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恒电气 | 股票代码 | 002364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陈志云 | 宋钰锟 |
电话 | 0571-86699838 | 0571-86699838 |
传真 | 0571-86699755 | 0571-86699755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hzzh.com | songyk@hzzh.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175,158,995.08 | 166,457,619.16 | 5.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333,550.32 | 25,654,824.85 | 33.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7,481,006.85 | 25,831,831.41 | 6.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8,328,535.22 | -23,520,041.72 | 21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25 | -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25 | -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29% | 3.54% | 0.75%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874,297,271.62 | 938,416,277.40 | -6.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04,116,666.88 | 785,261,405.81 | 2.4%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9,344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杭州中恒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9.41% | 100,194,862 | 17,844,862 | 质押 | 13,000,000 |
朱国锭 | 境内自然人 | 10.22% | 25,986,146 | 23,989,609 | | |
周庆捷 | 境内自然人 | 4.53% | 11,506,310 | 11,506,310 | | |
中国农业银行-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3.7% | 9,401,185 | | | |
包晓茹 | 境内自然人 | 2.95% | 7,500,000 |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其他 | 2.36% | 6,000,000 | | | |
张永浩 | 境内自然人 | 2.05% | 5,222,886 | 5,222,886 | 质押 | 2,600,000 |
杨景欣 | 境内自然人 | 1.71% | 4,352,404 | 4,352,404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 其他 | 1.52% | 3,876,789 | | | |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其他 | 1.45% | 3,673,913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杭州中恒科技投资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股东朱国锭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对外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对内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规划,继续秉承“至诚至精,中正恒久”的经营理念,继续加大新产品开发的投入,丰富和完善产品线,加大市场推广力度,实现了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市场开拓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面对大力推进4G建设的市场机遇,公司时刻保持关注并全力争取市场份额;高压直流电源(HVDC)的市场推广进一步扩大。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锭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44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在杭州市滨江东信大道6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朱国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刊登于2013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3年8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45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22日上午在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9号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岑央群女士主持,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与会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47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35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7,54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4.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5,873.17万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2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176.8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696.36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389.25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35,085.61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6,748.0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671.78万元;2013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39.07万元,2013年半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03.5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1,287.1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75.33万元。
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4,000万元。
经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为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该款项于2013年1月15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截至 2013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5773.7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杭州银行钱江支行、浙商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5,085.6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39.07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287.1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55.41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71%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投资总额
(1) | 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 | 否 | 10,250.00 | 10,250.00 | 164.9 | 2,846.16 | 27.76 | 2013年12月
[注2] | [注1] | 否 | 否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1.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划转至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第一年(2010年3月-2011年2月)和第二年(2011年3月-2012年2月)分别投资7,520万元和2,730万元。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846.16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27.76%。另经公司2010年7月22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该项目原计划于2011 年12 月建成投产,截至2013年6月30日,该项目已投资3,808.27万元,占计划投资金额的68.43%。主要系因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迟及施工许可证延期取得,投资进度延后,目前各施工方已抓紧施工,预计该厂房将于2013年12月建成竣工。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1)研发中心项目旨在解决公司现有研发、测试场地不足的现状,为公司在“十二五”及未来的前瞻性研发提供配套基础研发用房,不直接形成产品及对外销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
(2)研发中心项目的经济效益体现为对电源系统开发新产品、提供技术服务,以及通过公司研发技术水平的提升,扩大公司销售金额而产生的间接经济效益。归属于研发中心项目所带来间接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因此研发中心项目实现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2、研发中心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研发中心项目建成后,财务上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及相应累计折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 | 是 [注3] | 3,745.00 | 3,745.00 | — | 689.59 | 18.41 | | | | 是 [注3]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725.00 | 3,725.00 | 43.14 | 543.14 | 14.58 | 2013年12月 | [注4]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17,720.00 | 17,720.00 | 208.04 | 4,078.89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 | 否 | 5,565.00 | 5,565.00 | 931.03 | 3,808.27 | 68.43 | 2013年12月
[注2] | [注1] | 否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9,400.00 | 9,400.00 | 5,400 | 9,400.00 | 100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 4,000.00 | 1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13,565.00 | 13,565.00 | 6,331.03 | 17,208.27 | — | — | — | — | — |
合 计 | - | 31,285.00 | 31,285.00 | 6,539.07 | 21,287.1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因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推迟及施工许可证延期取得,投资进度延后,智能高频开关电源(220V/110V,48V/24V)系统升级换代及一体化电源建设项目和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金额未达到计划进度。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注3]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共计21,090.61万元。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使用超募资金4,0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经2010 年 7 月 22 日公司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5,565.00万元实施“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经公司2011年6月28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2012年12月12日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400万元为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截至2013年6月30日,实际已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9,4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000.00万元,投入“高压直流电源系统(HVDC)产业化项目”3,808.27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10年5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34.45万元。对此,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予以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项目未完工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2013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收购浙江鼎联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部分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6.02万元支付收购浙江鼎联科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部分价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钱江支行 | 3301040160000736804 | 1,879,091.34 | |
