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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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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3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5日(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收取认(申)购费和赎回费,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不收取认(申)购费但收取赎回费、计提销售服务费。(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4)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5)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指数按照构建公式每交易日进行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Benchmark(0)=1000

Return(t)=95%×(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t)/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t-1)-1)+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Benchmark(t)=(1+Return (t))×Benchmark (t-1)

其中t=1,2,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

图2: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5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本报告期处于建仓期内。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3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47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具体包括嘉实泰和封闭、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嘉实H股指数(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信用债券、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嘉实安心货币、嘉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嘉实沪深300ETF、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债券、嘉实纯债债券、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嘉实中证500ETF、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债券、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债券、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嘉实如意宝定期债券、嘉实美国成长股票(QDII)等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和嘉实债券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是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正处在建仓期内。本基金A类日均跟踪误差为0.0875%,年度化拟合偏离度为1.38%,C类日均跟踪误差为0.0886%,年度化拟合偏离度为1.4%,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的限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1.012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24%;截至报告期末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0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我们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力争进一步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给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的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固定收益、交易、运营、风险管理、法律稽核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报告期内,固定收益部门负责人同时兼任基金经理、估值委员,基金经理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2)根据基金合同十九(三)收益分配原则“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0%”,因此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本报告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5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净值1.0124元,基金份额总额1,120,753,035.11份;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净值1.0109元,基金份额总额252,029,087.46份。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C基金份额合计为1,372,782,122.5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本期是指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5日,本期是指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6月30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赵学军______ ______李松林______ ____王红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681号《关于核准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4,385,420,643.9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4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387,911,308.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490,664.61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费、申购费、赎回费以及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其中,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类基金份额(简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在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时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简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不收取认购费或申购费,收取销售服务费。同时,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本基金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本基金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两种收费模式并存,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3]105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20,676,421.00份A类基金份额于2013年4月1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A类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自上市日起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依法发行或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其中,本基金投资于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它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即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息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关联方关系

6.4.6.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6.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7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7.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期(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7.2 关联方报酬

6.4.7.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5% / 当年天数。

6.4.7.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 当年天数。

6.4.7.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日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0.30%/当年天数。(2)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6.4.7.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6.4.7.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7.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7.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3年6月30日),其他关联方未持有本基金。

6.4.7.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7.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期(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8.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2.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本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股票。

6.4.12.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12.1.3 受限证券类别:其他

本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其他证券。

6.4.8.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8.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8.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46,079,856.96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8.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报告期内(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注:(1)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份额占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份额占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总份额比例;

(2)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机构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分别为机构投资者持有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份额占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总份额比例、个人投资者持有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份额占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C总份额比例。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A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3.1 本公司基金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情况

8.3.2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情况

本期末,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3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4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重大人事变动。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2013年3月17日,根据国家金融工作需要,肖钢先生辞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3月17日公告上述事项。

2013年6月1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自2013年5月31日起,田国立先生就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10.5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6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7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的审计机构。

10.8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9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佣金”指本基金通过单一券商的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权证等交易而合计支付该等券商的佣金合计。

注2: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地信息资讯服务。

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租用券商的交易单元。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6日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场内简称:中期企债)
基金主代码160720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5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372,782,122.5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年4月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07201607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1,120,753,035.11份252,029,087.46份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投资策略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投资于标的指数中具有代表性的部分成份债券,或选择非成份债券作为替代,综合考虑跟踪效果、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组合,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日常申购赎回情况、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等情况,通过“久期匹配”、 “信用等级匹配”、“期限匹配”等优化策略对基金资产进行抽样化调整,降低交易成本,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控制跟踪误差最小化。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代表性分层抽样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胡勇钦唐州徽
联系电话(010)6521558895566
电子邮箱service@jsfund.cntgxxpl@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95566
传真(010)65182266(010)6659494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jsfund.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级别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2月5日 - 2013年6月30日)报告期(2013年2月5日 - 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23,676,198.506,847,232.88
本期利润24,929,741.167,318,044.5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1170.0102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1.17%1.0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24%1.0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13,027,751.342,562,615.90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1160.010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134,629,768.44254,783,562.2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1241.0109
3.1.3 累计期末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24%1.09%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28%0.19%-0.24%0.12%-0.04%0.07%
过去三个月0.83%0.12%1.40%0.09%-0.57%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24%0.09%2.32%0.08%-1.08%0.01%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31%0.19%-0.24%0.12%-0.07%0.07%
过去三个月0.74%0.12%1.40%0.09%-0.66%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1.09%0.09%2.32%0.08%-1.23%0.01%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杨宇本基金、嘉实中创400ETF及其联接基金、嘉实沪深300ETF、嘉实沪深300ETF联接(LOF)、嘉实中证500ETF及其联接基金、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及其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指数投资部总监2013年2月5日15年曾先后担任平安保险投资管理中心基金交易室主任及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万家(天同)180指数基金经理。2004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籍。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7,751,594.2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116.87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437,004,525.0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1,437,004,525.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利息6.4.7.526,364,786.4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27,014.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6.4.7.650,365.20
资产总计 1,471,198,402.5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6,079,856.96
应付证券清算款 
应付赎回款 34,522,602.90
应付管理人报酬 683,856.10
应付托管费 136,771.21
应付销售服务费 84,511.97
应付交易费用6.4.7.749,170.27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18,777.03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6.4.7.8209,525.45
负债合计 81,785,071.8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6.4.7.91,372,782,122.57
未分配利润6.4.7.1016,631,208.07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89,413,33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71,198,402.53

