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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21日,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余彬海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截止2013年8月21日,余彬海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余彬海 | 大宗交易 | 2013年8月21日 | 6.86 | 5,000,000 | 1.16% |
| 合 计 | -- | -- | 5,000,000 | 1.16%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余彬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23,600,000 | 5.49% | 18,600,000 | 4.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00,000 | 1.37% | 900,000 | 0.2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700,000 | 4.12% | 17,700,000 | 4.12%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余彬海先生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由23,600,000股变为18,600,000股,持股比例由5.49%变为4.3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2、截至本次余彬海先生减持股份之前,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垚浩先生、蔡炬怡先生、余彬海先生对公司股票未作任何减持。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章的规定。
4、实际控制人余彬海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6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5、公司将督促余彬海先生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履行其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变动信息申请表。
特此公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 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