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0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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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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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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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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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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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是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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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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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六个月。建仓期满,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应符合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本基金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终,持有的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不超过基金持有的股票总市值;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市值和买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合计(轧差计算)不超过基金资产的40%。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21日,是我国第一家由银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前拥有公募基金、企业年金、QDII、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等多项业务资格。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旗下管理37只开放式基金——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增强收益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沪深300指数基金、上证中央企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基金、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ETF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添颐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主题策略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500指数分级基金、工银瑞信基本面量化策略股票型基金、工银瑞信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7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工银瑞信14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60天理财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安心增利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工银瑞信标普全球自然资源指数基金、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以及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1000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还管理多个专户组合和企业年金组合,资产管理总规模逾1700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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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任职日期说明:
1)欧阳凯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王勇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认真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各类投资人,保护各类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拟定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规定对买卖股票、债券时候的价格和市场价格差距较大,可能存在操纵股价、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监控。本报告期,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本公司对满足限价条件且对同一证券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实现了公平交易;且本基金及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之间未发生法律法规禁止的反向交易及交叉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上半年,美国维持量化宽松政策,日本同样推出量宽政策刺激经济,欧洲债务问题有所缓和,全球资本市场流动性宽松。二季度随着美国退出量宽政策预期 不断强化,热钱开始从新兴市场流出。受制于生产要素资源约束和人口红利下降,中国经济潜在增速下降,通过释放流动性刺激投资拉动经济的传统增长模式效果显著弱化,在外生流动性宽松的情况下,国内经济数据仍持续走弱。
中国货币政策保持中性,主要以对冲外生流动性为主,二季度末,在外生流动性收缩、银行季末冲存款、规范银行表外业务等多重因素叠加的情况下,央行短期投放低于预期,银行间流动性骤然趋紧,给国内资本市场各类资产价格带来一波冲击。
债券市场,年初至5月底,利率产品收益率震荡下行,各等级信用债价格上涨。6月以来,随着货币市场资金面的收紧,各类债券均大幅下跌。
股票市场,一季度市场预期政策放松,股市出现明显反弹;二季度,数据显示经济仍下行,货币政策虽略超预期,但财政政策按兵不动的背景下,股票市场出现明显调整。
本基金上半年以持有高等级信用债为主,股票和可转债的比例保持较低。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工银保本2号的净值增长率为0.10%,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6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3年下半年,在需求不足、产品价格下跌、资金成本上升的背景下,企业有动力进一步减少生产、降低库存,经济面临较大的下行风险。经济持续低迷的情况下,通胀压力不大。金融和实体经济高杠杆的风险逐渐凸显,中性偏紧的流动性环境有利于促使金融机构和高负债实体降杠杆,预计流动性环境难以回到5月之前的较宽松状态,资金价格仍将处于较高位置。
经济疲弱和通胀压力小利好债券市场,但资金价格的持续高企给债券市场带来冲击,也将在短期内制约债券收益率的下行空间。中期来看,随着资金价格的回落,经济、通胀的下行,债券市场面临着一定机会。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产品的机会更大,经济下行的背景下低评级债券的风险相对较大,信用利差处于历史低位的情况下,低等级信用债的超额收益难以持续。
股票市场在经济下滑的大背景下整体很难出现较好表现,少数符合未来新兴产业发展方向、业绩增长较好的公司面临机会。
转债的大部分公司属于周期性行业,大幅上涨的机会不大。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职责分工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4人,分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研究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和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如需更换,由相应部门负责人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组由具有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及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无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年上半年,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该基金2013年上半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的。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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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01元,基金份额总额1,151,611,247.69份。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13年2月7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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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2月7日 至 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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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2月7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半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郭特华______ ______毕万英______ ____朱辉毅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2年12月13日证监许可 [2012]1686号文批准募集,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2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2013)验字第60802052_A07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3年2月7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243,365,899.94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52,031.4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243,617,931.34元,折合1,243,617,931.3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上市的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中,股票等风险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安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
(2)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3)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回购协议
