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09东华债股票代码123002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蔡锦鹭徐广晋
电话020-87379702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020-87386297
电子信箱caijinlu@tom.comxuguangjin2002@163.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3,176,838,005.513,663,766,977.303,663,766,977.30-13.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40,271,877.37952,660,877.54952,660,877.54-1.3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调整后调整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64,489.19-140,389,441.62-140,389,441.62不适用
营业收入173,595,614.34213,495,584.03213,495,584.03-18.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99,569.4319,098,019.6119,098,019.61-85.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898,188.3219,219,815.4419,219,815.44-53.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292.102.10减少1.8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90.0640.064-85.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90.0640.064-85.94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1,16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8.84146,521,57010,000,000质押143,670,000
廉法波境内自然人1.444,806,420
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聚发-新股约定申购资金信托(14)未知1.384,142,24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未知0.812,432,487
郭治平境内自然人0.772,315,000
王云境内自然人0.431,295,000
周国庆境内自然人0.411,243,683
刘锦英境内自然人0.371,116,800
车大鹏境内自然人0.361,074,000
谢家如境内自然人0.351,0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其他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营业收入来自于广东江门地区、河南的三门峡地区以及广州地区的商品房开发、销售、出租。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包括北京地区的虹湾国际中心、广东江门地区天鹅湾项目、河南的三门峡天鹅湾项目、广州的益丰花园第三期、广州寺右新马路商住楼项目、广州东华西项目以及西安地区项目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项目江门项目实现结算收入13,955.50万元;河南三门峡天鹅湾项目实现销售收入156.48万元;广州地区零散物业实现销售收入464.43万元、租金收入397.30万元。

2013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呈现回暖走势,城市住宅市场成交量持续回升,重点城市项目价格出现普涨。但因本公司可售楼盘主要位于三线城市的江门天鹅湾项目以及河南陕县三门峡的天鹅湾项目,广州的益丰项目虽然已开始销售,但未能在报告期内结转收入,公司位于北京的天鹅湾项目已完结,北京的虹湾项目及西安的项目均未能在报告期内产生收益。受上述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指标均同比出现下降,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359.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8.69%;营业利润282.72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79.84%;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9.9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85.3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同比达到确认条件的销售收入减少。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31.77亿元,比2012年12月31日减少了13.29%;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9.40亿元,比2012年12月31日下降了1.3%。

报告期内,面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及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按照市场及自身的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战略,对于目前在售的各个项目,加大销售力度进行促销,实现公司产品的去库存化,快速回笼资金。

对于已进入收尾阶段的北京天鹅湾项目,考虑到主要可售房产已基本销售完毕,后期该项目很难再为公司贡献利润收益,为节省经营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将该项目转让给了公司控股股东。

考虑到本公司已收购的茶陵嘉元矿业与关联方在当地的矿产项目已构成同业竞争,为避免同业竞争以及更好更有效的开展本公司在湖南的矿产项目开发。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收购了关联方所拥有的湖南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65%的股权,以增强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的广州益丰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开始进行销售,同时公司也争取嘉盛项目及广州东华西路项目的尽早动工。

(二)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资产规模净利润
北京东华虹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商品房1000048,515.12-14.13
江门市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商品房1200068,573.111,793.94
三门峡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地产商品房500024,061.63-127.55
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1080040,573.08640.86
西安东华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商品房1100024,208.61-180.06
广州旭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商品房100032,565.42-10.74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同比达到确认条件的销售收入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收入结转减少,相应成本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广告费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银行借款增加及融资成本提高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销售房屋收到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股权支付的现金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取得银行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同比达到确认条件的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公司净利润同比出现下降。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3年上半年公司在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公司开发的益丰三期项目在报告期内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目前正在进行销售。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门公司所开发项目也在持续进行的开发和销售。下半年,公司将务实地抓好开发、建设、销售工作,提高项目运营效率,确保公司各项目均能如期动工;并力保公司目前在建工程所需的建设资金供应,提高项目运营效率,以争取实现利润最大化。同时公司也继续加强业务巡查和督导工作,尤其在财务检查以及税务方面;继续加强成本控制的各环节建设,提高效率,从设计源头开始到工作过程控制及结算的各个环节,真正做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在销售管理上,努力提高签约和回款的效率以确保生产的资金保障。

展望2013年,公司将在继续开发现有房地产项目和矿产项目的同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根据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和股东之间的资产进行合理的整合,从而达到减少关联交易,解决同业竞争。同时公司按照实际的经营情况以及资金状况,合理的安排地产项目及参与矿产项目的投资比例,从而实现对股东投资回报的最大化。

