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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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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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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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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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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公司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坚持能源、科技和投资并举的经营战略,在市场开拓、技术改进、成本控制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

 作为公司产业重点的新能源业务方面,公司建设的海外电站,基本都已经完成了并网,并取得政府相应标准的补贴。受欧债危机对欧洲经济的持续影响,欧洲众多光伏电站的投资者,包括投资基金、信托和大型银行都缩紧银根谨慎性选择投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在欧洲建成并网电站的销售进程,有关客户自身经营情况的不稳定也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公司相关款项的收回进程,对此公司适时调整建设规模和运营模式,在现有电站稳定运营的同时积极寻找出价合理、质地优良的电站买家。公司建设的美国东部地区最大的光伏电站项目,在2012年末成功实现并网发电后,于今年5月份获得联邦政府补贴1,930.23万美元。报告期内,公司在海外电站持续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以国内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等新能源政策的实施为契机,以新疆投资建设20MW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为先导,积极布局国内光伏市场。报告期内,公司下属非晶薄膜光伏电池生产企业综艺光伏由于受设备运行不稳定、产品部分指标未达标以及行业环境的影响,仍在对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调试,尚未产生效益。未来综艺光伏将在产品性能、市场需求等方面不断完善开拓,多渠道寻求解决方案。

 国务院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全面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国内光伏市场开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下属光伏企业也将抢抓机遇,凭借在海外光伏市场积累的丰富经验,发挥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寻求新能源领域新的发展空间。

 科技产业领域,公司下属多家高科技企业在各自领域保持了领先的技术优势。综艺超导研发的超导滤波器可广泛应用于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等领域,能大幅提高灵敏度、通信距离和抗干扰能力,目前其产品已进入实质性应用阶段。报告期内,国家多部门联合组织相关权威专家对超导2012年度首批已交付产品进行使用效果评估,并给予了极高评价,产品有望于下半年在相关领域获得大力推广应用。毅能达公司以社保市场为发展重点,继续开拓公安证件、金融产品市场,通过加强团队建设,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力度,新增先进技术生产线等一系列措施,在社保、公安证件、金融卡片领域中标多个省级项目,报告期内收入盈利均获得了大幅增长。天一集成是国家密码管理局认定的密码产品开发、生产和销售单位,长期以来致力于发展高科技产品,密切关注前沿科技,以市场为导向,其研发的SM4、SM2高速密码算法芯片、A280动态令牌芯片,已提交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进行型号鉴定,SM4、SM2高速密码算法芯片还申报了国家发改委金融专项,且通过了专家的初审。作为天一集成主导产品的A980智能卡及智能密码钥匙芯片已经实现规模化生产,销售形势良好。神州龙芯完成了采用自主知识产权龙芯处理器作为主控的GSC3280芯片的整体设计并成功流片,该芯片主要应用于智能电网、物联网和工业控制等应用领域,可为专属行业提供高性价比的单芯片解决方案,并已进入推广与应用阶段;同时神州龙芯研发完成的智能密码钥匙(二代key)业已成功进入银行市场。

 股权投资领域,上半年,在经济金融形势和创投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江苏高投作为公司股权投资的重要平台,继续秉承价值投资和持续稳健经营基本策略,在开展传统股权投资业务之外,积极探索转型新举措,开辟固定收益等资产管理类业务,寻求新的发展和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23.74万元,受资产减值损失增加及投资收益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194.87万元。

 2013年下半年,公司将在保持现有业务稳定发展的基础上, 以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成本控制,优化业务结构,多方位寻求并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同时积极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进程,为公司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本公司持有综艺超导科技有限公司43.1483%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根据超导的公司章程规定,超导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其中4人由本公司推举,故本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本年度继续合并超导公司报表。

 2、本公司子公司综艺超导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5月投资新设综艺超导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0%,本期将综艺超导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6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综艺数码城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义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综艺(开曼)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关联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交易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本公司临2013-028号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本公司临2013-029号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本公司临2013-030号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规范运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有关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完成后的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人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志耕,委员:董事曹剑忠,独立董事姚仁泉;

