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3-045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5日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书面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杰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提名张杰、林旭曦、黄清华、何少平、涂连东、刘世平、江曙晖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涂连东、刘世平、江曙晖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自2008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因何少平先生在投资管理、内部控制、企业规范运作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公司股东林旭曦女士提名何少平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相关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
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3-201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28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如下:
1、由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58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用于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不超过580万元;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固定资产贷款以公司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700万元综合授信;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由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综合授信,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由公司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与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负债人共同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由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7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由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公司同意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
同意以公司名下房产为上述人民币20000万元额度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相关抵押合同为准)。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
该综合授信由公司股东林旭曦、张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8、为了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申请,公司董事会给予如下授权:
(1)、所授信额度可用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开立保函、申办票据贴现、国内保理及贸易融资等业务,有关上述债务的利息、费用、期限、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贷款银行具体协商办理。
(2)、上述额度经贷款银行同意,可由公司授权子公司在额度内调剂使用。
(3)、授权林旭曦女士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签署相关各项授信合同(协议)、担保合同、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必要时林旭曦女士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以上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以银行实际签署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由公司为子公司2013-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
1、由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公司可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使用;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于2013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杰,男,汉族,1962年生,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器总体设计专业,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EMBA。曾任中信国安实业发展公司业务部经理,北京星华实业集团公司经理,199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年起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张杰先生现持有公司股票33,004,328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林旭曦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2、林旭曦,女,汉族, 1966年生,毕业于厦门大学数学系,本科学历,厦门大学管理学院EMBA;1998年作为主要创始人创立本公司,2007年起任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旭曦女士现持有公司股票64,485,659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张杰为夫妻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黄清华,女,汉族,1974年7月出生,1994年毕业于集美轻工业学校,中专学历,1998年进入公司,历任业务部负责人、总部运营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4、何少平,男,1957年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集美财经学院会计系讲师、会计系副书记,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厦门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厦门住宅建设集团公司审计部经理兼风险控制副总监。目前,何先生担任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江曙晖 女士 1953年7月出生 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1989年7月厦门广播电视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毕业,2004年6月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1970年至1993年在厦门化工机械厂任财务部经理 1993年至1999年在厦门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审计部副经理 1999年至2012年5月在厦门金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总监、风险总监 2012年5月至今任厦门路桥建设集团风险总监。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2、刘世平 先生 1967年2月出生 律师 1991年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 1991年8月至1997年7月在集美大学航海学院任教 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为厦门洪秋生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4月至2007年12月为厦门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008年1月至今为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涂连东 先生 1968年10月出生 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 1993年7月厦门大学物理化学专业研究生毕业 1993年9月至1997年9月在集美大学食品工程系任教 1997年9月至2002年3月任厦门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 2002年3月至2003年5月在厦门证监局机构监管处任职 2003.05-迄今任厦门高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2005年6月至2008年6月兼任上海创兴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12月至今兼任澳洲上市公司Novarise Renewable Resources Intl Ltd独立董事,2011年5月至今兼任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先生从事财务管理和投资管理多年,拥有丰富的财务和投资管理经验。
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3-04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5日16: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书面通知了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思宏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戴思宏、宋春敏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履历如下:
戴思宏,男,汉族, 1969年10月生, 大专学历 1990年7月毕业于厦门鹭江大学;自2004年5月-2007年5月在厦门翠丰温泉度假酒店任驻店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07年6月-2008年12月在厦门百川汇酒店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职务;2009年9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内审部;戴思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宋春敏,男,汉族, 1963 年4 月生, 本科学历,1987 年7 月毕业于山西师范大学;2007年3月至2009年3月在漂莱特(中国)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经理;2009年3月至今历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等职务;2011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宋春敏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编号:2013-04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5日召开2013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李昌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任期自2013年9月11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附:李昌儒女士简历
李昌儒,女,汉族,1971年6月生, 本科学历,1994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曾任职于GSK国际集团财务部;自2007年5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财务部;2010年5月起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李昌儒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3-048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8月25日在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本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用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9月11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9月10日--2013年9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15:00至2013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3年9月6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
1.02 董事候选人林旭曦女士
1.03 董事候选人黄清华女士
1.04 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
2、《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涂连东先生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世平先生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曙晖女士
