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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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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3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3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以下简称“双佳A”)、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以下简称“双佳B”)两级份额,其中双佳A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 个月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业务,双佳B 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包含停牌股票按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6月4日至2013年6月30日)

注:1、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

2、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本基金建仓期结束距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其中方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金融集团之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管理着二十只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秉持“稳健、专业、卓越、信赖”的经营理念,力争成为中国基金业最佳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职日期为公司对外公告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统计标准为证券行业的工作经历年限;

3、黄志钢先生于2013年7月13日离任,不再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本基金自2013年7月13日起由冯俊先生担任基金经理(2013年7月13日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并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以下简称“公平交易制度”),用以规范包括投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实施效果与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投资流程独立稽核等。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发现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无法解释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3年第二季度,宏观经济数据持续疲软,企业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尽管美国、日本推行了量化宽松政策,对于中国的出口形势并没有明显改善。领导层希望调整经济增长模式,对经济下行的容忍度增加。由于PPI持续下行,第二季度食品价格也出现下行趋势。

低通胀、弱复苏的经济状况符合了我们年初做出的判断,尽管转债市场年初表现较好,但是由于市场的风险偏好减弱,这对转债市场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从债券市场来看,由于通胀压力较小,经济复苏动力不足,债券市场在二季度初仍有一定的上涨,但是到了二季度末,流动性高度紧张和融资成本高企,这使得债券市场出现了较大调整。整体市场出现平坦化的趋势,短端信用品种收益率上行更加明显。基于如此的债市环境判断下,本基金加大了对中等资质和短久期信用品种投资,减持转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4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认为,经济在近两年内都是一个结构调整的过程。由于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速下降,市场利率的波动可能会降低,通胀变化可能近两年都不是很大的问题。但是由于结构变化因素可能引致企业信用风险变化,这都是未来我们关注的重心。

为避免在控制风险的过程中导致实体经济的失速,预计决策当局未来盘活货币存量的思路:严格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表实现融资平台的逐步出清,通过税收手段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出清,通过规范影子银行的发展实现对银行体系的逐步出清,与此同时,快速启动利率市场化和大幅降低基准利率,降低实业融资成本,改善实业的金融环境,盘活货币存量。金融资源分配欠佳是目前经济复苏缓慢,民营企业内生发展能力趋弱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们认为针对中国庞大的影子银行和金融资源错配情况。央行货币政策可能发生一定的变化。

展望全年,CPI数据或将保持平稳,但三季度资金面仍有可能出现短期紧张局面,加上IPO重启,企业信用风险恶化的事件的影响,可能对理财市场、城投融资平台等造成冲击,从而影响到债券市场不同品种的息差水平,因此债券市场波动幅度或将加大。我们认为信用债券在2013年第三季度可能不如以往季度,但是中长期限的高资质债券品种存在一定机会,对此我们将力争做好信用债券基本面的研究和筛选工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部、投资组合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部、研究部部门经理组成,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相应的职责,所有成员都具备丰富的专业能力和估值经验,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基金经理不直接参与估值决策,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成员1/2以上多数票通过,数量策略部、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流程的适当性与合理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不进行收益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3上半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托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3上半年度,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实施准则、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的“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3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1.049元,基金份额总额1,021,430,469.44份,其中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3,份额总额529,455,516.57份;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98,份额总额491,974,952.87份。

2、本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

3、本摘要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所列附注号为半年度报告正文中对应的附注号,投资者欲了解相应附注的内容,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于2012年6月4日成立,上年度可比期间为2012年6月4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实际报告期间为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下同)。

2、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邵杰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柯,会计机构负责人:仲晓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101号文)批准,由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年6月4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639,938,116.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于2012年5月7日至2012年5月29日募集,募集期间净认购资金人民币1,639,679,999.60元,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人民币258,117.18元,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合计1,639,938,116.78份。上述募集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KPMG-B (2012) CR No.004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规则、《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和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等。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信用债券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指数。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同时亦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3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6.4.6 税项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上证交字[2008]16号《关于做好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08年9月18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作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投资收益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基金作为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收到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对价,暂免征收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文),自2013年1月1日起,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 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7) 应交税费

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 2013年6月30日:404,800.00元,

2012年12月31日:404,800.00元。

该项为基金收到的债券发行人在支付债券利息时未代扣代缴的利息税部分。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6.4.8.1.3债券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交易。