本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本基金的公允价值的计量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第二层次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获得类似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在非活跃市场上的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做必要调整确定公允价值;第三层次是本基金无法获得相同或类似资产可比市场交易价格的,以其他反映市场参与者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参数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投资
(1)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B.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估值方法估值;
C.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债券投资
(1)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未上市债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3)权证投资
(1)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有充足证据表明最近交易市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其他
(1)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益/(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三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30%;
5、在保本周期内,本基金仅采取现金分红一种收益分配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基金转型为“工银瑞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部报告
无。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无。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1、本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于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 期末( 2013年6月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610,000,000.00元,于2013年7月4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并无须作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2、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股指期货进行投资。
7.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0.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位:人民币元
■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50万份至10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
8.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1、“本期申购”中包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及金额;
2、“本期赎回”中包含转出份额及金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券商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标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券商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风险管理先进、投资风格与工银瑞信有互补性、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券商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资本市场、个股分析的报告及其他丰富全面的信息咨询服务;有很强的分析能力,能根据工银瑞信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与其他券商相比,该券商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选择程序
a)确定券商数量: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选择和确定。投资研究部门(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部,专户投资部,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根据公司基金规模和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对合作券商的数量,每年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变化及券商评估结果决定是否需要新增或调整合作券商,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签订委托协议: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签定协议双方的公司名称、委托代理期限、佣金率、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经签章有效。委托代理协议一式五份,协议双方及证券主管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券商的评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席位的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15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不与其续约,并根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综合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席位。
(3)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席位。
上述席位均为本年新增席位。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基金简称 | 工银保本2号混合发起 |
基金主代码 | 48702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2月7日 |
基金管理人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51,611,247.69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依照保证合同,通过运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并在基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资产配置策略上,采用恒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Constant-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CPPI)来实现保本和增值的目标。 |
业绩比较基准 | 人民币税后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在本基金成立当年,上述“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基金合同生效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其后的每个自然年,“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指当年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保本混合型基金,属于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名称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朱碧艳 | 石立平 |
联系电话 | 400-811-9999 | 010-63639180 |
电子邮箱 |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 shiliping@cebbank.com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11-9999 | 95595 |
传真 | 010-66583158 | 010-63639132 |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icbccs.com.cn |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2013年2月7日 - 2013年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4,791,734.15 |
本期利润 | 1,980,374.72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016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0.1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09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1,152,690,824.22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1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一个月 | -1.48% | 0.26% | 0.35% | 0.02% | -1.83% | 0.24% |
过去三个月 | -0.20% | 0.17% | 1.06% | 0.01% | -1.26% | 0.16%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0.10% | 0.14% | 1.68% | 0.02% | -1.58% | 0.1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任职
日期 | 离任
日期 |
欧阳凯 | 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年2月7日 | - | 11 | 曾任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2010年加入工银瑞信,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2010年8月16日至今,担任工银双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王勇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13年2月7日 | - | 6 | 先后在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香港新世界数字多媒体公司担任市场经理;2007年加入工银瑞信,曾任研究员兼专户投资顾问,2011年11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消费服务行业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2月7日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2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6月26日起至今担任工银瑞信保本3号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资 产: | | |
银行存款 | | 5,955,496.28 |
结算备付金 | | 13,338,783.33 |
存出保证金 | | 159,090.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723,761,181.30 |
其中:股票投资 | | 1,508,000.00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 1,722,253,181.3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应收利息 | | 23,102,744.63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 - |
