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7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4、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已满一年;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已完成建仓,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大华")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号文批准设立。平安大华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3亿元人民币,是目前中国内地基金业注册资本金最高的基金公司。目前公司股东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60.7%;新加坡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4.3%。

平安大华秉承“规范、诚信、专业、创新”企业管理理念,致力于通过持续稳定的投资业绩,不断丰富的客户服务手段及服务内容,为投资人提供多样化的基金产品和高品质的理财服务,从而实现“以专业承载信赖”的品牌承诺,成为深得投资人信赖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13年6月30日,平安大华共管理5只开放式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经济弱复苏的预期被证伪,周期股大幅下行,符合转型方向的新兴产业成长股受到了市场的追捧。本基金着重投资于符合未来转型方式的医药和TMT等新兴行业成长股票,同时投资了少量基本面和成长性依然较好,且估值较低的传统行业股票。总体来看,成长股对基金净值贡献较大,而传统行业对净值贡献不大。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份额累计净值为1.125元。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85%,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6.7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传统行业依然缺乏大的趋势性机会,但波段性的反弹机会可能存在。在投资策略上,本基金将继续重点投资新兴行业中的成长股,同时力求把握由于政策和经济改善预期给周期性行业带来的波段性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运营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3月29日发布《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收益分配基准日为2013年3月25日,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0元。符合基金合同对收益分配的相关约定。具体参见本报告“6.4.11 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收益分配符合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5、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25元,累计份额净值1.125元,基金份额总额36,404,292.65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 至 -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李克难______ ______林婉文______ ____王彦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248号《关于核准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期间为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5月25日,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59,395,438.15元,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2)验字第60937497_A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59,456,398.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0,960.1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30%-80%,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20%-7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 +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0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期间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会计报表政策一致。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于本期,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5月29日生效,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期末本基金未支付的管理费余额46,883.08元。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本期末本基金未支付的托管费余额7813.87元。

6.4.8.2.3 销售服务费

本报告期内无支付给关联方的销售服务费。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无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期末和上年度可比期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的流通受限股票。

6.4.9.2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2.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9.2.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未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无质押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4.14.1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7.4.14.2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4.14.3财务报表的批准

本财务报表已于2013年 月 日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批准。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指期货。

7.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2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3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0.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期投资组合报告附注中无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变更情况

(1)报告期内新增1个交易单元:安信证券(上海、深圳各1个)。

(2)报告期内未停止租用交易单元。

2、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如下:

(1)研究实力

(2)业务服务水平

(3)综合类研究服务对投资业绩贡献度

(4)专题类服务

3、本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上述选择标准,考察后与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7日

基金简称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
基金主代码700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5月29日
基金管理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6,404,292.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投资目标通过积极进行资产配置和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和利用市场中潜在的投资机会,谋求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于宏观经济环境、微观经济因素、经济周期情况、政策形势和证券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结合经济周期理论,形成对不同市场周期的预测和判断,进行积极、灵活的资产配置,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现金等资产之间的投资比例。股票投资方面,采用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策略,在构建股票投资组合时,灵活运用多种投资策略,积极挖掘和利用市场中可行的投资机会,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债券投资方面,以利率预期策略、类属资产配置和久期策略为主,以品种选择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和债券置换策略为辅,在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构建能获取长期、稳定收益的固定收益类投资组合。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肖宇鹏唐州徽
联系电话0755-2262317995566
电子邮箱fundservice@pingan.com.cn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95566
传真0755-23997878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fund.pingan.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9,240,263.11
本期利润7,934,366.0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61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0.8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37,329,896.9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5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7.82%1.37%-9.71%1.14%1.89%0.23%
过去三个月4.06%1.18%-6.76%0.88%10.82%0.30%
过去六个月10.85%1.18%-6.70%0.90%17.55%0.28%
过去一年11.96%0.86%-4.94%0.82%16.90%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07%0.82%-8.12%0.81%20.19%0.0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颜正华基金经理2012年5月29日2013年5月29日121998年起先后在中兴通讯、江南证券公司策略中心、国海证券公司投资部工作,在华夏基金管理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基金经理。2009年加入平安基金,任投资研究部总经理,现兼任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黄建军基金经理2013年5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6年证券和基金业从业资格。曾先后任职于国元证券、华夏基金、长盛基金。2012年加入平安大华基金管理公司。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8,213,248.571,740,304.70
结算备付金 606,246.542,819,464.22
存出保证金 61,938.6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9,451,250.1359,376,333.50
其中:股票投资 19,451,250.1334,493,404.73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24,882,928.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17,978,255.86
应收利息 4,773.97115,848.83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13,162.838,608.37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38,350,620.6782,038,815.4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证券清算款 243,491.501,197,581.82
应付赎回款 34,080.64425,907.20
应付管理人报酬 46,883.08101,498.94
应付托管费 7,813.8716,916.49
应付销售服务费 
应付交易费用 514,831.08250,794.37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173,623.5161,605.16
负债合计 1,020,723.682,054,303.9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6,404,292.6579,092,060.83
未分配利润 925,604.34892,450.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329,896.9979,984,51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8,350,620.6782,038,815.48