 2、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周通生,委员:董事邢光新,独立董事刘志耕。

 (六)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的本公司临2013-031号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7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3日在综艺数码城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晓波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综艺(开曼)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对董事会编制的半年度报告提出下列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8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综艺(开曼)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综艺开曼”)将其对Ecoware?S.P.A.(简称“Ecoware”)的债权18,733,769.58欧元转让给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综艺开曼与综艺投资于2013年8月23日在江苏南通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简称“协议”),将其对Ecoware的债权18,733,769.58欧元转让给综艺投资。

 综艺开曼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综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综艺投资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

 二、关联方介绍

 综艺(开曼)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综艺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公司,注册地址为Harbour Place, 103 South Church Street, PO Box 1034 Grand Cayman KY1-1102, Cayman Island,法定代表人为昝圣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建设、销售等业务。

 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黄金村,法定代表人为昝瑞林,目前注册资本为10,033.168万元,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等业务,实际控制人为昝圣达。

 截至2013年6月30日,综艺投资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21,323,958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9.0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与综艺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完全独立。

 截至2012年末,综艺投资总资产1,975,261.49万元,净资产1,264,242.44万元,201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50,734.77万元,净利润76,518.57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交易标的:截至2013年6月30日,Ecoware S.P.A对综艺开曼的欠款18,733,769.58欧元(账面原值)。其母公司Aion Renewables S.P.A. (简称“Aion”)对该笔欠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

 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债权转让的价格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原值18,733,769.58欧元,折合人民币150,874,286.69元。

 (三)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Ecoware是综艺开曼在意大利开展新能源业务时的业务伙伴,截至2013年6月30日,综艺开曼对其应收账款余额为18,733,769.58欧元。综艺开曼为确保上述应收账款的回收,已于2012年2月与Ecoware及其母公司Aion签署书面还款约定,明确规定Aion及Ecoware两家公司对综艺开曼欠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综艺开曼还通过法院成功申请到对Aion具有执行力的还款“支付令”。同时,Ecoware及其附属公司以其拥有的6个同等价值的太阳能电站对上述欠款提供抵押,综艺开曼对该6个电站拥有第一顺位抵押执行权。

 根据综艺投资出具的《担保函》,若Ecoware发生任何特殊情况,导致其无法偿还已确定的对于综艺开曼的欠款数额,综艺投资承诺垫付所有未收到欠款并承担向欠款方进行法律追诉的责任与义务。

 现Ecoware的母公司Aion已被当地法院最终裁定整体破产,正在清算过程中。(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临2013-022号公告)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人:综艺(开曼)太阳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人: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本次债权转让价格为截至2013年6月30日的账面原值18,733,769.58欧元,折合人民币150,874,286.69元。

 (三)支付方式及期限:在《债权转让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将款项汇入综艺开曼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交易价款支付完成后,综艺开曼将作为综艺投资的代理人,为其处理债权转让完成后的相关方破产清偿的一切事务,并在扣除相关直接费用后,将清偿所得款项全部转交给综艺投资。

 (五)协议的生效:协议于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司大股东履行诚信义务,同时能有效避免欧洲企业破产清算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而产生的持续负面影响,有利于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快资金回笼,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保护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本次转让的综艺开曼的应收账款原值为18,733,769.58欧元,折合人民币150,874,286.69元,转让按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进行转让。本次交易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失,将增加公司股东权益。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昝圣达、昝瑞国、曹剑忠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对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予以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事前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根据Ecoware S.P.A及其母公司Aion Renewables S.P.A.向综艺开曼出具的书面还款约定,Aion Renewables S.P.A.及Ecoware S.P.A.两家公司对综艺开曼欠款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还款责任。目前Ecoware?S.P.A.的母公司Aion Renewables S.P.A.已被当地法院裁定整体破产,正处于清算过程中。本次债权转让体现了大股东履行承诺的诚信,同时有利于公司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产质量。本次交易以应收账款的账面原值为转让价格,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权益不受损失。公司已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江苏高投”)与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参与增资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此次增资中,综艺投资增资23,000万元,江苏高投增资17,000万元。本次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已经2012年9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司临2012-020号公告。本次共同投资已于2012年度内实施完毕。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29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3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09年4月20日,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09年5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08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此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7,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光伏”)“40MW非晶硅/微晶硅叠层薄膜太阳能电池扩建项目”。

