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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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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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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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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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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处于结构性调整周期,经济增速放缓,使得国内电缆需求增长低于预期。在面对外部环境不利的情况下,公司上下积极应对,坚定信心,团结一致,以巩固现有市场优势为基础,积极拓展核电、化工、电网等多个新的市场领域,坚持提升产品质量和成本控制战略,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回报股东。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86.41万元,同比减少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742.30万元,同比减少23.06%。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产品铝合金电缆的研发与生产准备,进入新产品的市场推广阶段;并整合了技术部门组织结构,成立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研发、生产技术服务和销售技术服务的专业部门,主要目的是整合技术研发力量,创新研发体制,做到技术研发与生产、销售的无缝衔接。

 报告期内,销售和生产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完成了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五个批次核电电缆的供应和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0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甲烷化装置项目用电缆的供应等。同时,公司与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开口合同《福建福清核电厂3、4号机组部分K3/NC类低压电力电缆增补电缆供货合同》,并适用于由买方负责承建的多个核电工程项目。

 在对核电客户的履约过程中,公司未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和产品不符合项,客户对公司的供应能力和产品品质高度认可。公司将充分利用自己在核电电缆的研发、设计和生产能力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其他核电项目的电缆招标工作,实现在核电领域的不断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除维持原有的中石油、中石化方面的市场优势外,还积极开拓中海油的供应商资格和探索直销民用环保型电线电缆的销售模式,增加新的收入增长点。2013年6月,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总公司对公司进行了合格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人员在现场对公司在石油、石化行业用电缆的生产水平和供应能力做出了较高的评价。

 随着国家城镇化进程的推进,环保型民用电力电缆市场需求增加。公司在四川乐山、安徽芜湖分别成立了分公司,主要负责民用环保型电线电缆的销售,增加了公司在民用市场的销售能力。公司计划逐步在西南地区地级市设立分公司,布局高端民用电缆销售渠道。民用电缆市场的拓展,对公司目前的市场结构形成有力的补充。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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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和归还借款后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募集资金到位,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增加引起的附加税费的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 :主要系本期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主要系本期处置非流动资产,增加损失和捐赠增加所致。

 2、 其它

 (1)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3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132,000-150,000万元,同比增长15%-30%。电线电缆的生产和销售与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相关,一季度订单相对较少,电缆销售主要集中在后三季度,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186.4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1.81%。

 下半年,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市场拓展,科学的组织生产经营,进一步降本增效,力争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工作。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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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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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西北地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16.80%,其他地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81.73%,东北地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71.63%,其主要原因为公司为订单式生产,各销售地区项目招投标时间有所差异,存在不同时间收入在地区之间与去年同期增减变动。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接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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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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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2年可供分配利润208,396,213.94元,以2012年末账面总股本1,106,638,8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0.35元。以上分红方案共计分配现金38,732,361.54元,公司于2013年5月21日收到现金分红201,240.41元。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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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5,000.00万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2]400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66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9.30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承销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5月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5,296.71万元,超募资金为20,896.079万元。

 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已于2013年4月17日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3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5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1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批准使用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13年4月26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5月16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协议编号GL0131131),在募集资金专户向其购买代码为WG13048S、名称为“赢家”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185天,于2013年11月18日到期,总额人民币1亿元,此款为募集资金闲置部分, 含在银行存款募集资金专户中。

 2013年6月26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3年6月28日,本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开户银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1012100000589301,次日向其购买代码为乐商理财[2013]8号-机构、名称为“财付通”2013年第8期机构理财产品的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期限180天,于2013年12月25日到期,总额人民币5000万元,此款为募集资金闲置部分,含在银行存款科目中。

 截至201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7,689.69万元(包括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亿元、用于购买上海银行和乐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1.5亿元和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自筹资金23,73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公告编号临2012-007。

 注1:在建工程中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投入金额29,298.72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差258.82万元,主要原因为:①购买设备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②购进设备支付的可抵扣增值税,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③用政府补贴的资金支付的工程款,募集资金使用未计入,在建工程计入。

 注2: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部分进度,而本报告的截至2013年6月投入进度系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注1: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收入体现在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298.62万元。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2,00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96.024万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4,866,134.2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13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0日,除息日:2013年5月3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三、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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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8日,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的自筹资金23,735.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公告编号临2012-007。

 注1:在建工程中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投入金额29,298.72万元,与上述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差258.82万元,主要原因为:①购买设备支付的信用证保证金,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②购进设备支付的可抵扣增值税,募集资金使用已计入,在建工程未计入;③用政府补贴的资金支付的工程款,募集资金使用未计入,在建工程计入。

 注2: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部分进度,而本报告的截至2013年6月投入进度系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比例。

 2、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注1: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其收入体现在投资收益。报告期内,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取得投资收益298.62万元。

 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截止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52,000.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8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2,496.024万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64,866,134.26元结转至下一年度。2013年5月27日,公司发布《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分红派息的实施公告》,确定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0日,除息日:2013年5月31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6月7日。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31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长李广元未出席本次董事会。

 ●本次会议取消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董事长李广元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盛业武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其中现场出席4名,通讯参加4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取消<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威集团”)所持有的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资”)3.757%的全部股权。其中,以现金10,145,661元收购川威集团已实际缴纳给川商投资的10,000,000元出资额,剩余已认缴但尚未实际缴纳的40,000,000元人民币的出资额,由公司按照川商投资章程规定在2015年11月18日前向川商投资缴足。

 董事会决议之后,公司与川威集团积极开展股权转让事宜,但由于客观原因,对具体的合同细节未达成一致意见,经友好协商,双方拟终止上述股权转让计划。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3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取消<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3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担保的具体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上限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公司为其担保额度上限为7000万元,以上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滚动实施;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6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3月6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和《关于201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星”)的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担保期限为自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终止。

 2013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贷款及担保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和《关于2013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的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和质押,担保期限为自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终止。

 2013年4月12日,公司根据2011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议案,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013年5月17日,公司根据201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议案,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成立于1999年9月16日,法定代表人李永华,注册资本10800万元,注册地点:无为县高沟工业园区高新大道18号,主营电线电缆、特种电缆、加热电器、电缆桥架、电缆附件生产、加工、销售等。

 安徽明星资产总额29,929.38万元,流动资产8,734.26万元,负债总额12,365.16万元,流动负债10,932.16万元,所有者权益17,564.22万元,资产负债率41.31%;2012年度营业收入35,393.97万元,净利润888.57万元;2013年半年度营业收入18,552.95万元,净利润415.2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3年4月12日签署的担保合同

 担保的方式:保证;

 担保的类型:安徽明星向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担保的期限:主债务期限自2013年4月12日始至2014年4月12日止;公司根据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计至全部主合同中最后到期的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的金额:2000万元。

 2.2013年5月17日签署的担保合同

 担保的方式:保证;

 担保的类型:安徽明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担保的期限:主债务期限自2013年5月17日始至2014年5月17日止;公司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担保的金额:4000万元。

 四、董事会的意见

 安徽明星生产经营正常,资产质量较高,偿债能力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此次公告日,公司实际为全资子公司安徽明星担保总额为6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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