项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9,135,173.551,131,999.00
1.利息收入 192,650.361,119,960.7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0,340.51647,231.43
债券利息收入 81,632.2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50,677.63472,729.36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0,164,966.3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9,782,654.48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222,145.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160,165.93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05,897.0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83,453.9112,038.21
减:二、费用 1,200,807.49747,671.26
1.管理人报酬 390,190.51602,758.73
2.托管费 65,031.79100,459.78
3.销售服务费 
4.交易费用 556,535.09
5.利息支出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6.其他费用 189,050.1044,452.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934,366.06384,327.74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934,366.06384,327.74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79,092,060.83892,450.6779,984,511.50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7,934,366.067,934,366.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2,687,768.18-4,188,172.92-46,875,941.10
其中:1.基金申购款20,065,181.771,337,046.5521,402,228.32
2.基金赎回款-62,752,949.95-5,525,219.47-68,278,169.4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3,713,039.47-3,713,039.4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36,404,292.65925,604.3437,329,896.9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净利润)384,327.74384,327.74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459,456,398.33459,456,398.33
其中:1.基金申购款459,456,398.33459,456,398.33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59,456,398.33384,327.74459,840,726.07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的子公司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68,583,297.0618.48%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4,777,049.909.64%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208,000,000.0029.2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61,295.1519.42%200,473.2938.94%
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期末应付佣金余额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90,190.51602,758.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65,031.79100,459.78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5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深圳中行存款8,213,248.57841,175.89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4,256.4651,830.72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19,451,250.1350.72
 其中:股票19,451,250.1350.72
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0,000,000.0026.08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819,495.1123.00
其他各项资产79,875.430.21
合计38,350,620.67100.00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农、林、牧、渔业
采矿业
制造业14,204,630.8938.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建筑业872,055.002.34
批发和零售业292,720.000.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住宿和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427,626.003.82
金融业526.760.00
房地产业2,287,406.486.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126,600.000.3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39,685.000.64
综合
 合计19,451,250.1352.1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300136信维通信118,5002,879,550.007.71
300273和佳股份86,4601,851,973.204.96
600422昆明制药66,7631,769,219.504.74
600332广州药业44,1961,514,154.964.06
000540中天城投126,200884,662.002.37
600594益佰制药24,900769,659.002.06
002482广田股份32,900690,900.001.85
000012南 玻A70,000648,900.001.74
002297博云新材56,600648,070.001.74
10600266北京城建62,276637,083.481.7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332广州药业14,897,460.7218.63
000513丽珠集团6,618,122.608.27
601668中国建筑5,953,527.247.44
000877天山股份4,806,868.746.01
000522白云山A4,299,074.165.37
600261阳光照明4,224,449.965.28
300136信维通信3,470,430.564.34
000002万 科A3,451,272.004.31
600162香江控股3,308,927.124.14
10600340华夏幸福3,287,948.404.11
11002663普邦园林2,939,289.223.67
12600048保利地产2,841,323.253.55
13600750江中药业2,826,693.303.53
14600031三一重工2,770,005.003.46
15002305南国置业2,742,615.143.43
16601117中国化学2,714,684.823.39