 2009年11月24日,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1201号《关于核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3,9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7,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09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181万元,已于2009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16号验资报告。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通过对综艺光伏增资来实施。

 2009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60元,均为账户手续费支出。

 201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9,990,400.02元,其中,对综艺光伏增资449,990,010.02元,手续费支出390.00元。

 201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0.00元,均为账户手续费支出。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0.00元,均为账户手续费支出。

 2013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80.00元,均为账户手续费支出。

 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478,117.68元(包括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2010年度,综艺光伏使用募集资金329,366,829.30元,其中用于支付生产线设备款、辅助设施、工程款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329,363,964.00元,手续费支出为2,865.30元。

 2011年度,综艺光伏使用募集资金119,990,823.45元,其中用于支付生产线设备款、辅助设施、工程款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119,986,620.50元,手续费支出为4,202.95元。

 2012年度,综艺光伏使用募集资金1,859,676.50元,其中用于支付生产线设备款、辅助设施、工程款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1,858,116.50元,手续费支出为1,560.00元。

 2013年1-6月,综艺光伏共使用募集资金180.00元,均为账户手续费支出。

 截至2013年6月30日,综艺光伏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455.13元(包括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综上,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51,218,918.85元,其中用于支付生产线设备款、辅助设施、工程款及进口环节增值税等为451,208,701.00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 10,217.85元。

 (二)2010年4月29日和2010年8月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1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1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上限的议案。根据该次决议,此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3.77亿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超过人民币13.38亿元,用于意大利44MW光伏电站项目。

 2011年3月17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取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382号《关于核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共计6,9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37,645.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2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3,425.60万元,已于2011年3月3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此次发行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1697号验资报告。

 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向为在意大利设立四家全资子公司,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2011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05,775,985.10元,其中对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共计投资905,463,650.00元,手续费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费用支出312,335.10元。

 2012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8,858,846.19元,其中对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共计投资108,849,916.58元,手续费支出8,929.61元。

 2013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69,864.22元,其中对意大利子公司投资13,167,626.00元,手续费支出2,238.22元。

 2011年度,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已经支付光伏电池组件费用、电站建设费用、土地费用、手续费等项目款项共计96,385,475.34欧元,按照业务发生期间平均汇率8.4605折算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815,469,314.11元。

 2012年度,该四家意大利子公司支付光伏电池组件费用、电站建设费用、土地费用、手续费等项目款项共计14,279,885.25欧元,按照业务发生期间平均汇率8.1391折算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116,225,414.04元。

 2013年1-6月,该四家意大利子公司支付电站建设费用、手续费等项目款项共计1,678,395.46欧元,按照业务发生期间平均汇率8.1887折算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13,743,876.90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733.64欧元(包括累计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综上,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45,762,107.98元,其中公司支付手续费以及其他与项目相关费用支出323,502.93元,四家意大利子公司支付光伏电池组件费用、电站建设费用、土地费用、手续费等项目款项共计945,438,605.05元。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已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按照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一)根据上述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综艺光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南通城中支行”)分别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09年12月25日,公司及综艺光伏分别与工行南通城中支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综艺光伏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3年6月30日,对应于2009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如下表所示:

 ■

 注:上列账户余额包括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综艺股份支付对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投资款的汇兑收益。

