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3-027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8月24日届满。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沈永胜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沈永胜先生 1963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于1980年1月参加工作,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在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参加“农业工商管理高级研修班”学习。曾先后在新沂市塑料二厂及新沂农药厂工作,先后任新沂农药厂三车间主任、销售科长,新沂农药有限公司销售科长、外贸公司经理,新沂农化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沈永胜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