(三)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项目金额项目进度项目收益情况
北京东华虹湾项目24,745.64目前正在办理一级开发手续。报告期内无收益。
江门项目35,386.50目前正在开发中。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3,955.50万元。
河南三门峡陕县项目19,320.16目前正在开发中。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156.48万元
广州益丰项目三期46,866.59报告期内取得预售证,正在销售。报告期内未达确认收入条件。
广州五羊新城寺右新马路地块项目24,922.27报告期内已经取得广州市规划局关于公司申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复函。报告期内无收益。
西安城改项目22,066.40正在进行一级开发阶段。报告期内无收益。
广州东华西项目32,422.95该项目准备申请方案报建。报告期内无收益。
湖南茶陵明大矿业项目2,087.39报告期正在准备新选厂建设的前期相关工作。 
合计207,817.90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73,595,614.34213,495,584.03-18.69
营业成本87,418,569.24111,993,253.78-21.94
销售费用4,706,925.873,043,935.2654.63
管理费用38,661,444.2940,444,388.30-4.41
财务费用28,333,138.7621,848,076.6229.6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164,489.19-140,389,441.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902,799.11-2,916,796.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755,799.11142,713,346.8728.76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房地产业149,766,134.3072,010,461.1251.92-20.95-23.21增加1.42个百分点
服务业13,893,951.9114,511,830.06-4.45-11.143.10减少14.43个百分点
建筑施工业948,042.56189,825.4379.98-86.43-95.38增加38.77个百分点

(四) 核心竞争力分析

(1) 有效的项目成本控制,稳健进取的发展战略

公司多年来一直沿用"以销定产"的发展战略,经营决策合理,从不在房地产市场"过热"、地价不合理飙升等状况参与土地的竞拍,坚持以协议收购,用合理的价格、相对宽松、灵活的付款和合作的方式取得土地储备。在房地产市场陷入低迷阶段,土地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则以合作的方式取得项目开发权,所取得的项目都是依据公司的自有开发能力而确定,项目布局灵活,成本合理,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健发展和业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 良好的知名度,专业的房地产开发设计能力

东华实业上市前作为广州市老牌的房地产开发商,是广州市最早取得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少数几家公司之一,在广州房地产界拥有良好的知名度,"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公司商标图形作为广州市不动产代理、管理的著名商标品牌,在房地产开发方面拥有极其丰富的经验。近年来,公司高薪聘请了在行业内具有丰富设计经验和良好口碑的房地产设计人才,并吸收了大批年轻优秀的专业人员,时尚前瞻的风格体现在公司"天鹅湾"品牌的设计上,在江门、河南等地与同档次的房地产产品相比都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 经验丰富和心理素质良好的管理团队

公司拥有多年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经验的管理团队,公司经营管理层中大部分人员都经历过房地产的低谷阶段,经受过房地产低潮的考验,具有丰富的带领企业度过行业逆境的经验,懂得如何利用灵活的经营管理模式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丰富的管理经验与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引导企业克服困难的保证。

(4) 坚实的大股东后盾

2003年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自收购以来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多次将其优质资产置入,之前为公司贡献多年收益的北京天鹅湾项目以及目前公司的江门项目、广州的部分项目都是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资产置换及股权转让等方式置入上市公司的,这使公司的项目逐步趋向多元化,也为公司将来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并无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证券的情况。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房地产销售145,764,131.9569,397,877.2452.39-20.99-24.06增加1.93个百分点
出租房产4,002,002.352,612,583.8834.72-19.739.35减少17.36个百分点
其他(物业公司填列)13,893,951.9114,511,830.06-4.45-11.143.10减少14.43个百分点
建筑安装948,042.56189,825.4379.98-86.43-95.38增加38.77个百分点

本公司2009年3亿元公司债券于2010年1月4日发行结束,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募集款项约为2.94亿元,债券期限为6 年。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30,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与本期债券申报的使用用途一致。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华北地区8,148,170.35-19.53
华南地区154,626,568.84-21.00
华中地区1,684,319.58213.76
华东地区149,070.00-97.38
合计164,608,128.77-22.39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09公司债30,00030,000 
合计30,00030,000

湖南茶陵明大矿业项目金额为股权收购款。

(六)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13年4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000,000.00元(含税),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根据2013年4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关联方收购了茶陵县明大矿业投资有限公司65%的股权,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本期减少合并单位5家,原因为:

(1)根据2013年4月16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子公司北京博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北京天鹅湾休闲俱乐部有限公司90.91%股权,北京城启天鹅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3.33%股权,北京天工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0%股权,北京博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内上述4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董事长:杨树坪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3-027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8月22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罗会学先生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罗会学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相关规定罗会学先生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2日

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东华实业 编号:临2013-028号

债券代码:123002 债券简称:09东华债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电话通知与书面送达相结合的方式发出,2013年8月22日下午15:00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正式在公司董事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董事杨树葵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何德赞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公司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见证律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提供了良好、专业的法律服务。本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3年度法律顾问和股东大会及债权人会议的见证律师,聘期自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其相关费用。

三、《关于暂不收购鑫源矿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与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收购意向书》,主要内容为:①公司有意收购粤泰集团所持有的鑫源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矿业")的控股权,意向书的签订仅作为双方开展有关股权收购前期尽职调查工作的依据。②待双方尽职调查完成后,确定拟收购标的在符合收购条件后,再以审计、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确定具体转让的股权比例及转让价格。③如双方最终签定股权收购协议,将形成本公司与粤泰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本公司需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④意向书约定的收购前提条件满足后,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选择签订或者不签订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因此本意向书对本公司不存在任何的合同约束条件。@?? 报告期内,本公司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等中介机构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前期尽职调查,根据中介机构的调查情况,鉴于1、该项目未能提供由甲级专业资质机构出具的储量详查报告;2、该项目仍未呈报中国国土资源部评审中心做储量评审。公司董事会认为鑫源矿业暂时未能达到置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此项目暂时不做收购。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