3、《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戴思宏先生
3.02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宋春敏先生
4、《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3年9月6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9月1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35,投票简称:安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2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
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 元,代表一次性对非累积投票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对总议案表决后,对适用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一至议案三的每一子议案尚须逐项进行表决。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00 | 总议案(指除需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1、议案2 和
议案3 外的其他议案) | 100.00 |
1 | 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 | 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 | 1.01 |
(2) | 董事候选人林旭曦女士 | 1.02 |
(3) | 董事候选人黄清华女士 | 1.03 |
(4) | 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 | 1.04 |
2 | 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涂连东先生 | 2.01 |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世平先生 | 2.02 |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曙晖女士 | 2.03 |
3 | 关于累计投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1) |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戴思宏先生 | 3.01 |
(2) |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宋春敏先生 | 3.02 |
4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分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和累积投票制议案两种情况申报股数。
①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四、议案五为非累积投票制议案,股东按下表申报股数: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 股 | 2 股 | 3股 |
②累积投票制议案:议案一至议案三为累积投票制议案,对应每一项表决,股东输入的股数为其投向该候选人的票数。
A.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林旭曦女士、黄清华女士、何少平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B.股东持有的选举独立董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独立董事候选人涂连东先生、刘世平先生、江曙晖女士,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C.股东持有的选举非职工监事的总票数,为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监事候选人戴思宏先生、宋春敏先生,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分配,但总得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6)、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安妮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非累计投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35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②如某股东选举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为董事;对议案四投反对票,对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股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35 | 买入 | 1.01元 | 愿投票数(不超过所持有股数与4 的乘积) |
362235 | 买入 | 4.00元 | 2 股 |
362235 | 买入 | 100.00元 | 1 股 |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只包括对议案四、议案五的全部表决,不包括适用累积投票的议案一至议案三。如股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后又对议案一至议案五分项表决,以对总议案表决为准;如股东先对议案一至议案五分项进行表决,后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则以对议案一至议案五的分项表决为准。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00元 |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9月10日15:00 至2013年9月11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凡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必须进行会议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手续。
(3)、登记地点: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 2013 年9 月11日8:00-13:3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叶泉青
3、联系电话:(0592) 3152372;传真: (0592) 3152406
4、邮政编码:361022
特此通知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9月11日召开的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结果 |
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选举议案 | 投票数 |
1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 董事候选人张杰先生 | |
(2) | 董事候选人林旭曦女士 | |
(3) | 董事候选人黄清华女士 | |
(4) | 董事候选人何少平先生 | |
2 | 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涂连东先生 | |
(2) |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世平先生 | |
(3) | 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曙晖女士 | |
3 |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1) |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戴思宏先生 | |
(2) | 非职工监事侯选人宋春敏先生 | |
其他非累积投票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4 |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给予相应授权的议案 | |
5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说明:请在议案1、议案2、议案3选项中填写投票数;议案4、议案5选项中打“√”,只能单选,多选为无效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35 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2013-049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企业”)、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妮商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由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中公司可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该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授权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使用;子公司使用该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12月
注册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栋厂房左侧
注资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旭曦
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汽车(不含乘用车);2.纸张加工、本册制造、包装用品的加工制作;3.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4.制冷设备的维修服务;5.其他印刷品印刷;6.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 年12 月31日(元) | 201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115,657,753.92 | 146,423,833.44 |
负债总额 | 65,133,522.17 | 91,543,783.22 |
资产负债率 | 56.32% | 62.52% |
所有者权益 | 50,524,231.75 | 54,880,050.22 |
| 2012年度 | 2013年1-6月 |
营业收入 | 74,771,639.60 | 63,980,975.06 |
利润总额 | 3,173,008.14 | 5,124,492.32 |
净利润 | 2,355,031.02 | 4,355,818.47 |
2、被担保人名称:厦门安妮商务信息用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6月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锦园南路99号E楼厂房一楼右侧
注册资本:3000万
负责人:张慧
经营范围:(1)、商务信息用纸加工与销售;(2)、纸涂布加工;(3)、纸张加工、本册、包装用品加工、办公耗材加工、制作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4)、销售机械电子设备、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纺织品、服装及鞋帽;(5)、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6)、汽车销售(不含乘用车)。(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股97.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安妮企业有限公司持股2.5%)
主要财务指标:
| 2012年12 月31日(元) | 2013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82,073,544.44 | 82,747,965.76 |
负债总额 | 66,511,338.40 | 65,823,792.95 |
资产负债率 | 81.04% | 79.55% |
所有者权益 | 15,562,206.04 | 16,924,172.81 |
| 2012年度 | 2013年1-6月 |
营业收入 | 235,328,655.56 | 84,357,756.24 |
利润总额 | -2,523,964.04 | 1,361,966.77 |
净利润 | -2,557,944.16 | 1,361,966.77 |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妮企业、安妮商纸15000万元人民币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通过了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为子公司安妮企业、安妮商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同意该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3年8月25日,公司累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340.3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3%;公司无逾期担保。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人民币1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95%。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将覆盖公司此前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所有担保。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