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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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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债项评级在AA+和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现金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3.3其他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公募基金、企业年金、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37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以及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100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资产管理总规模逾17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说明: 江明波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成立以来,经历了债券收益率罕见的短期大幅波动。其一,从经济基本上看,二季度经济增长数据进一步趋弱,4、5月份CPI连续两月较大低于市场预期,市场流动性维持在相对宽松水平,从而推动债券市场利率进一步下行。其二,4月底爆发了丙类账户清理的事件,导致收益率大幅波动。其三,一方面央行释放了流动性将趋紧的预期,另一方面市场也叠加了各种月末和季末因素的影响,导致6月份中旬后,市场资金极度紧张,货币市场利率飙升,而央行坐视不理,并未释放任何缓解流动性紧张的信号,进一步加剧市场资金的紧张局面,导致6月20日隔夜回购利率最高成交在30%的历史高位,之后央行连续发表两篇正式和非正式文章安抚市场,才导致货币市场利率逐步回落。在此期间,短端债券收益率大幅飙升,AAA短融在短短两周内收益率上升200BP,前所未见,同期中长期债券收益率也上升30-60BP,随着央行表态和货币市场利率的逐步下行,债券市场收益率也迅速回落。权益市场也同时受到流动性紧张的影响,由于无风险利率大幅上升,股票市场本月跌幅一度超过20%,同时转债市场也大幅下跌。所有资产价格又都随着货币市场利率的回落而企稳回升。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本基金采取了顺势应对的方式,由于组合处于建仓期,作为三年期的封闭式基金,空仓等待也是一种风险,因此,本基金采取了期限匹配、逐步买入的方式逐步买入信用债,截止6月底,信用债比例已超过100%。而从长期看,中行转债和民生转债大概率上能获取1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因此,本基金从一开始就买入较大比例。这个策略在5月底之前取得较好收益,但在6月份的市场利率飙升导致所有资产价格大幅下跌的背景下,本组合持有的券种也出现了明显下跌,尤其是转债由于没有在高位进行适度减持,转债的大幅下跌给组合带来了较大的负贡献。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增利分级的净值增长率为-0.30%,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经济增长将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本年以来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力量来自地产投资和基建投资,5月份以后房地产销量的同比增速已经大幅下降,6月份30个大中城市的同比增速甚至跌至负值,随着销量增速的下行,房地产投资在4季度后可能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从而对整体经济增长构成不利影响。制造业面对持续的供给能力释放,PPI持续下跌,企业盈利能力进一步下降,制造业投资仍将持续下行。与此同时,通胀压力则得到较大缓和,PPI跌幅持续扩大且大幅低于历史均值水平,而CPI在4、5月份的环比也开始大幅低于历史均值,显示通胀的压力可能正在消退。货币政策则逐步从上半年的偏宽松向中性偏紧方向转变, 此政策转变背后的核心逻辑是希望抬升货币市场利率,以此作为推动金融机构和实体经济去杠杆的重要手段,因此,整个回购利率水平在下半年可能维持在一个相比上半年更高的水平。

在此背景下,经济下行和通胀的缓解的速度会变动更快,债券市场可能会在不远的将来重新迎来牛市。这轮牛市的基础就是经济和通胀的下行,但并非所有债券品种都能受益,中高等级债券受益幅度更大,而低等级债券由于受到经济下行的影响,信用风险进一步加大,机会需要等到流动性彻底转向宽松的时候。但在迎来债券牛市之前市场仍然会受到流动性逐步收紧的影响。而在同样的大背景下,权益市场的机会相对更小,转债尤其是股性强的转债的机会也就更小。