资 产附注号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40,318,055.03
1.利息收入 38,819,554.9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5,333,396.11
债券利息收入 16,551,635.4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934,523.40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 -761,505.77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6.4.7.13-761,505.7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4.7.161,724,354.37
4.汇兑收益 
5.其他收入6.4.7.17535,651.47
减:二、费用 8,070,269.28
1.管理人报酬 5,685,339.70
2.托管费 1,137,067.98
3.销售服务费 860,481.99
4.交易费用6.4.7.1817,125.25
5.利息支出 22,418.3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418.39
6.其他费用6.4.7.19347,835.97
三、利润总额 32,247,785.75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 32,247,785.75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4,387,911,308.514,387,911,308.5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32,247,785.7532,247,785.75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3,015,129,185.94-15,616,577.68-3,030,745,763.62
其中:1.基金申购款45,367,492.65262,692.7645,630,185.41
2.基金赎回款-3,060,496,678.59-15,879,270.44-3,076,375,949.0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372,782,122.5716,631,208.071,389,413,330.64

项目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德意志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5,685,339.70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933,862.74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45,174.59100.00%24,989,400,000.00100.00%新增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新增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新增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新增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新增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增

项目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137,067.98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合计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591.186,591.18
中国银行830,789.20830,789.20
合计837,380.38837,380.38

本期

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100,458,994.5246,080,000.0018,777.03

关联方本期
名称2013年2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7,751,594.28819,566.99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12426113鞍城投2013年4月26日未知新债未上市100.00100.0030,000.003,000,000.003,000,000.00
12426113鞍城投2013年5月2日未知新债未上市100.00100.0050,000.005,000,000.005,000,000.00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3020113国开012013年7月1日99.45480,00047,736,000.00
合计   480,00047,736,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固定收益投资1,437,004,525.0097.68
 其中:债券1,437,004,525.0097.68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7,751,594.280.53
其他各项资产26,442,283.251.80
 合计1,471,198,402.53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99,450,000.007.1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99,450,000.007.16
企业债券670,829,525.0048.28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666,725,000.0047.99
可转债
其他
 合计1,437,004,525.00103.43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3020113国开011,000,00099,450,000.007.16
128001412华发集团债500,00054,125,000.003.90
08800908大连港债500,00051,400,000.003.70
138205613北车集MTN1500,00050,560,000.003.64
138211413华润药MTN1500,00050,535,000.003.64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116.87
应收证券清算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26,364,786.46
应收申购款27,014.72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50,365.20
其他
 合计26,442,283.25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4,710237,951.81102,426,161.349.14%1,018,326,873.7790.86%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1,146219,920.6717,368,498.706.89%234,660,588.7693.11%
合计5,819235,913.75119,794,660.048.73%1,252,987,462.5391.27%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刘征103,013.0028.54%
齐鲁证券-工行-齐鲁金债基1号分级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81,000.0022.44%
李清50,006.0013.85%
符永红34,002.009.42%
陈勇10,300.002.85%
郭钦10,001.002.77%
李玉萍10,000.002.77%
伍晓翔8,855.002.45%
高铭亮7,960.002.21%
10周燕7,520.002.08%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0.00%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2,642,970.001.05%
合计2,642,970.000.19%

项目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2月5日)基金份额总额3,186,105,341.631,201,805,966.88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41,144,521.374,222,971.28
减: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2,106,496,827.89953,999,850.7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20,753,035.11252,029,0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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