 (二)根据上述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时,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南通崇川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南通通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南通分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南通通州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2011年4月14日,公司、保荐机构西南证券分别与上述四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在意大利下设的四家全资子公司实施,公司设立了综艺(意大利)马尔凯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马尔凯”)、综艺(意大利)西西里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西西里”)、综艺(意大利)普利亚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普利亚”)、综艺(意大利)皮埃蒙特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艺皮埃蒙特”)四家公司。2011年6月27日,综艺马尔凯、综艺西西里、综艺普利亚、综艺皮埃蒙特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兰分行(以下简称“中行米兰分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综艺马尔凯、综艺西西里、综艺普利亚、综艺皮埃蒙特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协议签订以来的履行情况良好。

 截至2013年6月30日,对应于2010年度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各专项存储账户的余额如下表所示:

 ■

 注1:因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电脑系统升级,所有对公单位在中行江苏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由原18位账号统一变更为12至17位的新账号。本公司在中行南通崇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121358708096001相应升级变更为505358228916。

 注2:经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以上账户余额均已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失。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根据实际投入情况编制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9年度募集资金在报告期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2010年度募集资金在报告期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用2010年度定向增发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2年5月14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2年12月5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2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3年6月20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当前欧洲光伏行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剩余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同时,由于已建设电站的投资已经完成,公司决定将除已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31,534.38万元人民币和21万欧元。上述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以及公司于2012年1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该2.6亿元已于到期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554.27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和21万欧元。

 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详见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附表1、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3、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附表1: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45,181.00万元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通过对综艺光伏增资来实施,募投项目最终通过子公司综艺光伏实施,因此,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综艺光伏实际使用的资金与综艺股份为之发生的银行手续费之和。

 注3:投入差额主要是综艺股份支付对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投资款的汇兑差额。

 注4:2013年上半年,项目产品相关指标离预期尚存在一定差距,因此仍在对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调试。

 注5:项目投资已基本完成,受设备运行不稳定、产品部分指标未达标以及行业环境的影响,仍在对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调试,目前尚未产生效益。

 附表2:

 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133,425.60万元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此次募投项目最终通过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实施,因此,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意大利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资金与综艺股份为之发生的银行手续费之和。

 注3: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意大利子公司投入资金(对四家意大利子公司的投资款和手续费之和)较募集资金净额少,主要是受欧洲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对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另一方面是由于建设过程中,原材料价格下降,致使投入金额比预期有所减少。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为汇兑损失。

 注4:已建设电站规模占计划建设电站的比例为94.35%,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剩余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

 注5:2013年上半年,2.2MW光伏电站实现转让收入5,404.54万元,发电及补贴收入362.78万欧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包括已建设完成和在建的电站合计41.51438MW。

 附表3:

 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30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年11月24日证监许可【2009】1201号《关于核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4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28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09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81万元,已于2009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1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通过对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增资来实施。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列账户余额包括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综艺股份支付对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投资款的汇兑收益。

 (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3月17日证监许可【2011】382号《关于核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9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72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645.60万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22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425.60万元,已于2011年3月31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信会师报字【2011】第1169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向为在意大利设立四家全资子公司,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注1:因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电脑系统升级,所有对公单位在中行江苏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账号发生变更,由原18位账号统一变更为12至17位的新账号。本公司在中行南通崇川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40121358708096001相应升级变更为505358228916。

 注2:经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余额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3:以上账户余额均已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汇兑损失。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45,181.00万元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此次募集资金投入项目通过对综艺光伏增资来实施,募投项目最终通过子公司综艺光伏实施,因此,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综艺光伏实际使用的资金与综艺股份为之发生的银行手续费之和。

 注3:投入差额主要是综艺股份支付对综艺光伏有限公司投资款的汇兑差额。

 注4:项目投资已基本完成,受设备运行不稳定、产品部分指标未达标以及行业环境的影响,仍在对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调试,目前尚未产生效益。

 2、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133,425.60万元系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2:公司此次募投项目最终通过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实施,因此,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意大利子公司实际使用的资金与综艺股份为之发生的银行手续费之和。

 注3: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意大利子公司投入资金(对四家意大利子公司的投资款和手续费之和)较募集资金净额少,主要是受欧洲经济环境变化影响,对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另一方面是由于建设过程中,原材料价格下降,致使投入金额比预期有所减少。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主要为汇兑损失。