本基金将继续增加信用债券比例,在增加中高评级信用债投资机会的同时,更要关注中低等级债券跌出来的投资机会。中低等级信用债券由于评级调整出现大幅下跌后,市场肯定存在错杀的个券,只要研究基础做扎实,找到违约风险确实可控的个券,并进行适度分散化投资,在流动性从紧缩向宽松转变的时候,中低等级信用债券的流动性溢价一定会有大幅下降的机会,这将是这类债券未来的投资机会所在,增利分级作为封闭式基金,组合流动性要求较低,相对而言可以更加积极地捕抓中低等级大幅下跌后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并将继续持有债性强的转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1)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托管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利润分配、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利润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为2,071,428,004.27份,其中A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1.014元,份额总额为1,450,043,968.67份;B类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人民币0.956元,份额总额为621,384,035.60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3月6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6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毕万英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64号文《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6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2,071,428,004.2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均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债券)、金融债、央行票据、国债、资产支持证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和债券回购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增发新股、二级市场股票和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资组合资产配置比例: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债项评级在AA+和AA的公开发行的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次级债等债券以及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之后,现金及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A类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A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B类基金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4)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作为分级基金运作时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的收益分配原则:

(1)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后,按照统一的份额净值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30%;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但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事先选择将所获分配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场内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收益分配方式方式只能为现金分红,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无。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7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5%,基金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A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 为A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A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其中期末余额18,047,393.92元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的活期存款,其余部分为定期存款投资。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人民币327,919,086.12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人民币 1,039,999,535.20元,分别于2013年7月4日、2013年7月5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股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卖出股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买入及卖出股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投资,不存在前十名股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上述持有人为工银增B 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0万份以上;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1、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 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 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

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 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

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 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序

a) 确定券商数量: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投资研究部门(权

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根据公司基金规模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对合作券商的数量,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及券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新增或调整合作券商,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 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 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

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

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简称工银增利分级债券
基金主代码16481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071,428,004.2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3年4月8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增A工银增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48131501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份额总额1,450,043,968.67份621,384,035.60份

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满足增利 A份额持有人的稳健收益及流动性需求,同时满足增利 B份额持有人在承担适当风险的基础上,获取更多收益的需求。
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相对价值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发掘和利用市场失衡提供的投资机会,实现组合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5%
风险收益特征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增利A份额将表现出较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工银增A的风险评级为低风险。增利A份额将表现出较低风险、稳健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风险等级评价体系》,工银增A的风险评级为低风险。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朱碧艳张燕
联系电话400-811-9999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95555
传真010-665831580755-83195201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3月6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12,711,789.38
本期利润-7,014,410.4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3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3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03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64,413,593.81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997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2.73%0.48%0.47%0.02%-3.20%0.46%
过去三个月-0.50%0.32%1.43%0.02%-1.93%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30%0.28%1.84%0.02%-2.14%0.26%

其他指标报告期( 2013年3月6日 - 2013年6月30日 )
期末增利A份额参考净值1.014
期末增利A份额累计参考净值1.014
期末增利B份额参考净值0.956
期末增利B份额累计参考净值0.956
增利A的预计年收益率4.40%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江明波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3月6日132004年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全国社保基金二零四组合和三零四组合基金经理;