6.4.8.1.4债券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债券回购交易。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支付给关联方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年费率计提,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单位:人民币元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份额单位:份

注:本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所采用的费率适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费率结构。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末( 2013年6月30日)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算。

本基金通过“光大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3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58,338,446.24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3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91,301,125.96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为610,999,847.40元,,于2013年7月1日(先后)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存在尾差。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投资政策。

7.10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0.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0.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单位:人民币元

7.10.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10.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份额单位:份

8.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公司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份额数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0.003%。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 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 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 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 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 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 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 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 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 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 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 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 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国安双佳)
基金主代码1625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4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021,430,469.44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2年8月22日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2512150080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529,455,516.57份491,974,952.87份

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地投资管理,力争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利率策略、信用策略、息差策略、可转债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利率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流动性风险的基础上,主动管理寻找价值被低估的固定收益投资品种,构建及调整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以期获得最大化的债券收益;并通过适当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品种投资,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下属两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双佳A:预期低风险、预期收益相对稳定双佳B:预期较高风险、预期较高收益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姓名陆康芸石立平
联系电话021-38992806010-63639180
电子邮箱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mshiliping@cebbank.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010-95595
传真021-50151582010-63639132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gtja-allianz.com或www.vip-funds.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9楼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报告期(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51,905,789.39
本期利润68,231,230.16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637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6.40%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报告期末(2013年6月30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32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71,032,221.3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49

阶段份额净值增长率①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一个月-0.32%0.21%-0.61%0.18%0.29%0.03%
过去三个月2.19%0.17%0.12%0.11%2.07%0.06%
过去六个月6.40%0.17%0.83%0.08%5.57%0.09%
过去一年7.93%0.13%-0.32%0.06%8.25%0.07%
过去三年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7.83%0.13%-0.33%0.06%8.16%0.07%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黄志钢本基金基金经理、兼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06-046年(自2007年起)黄志钢先生,硕士,先后在海通期货担任研究员、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衍生产品部高级经理。黄志钢先生于2008年10月加盟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分析师。2010年11月起担任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0年12月起兼任国联安上证大宗商品股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3月起兼任国联安双力中小板综指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6月起至2013年7月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6.4.7.129,193,417.1410,568,285.15
结算备付金 58,338,446.2445,836,425.55
存出保证金 119,378.07250,000.00
交易性金融资产6.4.7.21,720,483,525.471,829,192,158.90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1,720,483,525.471,829,192,158.9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衍生金融资产6.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6.4.7.4
应收证券清算款 33,592,600.3854,579,584.45
应收利息6.4.7.534,910,278.0644,402,890.25
应收股利 
应收申购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资产6.4.7.6
资产总计 1,876,637,645.361,984,829,344.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附注号本期末

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2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6.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02,300,973.36909,518,802.22
应付证券清算款 1,267,484.62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622,227.48680,313.99
应付托管费 177,779.26194,375.42
应付销售服务费 311,113.74340,156.96
应付交易费用6.4.7.740,111.2211,609.93
应交税费 404,800.00404,800.00
应付利息 283,351.84183,380.69
应付利润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负债6.4.7.8197,582.54535,000.00
负债合计 805,605,424.06911,868,439.2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6.4.7.91,021,430,469.441,079,290,544.24
未分配利润6.4.7.1049,601,751.86-6,329,639.1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71,032,221.301,072,960,905.0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76,637,645.361,984,829,344.30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一、收入 90,566,926.30538,175.56
1.利息收入 49,339,428.273,099,740.26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6.4.7.11538,201.80313,162.49
债券利息收入 48,801,226.471,141,729.59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644,848.18
其他利息收入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24,902,057.2648,063.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6.4.7.121,607,870.91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6.4.7.1323,294,186.3548,063.5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6.4.7.14
股利收益6.4.7.15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7.1616,325,440.77-2,762,235.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6.4.7.17152,606.92
减:二、费用 22,335,696.141,500,553.62
1.管理人报酬 3,842,141.15815,217.74
2.托管费 1,097,754.58232,919.36
3.销售服务费 1,921,070.66407,608.89
4.交易费用6.4.7.1869,720.388,978.36
5.利息支出 15,172,022.2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172,022.23
6.其他费用6.4.7.19232,987.1435,829.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8,231,230.16-962,378.06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79,290,544.24-6,329,639.151,072,960,905.09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68,231,230.1668,231,230.1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57,860,074.80-57,860,074.80
其中:1.基金申购款297,594,087.68297,594,087.68
2.基金赎回款-355,454,162.48-355,454,162.4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12,299,839.15-12,299,839.15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021,430,469.4449,601,751.861,071,032,221.30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39,938,116.781,639,938,116.7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962,378.06-962,378.0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1,639,938,116.78-962,378.061,638,975,738.72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3,842,141.15815,217.74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460,026.76173,079.96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1,097,754.58232,919.36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273,360.29
国泰君安58,873.71
光大银行154,828.59
合计1,487,062.59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665,117.27
国泰君安64,556.56
光大银行627,725.83
合计2,357,399.66

