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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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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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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目标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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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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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目标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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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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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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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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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7日,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不满一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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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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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3月7日至2013年6月30日)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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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7日,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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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3月7日,截止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6个月,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内,将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确保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金鑫证券投资基金,以及35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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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2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上半年,国内经济经历了弱复苏预期到预期被打破的过程,PMI指数逐步走低,工业增加值增长总体乏力,制造业投资无起色,进出口数据的亮点也在挤水分后丧失。通胀水平保持稳定,没有出现大幅超预期的情况,市场预期方面则经历了从通胀预期到略微通缩预期的转变。

 中央政府在上半年明显更倾向于控风险的立场,高度重视化解经济中潜在的系统性风险。银监会8号文和71号文对影子银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多有关注,而央行在6月份资金紧张时期的态度则对金融机构的无节制扩张提出警示。

 流动性因素主导了上半年债券市场走势。在5月份之前,受流动性宽裕、机构配置等影响,收益率持续下行,尤其是高收益债券。5月中下旬之后,受流动性收紧的影响,回购利率大幅跳跃上行,债券利率也多创出年内新高。

 作为跟踪标的指数的被动型基金,本基金所投资的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采用优化抽样复制法,选取市场流动性较好的国债逐步构建组合,组合净值与指数基本保持了一致。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基金在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0.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4%。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基金在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净值增长率为0.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下半年,国内经济仍将保持平稳态势,传统产业较难有起色,新兴产品短期内还无法壮大到支撑中国经济发展。但我们也认为所谓的“硬着陆”风险并不大,在经济增长接近下限时,政府会有对冲措施出台。只是为了深化和推动改革,这些措施在经济合理区间内时并不会轻易启用。6月份出现的流动性极度紧张状态,年内应该很难重现,一方面金融机构经过此次教训,在将来会采取审慎的应对措施,另一方面,在转型的关键时期,不应有流动性的持续紧张去推高全社会的融资成本,历史上也罕有案例,在高利率条件下成功完成转型的。

 较为疲弱的经济基本面在下半年是有利于国债的,但下半年市场流动性可能相比上半年偏紧,在阶段性时点上会对国债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启动也会对国债走势产生不利影响。总体来说,我们倾向于认为国债在下半年可能将保持震荡的走势,难有趋势性行情,但如果国债收益率上升到大幅脱离基本面的位置,我们认为是较好的加仓时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国债ETF是一款被动型投资产品,本基金的市值波动将与4-7年期国债的市值波动相似。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金融工程、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止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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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基金份额净值1.004元,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基金份额净值1.002元;基金份额总额487,226,590.82份,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基金的份额总额236,569,297.04份,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基金的份额总额250,657,293.78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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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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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金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巴立康,会计机构负责人:巴立康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1号文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国泰上证5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是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ETF”)的联接基金,将绝大部分基金财产投资于目标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采用开放式运作方式的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206,038,942.03元,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1,070,894,703.65元,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为2,135,144,238.3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3)第09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206,309,191.14份基金份额,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份额总额为1,070,983,603.90份基金份额,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份额总额为2,135,325,587.2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70,249.11元份基金份额,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A利息折合88,900.25元份额基金份额,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ETF联接C利息折合181,348.86元份额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3年3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3年6月30日。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其他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债券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或者发行价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在收益评价日,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0.1%以上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后基金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6.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月1日以前,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13年1月1日起,对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5月31日发布《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获批设立子公司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持有50%的股权,中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上海津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30%和20%的股权。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3%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0.3% /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基金财产中投资于目标ETF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资产净值后剩余部分(若为负数,则取0)的0.1%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财产中目标ETF份额所对应的资产净值)× 0.1% /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无。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3,810,085.00份目标ETF基金份额,占其总份额的比例为28.55%。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于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3,8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b)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根据在公允价值计量中对计量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最低层级的输入值,公允价值层级可分为:

 第一层级: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级:直接(比如取自价格)或间接(比如根据价格推算的)可观察到的、除第一层级中的市场报价以外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

 第三层级:以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以外的变量为基础确定的资产或负债的输入值(不可观察输入值)。

 (ii)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为393,006,401.91元,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99,427,0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公允价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级还是第三层级。

 (iv)第三层级公允价值期初金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2 期末投资目标基金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5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7.5.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7.5.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票投资。

 7.6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7.11.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注: 1、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2013年3月6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离任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梁之平先生因工作需要离职。

 2013年6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公告》,经本基金管理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李志坚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券商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席位券商标准的,由公司研究部提出席位券商的调整意见(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并经公司批准。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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