 注4:已建设电站规模占计划建设电站的比例为94.35%,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剩余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关于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经2013年5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6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当前欧洲光伏行业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剩余尚未开工的2.49MW光伏电站不再进行建设;同时,由于已建设电站的投资已经完成,公司决定将除已建设项目使用资金外的剩余资金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合计为31,534.38万元人民币和21万欧元。上述剩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以及公司于2012年12月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该2.6亿元已于到期日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 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1,554.27万元人民币(含利息收入)和21万欧元。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对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2年5月14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2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2年12月5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经2012年12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将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截至2013年6月20日,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经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由于生产线设备运行不稳定,生产线指标不能完全达到设备购买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生产过程中增加生产成本和费用;近年光伏行业持续低迷,产品价格不断下滑,光伏生产企业整体处于亏损状态,项目若投入大规模生产将给公司带来较大亏损;另外,项目产品相关指标离预期尚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公司和设备供应商仍在积极商讨,在对设备进行进一步升级调试,期望进一步提高产品性能来应对多变的市场。同时,公司正积极寻求多途径解决方案,以期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

 注2:根据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03%(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期为5.3年(所得税后)。

 注3:项目投资已基本完成,目前尚未产生效益。目前,公司正积极与设备供应商商讨解决设备问题,争取今年下半年完成相关调试。受光伏行业整体低迷影响,项目未来效益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2013年6月30日止,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意大利44MW光伏电站募投项目主要采用建设光伏电站后对外转让的形式进行,税后利润预计为13,684.20万元,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预计为10.20%。

 注2:2011年度实现8MW电站转让销售收入20,982.04万元,税后利润3,062.95万元;

 2012年度未实现电站转让销售,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已建成未出售的光伏电站共计获得发电及补贴收入486.89万欧元,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暂未售出的已完工电站在收到发电及补贴收入净额时同时确认相等金额的电站摊销成本,未确认毛利;

 2013年1-6月实现2.2MW电站转让销售收入5,404.54万元,税后利润736.00万元;此外四家意大利子公司已建成未出售的光伏电站共计获得发电及补贴收入362.78万欧元,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暂未售出的已完工电站在收到发电及补贴收入净额时同时确认相等金额的电站摊销成本,未确认毛利。故未达到预计效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31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13-2015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指示精神,公司董事会制订了《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3-2015年)》(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基本原则

 1、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3、坚持以现金分红优先的原则;

 4、重视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5、坚持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原则。

 三、股东分红回报的方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四、股东分红回报的比例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原则上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配。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股东分红回报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网络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4、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公司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拟定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不分配或者按低于本规划规定的现金分红比例进行分配的原因、未用于分配的可分配利润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股东回报规划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发现董事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1、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2、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

 3、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议案,需事先征询监事会意见、取得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调整亦同。本规划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3-032

 债券代码:122088 债券简称:11综艺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2013年

 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债券付息日:2013年9月2日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8月31日发行的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3年9月2日(因2013年8月31日为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开始支付自2012年8月31日至2013年8月30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11综艺债

 (三)债券代码:122088

 (四)发行规模:人民币7亿元

 (五)债券期限:本期公司债券为5年期品种,存续期为2011年8月31日至2016年8月30日。

 (六)债券利率: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为7.50%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 7.50%,每手“11 综艺债”(面值人民币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00元(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和付息日

 (一)本年度计息期限:2012年8月31日至2013年8月30日,逾期未领的债券利息不另行计息。

 (二)本次付息债券登记日:2013年8月30日。

 (三)本次兑息日:2013年9月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3年8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综艺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一)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二)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三)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四)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五)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

 (一)发行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兴东镇综艺数码城

 法定代表人:陈义

 联系人:顾政巍 邢雨梅

 联系电话:0513-86639999 86639987

 邮政编码:226376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4层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魏文娟

 联系电话:010-57631107

 邮政编码: 100033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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