17000540中天城投2,674,951.003.34
18600519贵州茅台2,578,117.543.22
19002508老板电器2,563,267.953.20
20600383金地集团2,398,862.323.00
21600266北京城建2,298,206.172.87
22002482广田股份2,291,590.992.87
23002536西泵股份2,268,330.412.84
24300303聚飞光电1,998,936.202.50
25600699均胜电子1,998,050.002.50
26600104上汽集团1,952,508.002.44
27600422昆明制药1,898,485.402.37
28601009南京银行1,799,465.662.25
29601169北京银行1,798,865.002.25
30600318巢东股份1,797,403.002.25
31002551尚荣医疗1,795,159.002.24
32300015爱尔眼科1,762,497.312.20
33002582好想你1,744,504.002.18
34300024机器人1,629,967.002.04
35002620瑞和股份1,618,031.002.02
36300219鸿利光电1,598,862.002.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600332广州药业15,414,184.5319.27
600519贵州茅台8,274,832.4110.35
000513丽珠集团6,769,239.238.46
601668中国建筑5,953,334.527.44
000877天山股份4,937,567.476.17
600261阳光照明4,603,954.775.76
002161远 望 谷4,117,345.155.15
600162香江控股3,317,569.014.15
600340华夏幸福3,305,847.634.13
10000002万 科A3,200,439.204.00
11600031三一重工3,061,057.293.83
12002663普邦园林3,033,772.123.79
13002305南国置业2,993,357.123.74
14002508老板电器2,914,627.843.64
15601117中国化学2,727,406.723.41
16002086东方海洋2,426,234.643.03
17002536西泵股份2,412,026.063.02
18600048保利地产2,373,962.112.97
19002029七 匹 狼2,341,921.772.93
20600467好当家2,281,897.672.85
21603001奥康国际2,269,739.142.84
22000568泸州老窖2,241,063.002.80
23000858五 粮 液2,213,287.992.77
24600383金地集团2,166,501.442.71
25000540中天城投2,048,498.002.56
26002620瑞和股份2,008,014.622.51
27600699均胜电子1,983,954.042.48
28600694大商股份1,945,273.862.43
29600104上汽集团1,944,713.002.43
30600750江中药业1,934,627.682.42
31601169北京银行1,839,658.922.30
32002582好想你1,794,589.362.24
33002551尚荣医疗1,791,296.822.24
34300303聚飞光电1,754,086.882.19
35600318巢东股份1,741,207.852.18
36600325华发股份1,704,737.302.13
37002140东华科技1,679,347.012.10
38601009南京银行1,641,324.032.05
39300219鸿利光电1,617,060.222.02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180,328,467.6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203,835,559.66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61,938.63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4,773.97
应收申购款13,162.83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79,875.43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1,73321,006.5298,825.230.27%36,305,467.4299.73%

项目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0.00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5月29日 )基金份额总额459,456,398.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79,092,060.8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0,065,181.77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62,752,949.9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6,404,292.65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平安证券68,583,297.0618.48%61,295.1519.42%
兴业证券58,155,851.8115.67%41,313.3813.09%
中投证券56,183,811.5715.14%51,149.7116.20%
中金公司32,959,131.928.88%29,799.289.44%
招商证券32,786,145.188.83%29,767.189.43%
国信证券29,862,364.458.05%21,013.996.66%
国金证券25,548,835.206.88%23,259.547.37%
广发证券22,473,610.706.06%19,886.976.30%
申万证券16,129,156.454.35%14,666.234.65%
长江证券15,516,156.994.18%14,125.784.47%
民生证券7,480,669.592.02%5,123.441.62%
东方证券3,274,960.520.88%2,326.630.74%
中信证券2,149,711.210.58%1,957.060.62%
安信证券
银河证券
方正证券
湘财证券
国海证券
中航证券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本基金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平安证券4,777,049.909.64%
兴业证券5,031,642.7010.16%119,100,000.0056.77%
中投证券8,372,216.1016.90%55,700,000.0026.55%
中金公司3,348,710.306.76%
招商证券
国信证券
国金证券9,252,225.2018.68%25,000,000.0011.92%
广发证券
申万证券11,153,392.6822.52%
长江证券7,594,764.7015.33%
民生证券
东方证券
中信证券
安信证券
银河证券
方正证券
湘财证券
国海证券10,000,000.004.77%
中航证券

无。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