76918100103219 | 813,396.10 | |
76918100159407 | 70,000,000.00 | 定期存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310010010120100503548 | 10,045,416.15 | |
3310010010121800110930 | 75,000,000.00 | 定期存款 |
合 计 | | 157,737,903.59 | |
[注1]:募集资金项目均尚在建设期,实际投入的金额尚未见效。
[注2]:因建设规划发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的厂房投资进度延后,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3年12月。
[注3]: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由于受运营商对运维项目集中化、精细化服务要求的影响,运营成本大幅度提高,致使该项目预计投资收益率下降。经2012年3月21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停止实施该项目。
[注4]:研发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3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
原承诺项目 |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 | 本年度
实际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研发中心项目 | 通信基站运营维护增值项目 | 3,725 | 500.00 | 500.00 | 13.42 | 2014年8月 | | | 否 |
合 计 | - | 3,725 | 500.00 | 500.00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经2012年8月13日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3,725万元募集资金建设研发中心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48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恒博瑞中标国家电网
公司部分采购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项目中标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于近日在 其 电 子 商 务 平 台(http://ecp.sgcc.com.cn/html/index.html)公告了《国家电网公司调度自动化系统软件竞争性谈判采购评审活动成交结果公告》(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4001006/19917.html)和《国家电网公司信息化技术支持项目2013年第四次专项采购——成交结果公告》(http://ecp.sgcc.com.cn/html/news/014001006/19908.html),根据上述公告内容,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恒博瑞数字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博瑞”)共计中标7个包,预计中标金额共计约2177万元,占中恒博瑞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22.46%,占公司2012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50%。其中,继电保护定值在线校核产品中标5个包,预计中标金额约1619万元,生产管理信息系统(PMS)完善提升设施中标2个包,预计中标金额为约558万元。此次中标的两个项目的合同执行期约四个月(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中标项目的履行将对中恒博瑞2013年的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由于此两次采购活动系中恒博瑞直接参与到国家电网公司在此类产品方面的招标采购活动,突破了中恒博瑞以往在此类业务方面的业务模式和市场地位,将对中恒博瑞今后的市场推广产生积极影响将进一步巩固中恒博瑞在继电保护方面的市场地位,提高其市场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目前中恒博瑞暂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本次中标的部分项目将由国家电网公司直接下发到各省级单位与公司签署相关的合同,各项目的合同签署时间及合同签署金额都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中标的项目产品为中恒博瑞技术成熟产品,所以不存在履约能力、技术、产能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64 证券简称:中恒电气 公告编号:2013-46
关于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募集时间变更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协商决定,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农业银行的起始募集日期由2013年8月22日推迟至2013年8月23日,即本基金在农业银行的募集时间变更为2013年8月23日至2013年9月13日。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创新先锋混合 |
基金主代码 | 08000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6月4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创新先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8月2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1303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6,846,588.99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23,294.50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90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3年度第三次 |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2、基准日可分配收益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1110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该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81.08%。
3、本次为本基金第六次收益分配,前五次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收益4.2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8月27日 |
除息日 | - | 2013年8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8月2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8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8月29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2、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不含)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包商银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080012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3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和《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3年8月20日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42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70,671,152.99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4,134,230.60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9000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2013年度第三次 |
注:1、本基金合同中约定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基准日可分配收益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1902元,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该可分配收益的比例为47.32%。
3、本次为本基金第四次收益分配,前三次每10份基金份额累计分配收益0.45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3年8月27日 |
除息日 | - | 2013年8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3年8月29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13年8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3年8月29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2、红利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或红利再投资,其中现金红利为默认分红方式。投资者成功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投资者选择分红方式下发红利;投资者未变更过分红方式的,以本基金默认分红方式下发红利。
3、投资者所持有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记录为准,投资者可通过登陆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进行查询,如需变更分红方式,请于权益登记日(不含)前到销售机构办理。
4、投资者如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一销售机构成功变更的分红方式仅适用于该申请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持有的本基金份额分红方式不会同步变更。如投资者需要变更本基金在所有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应分别向这些销售机构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申请。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或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销售机构
1、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8-2666。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包商银行、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
关于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节假日暂停申购(含定投)
和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8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长盛环球行业股票(QDII) |
基金主代码 | 080006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原因说明 | 暂停申购起始日 | 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 |
暂停赎回起始日 | 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 |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 |
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2013年8月26日为伦敦交易所夏季银行假日、2013年9月2日为美国劳动节。 |
注:鉴于2013年8月26日、2013年9月2日为境外主要交易所节假日(8月26日为夏季银行假日、9月2日为美国劳动节),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于2013年8月26日(星期一)、2013年9月2日(星期一)暂停长盛环球景气行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含定投)与赎回业务。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及2013年9月3日(星期二)起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业务,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 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