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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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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13-025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属化肥行业,主营业务为化肥、化工原料生产与销售,拥有年产100万吨合成氨、160万吨尿素生产能力。2013年上半年,受煤炭价格下降,市场需求不足的影响,公司化肥及化工产品市场行情相对疲软,同时公司还面临主要原材料天然气价格上涨的巨大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市场形势,公司稳步推进“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狠抓管理求精细,加快发展谋资源”的经营方针,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在狠抓产品产量、质量、装置安全运行的同时,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寻找新的市场需求,开拓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渠道,实现了装置经济、稳定高效运行,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益。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5,581万元,同比增长11.05%;营业利润1,645万元,同比减少88.6%;利润总额1,730万元,同比减少88.07%;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9万元,同比减少91.4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无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 2013-02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2013年8月22日在泸天化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4人,董事彭传勇先生因出差委托董事宁忠培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邹仲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4日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3 公告编号:2013-02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五届八次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泸天化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中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全体成员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4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问询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参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本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号"文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独立董事签名: 周寿樑 曹光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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