资产总计 | | 1,766,317,296.48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 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
负 债: |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610,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 1,575,316.37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 1,163,141.91 |
应付托管费 | | 193,856.95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 48,384.07 |
应交税费 | | - |
应付利息 | | 444,778.68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 200,994.28 |
负债合计 | | 613,626,472.26 |
所有者权益: | | |
实收基金 | | 1,151,611,247.69 |
未分配利润 | | 1,079,576.5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1,152,690,824.2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 1,766,317,296.48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6月30日 |
一、收入 | | 14,284,663.49 |
1.利息收入 | | 21,292,372.2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 4,099,535.34 |
债券利息收入 | | 16,387,669.8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805,167.02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5,334,212.42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1,003,976.61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 4,306,235.8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
股利收益 | | 24,000.00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2,811,359.43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 469,438.30 |
减:二、费用 | | 12,304,288.77 |
1.管理人报酬 | | 5,777,580.04 |
2.托管费 | | 962,929.96 |
3.销售服务费 | | - |
4.交易费用 | | 88,101.12 |
5.利息支出 | | 5,323,899.25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5,323,899.25 |
6.其他费用 | | 151,778.4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 1,980,374.72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980,374.72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43,617,931.34 | - | 1,243,617,931.34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1,980,374.72 | 1,980,374.7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92,006,683.65 | -900,798.19 | -92,907,481.84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66,708.46 | 12,150.73 | 978,859.19 |
2.基金赎回款 | -92,973,392.11 | -912,948.92 | -93,886,341.03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51,611,247.69 | 1,079,576.53 | 1,152,690,824.22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5,777,580.04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551,829.38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962,929.96 |
项目 | 本期
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6月30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7日 )持有的基金份额 | 8,403,536.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8,403,536.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73%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13年2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955,496.28 | 169,198.9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1,508,000.00 | 0.09 |
| 其中:股票 | 1,508,000.00 | 0.09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722,253,181.30 | 97.51 |
| 其中:债券 | 1,722,253,181.30 | 97.5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9,294,279.61 | 1.09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23,261,835.57 | 1.32 |
7 | 合计 | 1,766,317,296.48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1,508,000.00 | 0.13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1,508,000.00 | 0.1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643 | 烟台万润 | 100,000 | 1,508,000.00 | 0.1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977 | 浪潮信息 | 8,482,884.50 | 0.74 |
2 | 002450 | 康得新 | 5,633,242.60 | 0.49 |
3 | 002673 | 西部证券 | 4,702,947.00 | 0.41 |
4 | 002285 | 世联地产 | 4,296,418.03 | 0.37 |
5 | 600521 | 华海药业 | 3,823,825.25 | 0.33 |
6 | 002146 | 荣盛发展 | 3,105,502.40 | 0.27 |
7 | 002643 | 烟台万润 | 3,096,303.00 | 0.27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0977 | 浪潮信息 | 7,868,489.16 | 0.68 |
2 | 002450 | 康得新 | 6,023,141.82 | 0.52 |
3 | 600521 | 华海药业 | 5,091,152.70 | 0.44 |
4 | 002673 | 西部证券 | 4,747,103.43 | 0.41 |
5 | 002285 | 世联地产 | 3,920,544.34 | 0.34 |
6 | 002146 | 荣盛发展 | 3,345,810.44 | 0.29 |
7 | 002643 | 烟台万润 | 1,600,706.00 | 0.14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33,141,122.78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32,596,947.89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69,874,000.00 | 6.06 |
2 | 央行票据 | - | - |
3 | 金融债券 | 428,595,000.00 | 37.18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428,595,000.00 | 37.18 |
4 | 企业债券 | 701,435,522.30 | 60.85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中期票据 | 460,146,000.00 | 39.92 |
7 | 可转债 | 62,202,659.00 | 5.40 |
8 | 其他 | - | - |
9 | 合计 | 1,722,253,181.30 | 149.41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282549 | 12中电子MTN1 | 2,200,000 | 221,936,000.00 | 19.25 |
2 | 122214 | 12大秦债 | 2,000,010 | 201,601,008.00 | 17.49 |
3 | 1382159 | 13鞍钢MTN1 | 2,000,000 | 198,560,000.00 | 17.23 |
4 | 130203 | 13国开03 | 1,800,000 | 180,810,000.00 | 15.69 |
5 | 122065 | 11上港01 | 1,034,000 | 103,389,660.00 | 8.97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59,090.94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23,102,744.63 |
5 | 应收申购款 |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23,261,835.57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0011 | 歌华转债 | 62,202,659.00 | 5.40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11,958 | 96,304.67 | 11,775,993.62 | 1.02% | 1,139,835,254.07 | 98.98%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 1,614,749.37 | 0.1402%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总数 |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 8,403,536.00 | 0.73 | 8,403,536.00 | 0.73 | 3年 |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1,585,046.40 | 0.14 | 1,585,046.40 | 0.14 | 3年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9,988,582.40 | 0.87 | 9,988,582.40 | 0.87 |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2月7日 )基金份额总额 | 1,243,617,931.34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份额 | 966,708.46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 92,973,392.11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1,151,611,247.69 |
2、基金托管人托管部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
本基金的审计机构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该审计机构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东方证券 | 1 | 56,823,092.72 | 91.78% | 38,918.38 | 89.36% | - |
光大证券 | 1 | 5,091,152.70 | 8.22% | 4,634.95 | 10.64%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东方证券 | - | - | 20,000,000.00 | 0.20% | - | - |
光大证券 | 1,245,441,305.28 | 100.00% | 9,973,500,000.00 | 99.8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