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30,520,665.2141,423,813.70147,000,000.0090,236.39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债券交易金额基金逆回购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基金卖出交易金额利息收入交易金额利息支出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200,000,000.00161,382.47

项目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4日)持有的基金份额30,004,050.0030,004,050.00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30,004,050.0030,004,05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6.10%6.10%

关联方名称本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2年6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期末余额当期利息收入
光大银行29,193,417.14100,666.01168,628,541.31312,551.28
合计29,193,417.14100,666.01168,628,541.31312,551.28

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回购到期日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期末估值

总额

118009911诸城开投债2013-07-01102.09500,00051,045,000.00
118011811潍坊滨投债2013-07-01102.08500,00051,040,000.00
128019012升华债2013-07-03101.69200,00020,338,000.00
128023312龙岩城投债2013-07-04103.94300,00031,182,000.00
128034212兴安林业债2013-07-04103.77400,00041,508,000.00
合计 1,900,000195,113,00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固定收益投资1,720,483,525.4791.68
 其中:债券1,720,483,525.4791.68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衍生品投资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87,531,863.384.66
其他各项资产68,622,256.513.66
合计1,876,637,645.36100.00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买入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0729燕京啤酒27,383,207.042.55
600521华海药业2,231,325.250.21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本期累计卖出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000729燕京啤酒28,119,565.462.62
600521华海药业3,102,837.740.29

序号债券品种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国家债券
央行票据
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企业债券1,512,684,215.47141.24
企业短期融资券99,874,000.009.33
中期票据71,234,000.006.65
可转债36,691,310.003.43
其他
合计1,720,483,525.47160.64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29,614,532.29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31,222,403.20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数量(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28018212津南债1,000,000102,380,000.009.56
12264112武进债899,66091,585,388.008.55
108001110萍乡城投债800,00082,416,000.007.70
12266912桂林债700,00072,520,000.006.77
12263012惠投债700,00072,310,000.006.75

序号名称金额
存出保证金119,378.07
应收证券清算款33,592,600.38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34,910,278.06
应收申购款
其他应收款
待摊费用
其他
合计68,622,256.51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13001中行转债20,022,000.001.87
110015石化转债8,285,060.000.77
113002工行转债7,656,600.000.71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持有份额占总份额

比例

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2,097252,482.36358,167,294.6967.65%171,288,221.8832.35%
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3101,587,015.98450,988,209.0091.67%40,986,743.878.33%
合计2,407424,358.32809,155,503.6979.22%212,274,965.7520.78%

序号持有人名称持有份额(份)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光证定存宝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300,040,500.0060.99%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004,050.006.10%
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05,400.004.07%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20,001,800.004.07%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19,230,426.003.91%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9,001,800.003.86%
华西证券-建行-华西证券融诚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001,350.002.03%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900.002.03%
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九组合6,444,964.001.31%
10全国社保基金二零三组合4,607,402.000.94%

项目份额级别持有份额总数(份)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35,570.680.01%
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合计35,570.680.00%

项目国联安双佳A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A)国联安双佳B信用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双佳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6月4日)基金份额总额1,147,963,163.91491,974,952.87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587,315,591.37491,974,952.87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285,294,248.53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355,454,162.4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12,299,839.15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29,455,516.57491,974,952.87

券商名称交易单元数量股票交易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备注
成交金额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佣金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02,837.749.94%2,824.8710.1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8,119,565.4690.06%24,883.6489.81%

券商名称债券交易回购交易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成交金额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78,204,078.2780.23%50,628,700,000.0082.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90,304,956.7719.77%10,976,668,000.00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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