 | 境内自然人 | 0.56% | 2,343,978 | 1,757,983 | | |
李启元 | 境内自然人 | 0.46% | 1,954,565 | 0 | | |
周曙 | 境内自然人 | 0.22% | 938,115 | 0 | | |
关晓奕 | 境内自然人 | 0.22% | 921,000 | 0 | | |
王方生 | 境内自然人 | 0.18% | 744,8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乔昕先生与陈亚妹女士为夫妻关系;深圳市恒顺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拉萨市冠德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乔昕先生和陈亚妹女士共同控制的企业;未知其他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作为公司战略转型和产业多元化布局的关键时期,为成功实现由“EMS单一业务”向“EMS+自主品牌”双业并举格局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大LED照明等自主品牌业务在渠道建设、品牌宣传、自主研发、产品规划等方面的投入,但与此同时公司传统的EMS业务面临订单持续下滑、人力成本上升等方面带来的压力,EMS业务对公司业务收入的贡献及所占比重均呈继续下降的趋势,最终报告期内公司出现一定程度的亏损。
为完成公司战略转型和产业多元化的布局,并减轻业绩亏损对公司带来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努力通过加强管理、优化产能、合理规划产品线、精简冗余和开拓新客户等多项措施控制亏损面,并继续围绕市场开发和渠道建设、自主研发、品牌建设、供应链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等工作,重中有重大力提升公司软实力的同时,优先支撑自主品牌业务的发展,确保公司业务转型过程中的平稳过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383.6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47.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58.81万元,同比下降176.7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33万元,同比下降100.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34.08万元,同比上升83.4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04.82万元,同比下降209.4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新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凯扬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法定股本为50万港币,公司持股比例为100%,因此将凯扬商贸(香港)有限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38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1.78%,根据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160号文核准,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含8,000万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40,743万元,用于无锡LED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及深圳手机控制板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建设。
截止2013年8月20日,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向黄荣添等3名投资者发行3,700万股,发行价格3.9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4,7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96.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966.21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22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并先后两次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达”)将严格遵守并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在购买具体的银行理财产品后及时披露。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3年8月23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3、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3年8月23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163万元,其中含196.79万元的发行费用尚未转出,分别存放在兴业银行龙岗支行账户10,000万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账户2,163万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账户2,000万元。
经2013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未来投资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承诺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将选择半年期以内包括但不限于2个月、3个月、半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资金投入计划,募集资金将会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设定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该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使用情况递减。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6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品种。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七、其他事项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6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6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3、保荐机构意见
本次实益达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荐机构对实益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34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160号文核准,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3700万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3.99元/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3年8月9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000228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14,7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96.7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966.21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一、 甲方已分别在上述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甲方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43066508018010006889,截止2013年8月9日,专户余额为2,163.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已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9449 99010000000027,截止2013年8月9日,专户余额为2,000.0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甲方已在兴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717010 0100190477,截止2013年8月9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无锡LED室内商业照明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范文明、于冬梅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_10_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36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陈亚妹女士因公出差不能主持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陈熙亚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3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3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3年8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13年8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以八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13-037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工业城宝龙六路实益达科技园七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王丽女士主持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2、审议通过《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6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以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