2006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投资总监;2011年起担任全国社保组合基金经理;2008年4月14日至今,担任工银添利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2月10日至今,担任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3月6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18,047,393.92
结算备付金 36,295,654.80
存出保证金 487,998.82
交易性金融资产 2,703,430,190.04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2,703,430,190.0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应收证券清算款 39,359,781.39
应收利息 42,978,518.26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 31,724.43
资产总计 3,440,631,261.6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367,918,621.32
应付证券清算款 5,151,574.96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03,500.99
应付托管费 343,857.44
应付销售服务费 603,218.32
应付交易费用 19,145.59
应交税费 
应付利息 808,967.78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 168,781.45
负债合计 1,376,217,667.8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2,071,428,004.27
未分配利润 -7,014,410.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64,413,593.8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440,631,261.66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一、收入 12,003,827.15
1.利息收入 32,749,785.3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1,704,970.80
债券利息收入 20,310,160.3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734,654.26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112,529.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1,112,529.4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9,726,199.8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2,771.04
减:二、费用 19,018,237.61
1.管理人报酬 4,648,797.71
2.托管费 1,328,227.93
3.销售服务费 2,320,427.87
4.交易费用 19,033.20
5.利息支出 10,530,782.0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530,782.09
6.其他费用 170,968.8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14,410.4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14,410.46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71,428,004.272,071,428,004.27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7,014,410.46-7,014,410.4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2,071,428,004.27-7,014,410.462,064,413,593.81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中国银行托管年金计划投资资产(如意养老2号工银2)1,268,800.009.93%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季季增利纯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120,373.008.76%
郝忠宝805,600.006.30%
中信证券-中信-中信证券可转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592,668.004.64%
冯裕兰480,400.003.76%
徐万江447,500.003.50%
中信证券-华夏-中信证券贵宾定制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16,208.003.26%
胡浪玢396,300.003.10%
姚丹396,000.003.10%
10全国社保基金一零零八组合323,906.002.53%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4,648,797.7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1,465,229.89

项目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328,227.93

获得销售服务费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849.7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81,704.0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34,763.60
合计2,318,317.42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3年3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047,393.92337,581.5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0,000.009,422,555.60

6.4.9.1.1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通日流通受限类型认购

价格

期末估值单价数量

(单位:张)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额备注
11217213普邦债2013年5月14日2013年7月12日新债发行100.00100.0050,0005,000,000.005,000,000.00
11217913南洋债2013年6月3日2013年7月23日新债发行100.00100.00320,00032,000,000.0032,000,000.00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单价数量(张)期末估值总额
118015311新投债2013年7月1日104.57200,00020,914,000.00
138221413魏桥铝MTN22013年7月1日100.58700,00070,406,000.00
138226813衣念MTN12013年7月1日98.96100,0009,896,000.00
118238611宁发电MTN12013年7月4日102.60300,00030,780,000.00
128014512镇江投债2013年7月4日104.69300,00031,407,000.00
138014813建发房产债2013年7月4日100.28240,00024,067,200.00
138211313斗山MTN12013年7月4日99.75300,00029,925,000.00
138220613宜化MTN12013年7月4日101.01500,00050,505,000.00
138222813雨润MTN12013年7月4日99.14200,00019,828,000.00
138225313山钢MTN22013年7月4日99.26500,00049,630,000.00
合计   3,340,000337,358,2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固定收益投资2,703,430,190.0478.57
 其中:债券2,703,430,190.0478.57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654,343,048.7219.02
其他各项资产82,858,022.902.41
合计3,440,631,261.66100.00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1,349,315,825.0465.36
企业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据775,812,000.0037.58
可转债578,302,365.0028.01
其他
合计2,703,430,190.04130.95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0023民生转债2,835,650294,765,817.5014.28
113001中行转债2,832,250283,536,547.5013.73
138221413魏桥铝MTN2700,00070,406,000.003.41
12206711南钢债600,00059,400,000.002.88
11201509泛海债583,87058,970,870.002.86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487,998.82
应收证券清算款39,359,781.39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42,978,518.26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31,724.43
其他
合计82,858,022.9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01中行转债283,536,547.5013.73

份额级别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
工银增A9,640150,419.501,450,043,968.67100.00%0.000.00%
工银增B2272,737,374.61601,244,624.0096.76%20,139,411.603.24%
合计9,867209,934.942,051,288,592.6799.03%20,139,411.600.97%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工银增A33,833.600.0020%
工银增B4,819,144.200.7760%
合计4,852,977.800.2340%

项目工银增A工银增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3月6日)基金份额总额1,450,043,968.67621,384,035.6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50,043,968.67621,384,035.60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无。

无。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无。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申银万国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债券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银万国2,042,989,657.58100.00%23,859,390,000.00100.00%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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