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红旗连锁 | 股票代码 | 002697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曹曾俊 | 彭隆凯 |
电话 | 13808011321 | 18980808880 |
传真 | 028-87825530 | 028-87825530 |
电子信箱 | zj@hqls.com.cn | shibaxueshi001@qq.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2,181,658,694.20 | 1,927,712,450.28 | 13.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3,086,596.10 | 101,459,420.36 | 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1,771,791.47 | 96,537,717.50 | 5.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50,366,123.33 | 64,867,629.83 | 13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68 | -23.5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2 | 0.68 | -23.5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3% | 15.04% | -9.11%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738,390,863.50 | 2,651,427,045.37 | 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46,298,416.44 | 1,686,611,820.34 | 3.54%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6,04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曹世如 | 境内自然人 | 55.35% | 110,700,000 | 110,700,000 | | |
曹曾俊 | 境内自然人 | 6.15% | 12,300,000 | 12,300,000 | | |
杭州新融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 | 12,000,000 | 12,000,000 | | |
北京商契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5% | 7,500,000 | 7,500,000 | | |
厦门龙泰九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 | 3,000,000 | 3,000,000 | | |
北京夏启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5% | 2,505,000 | 2,505,000 | | |
北京立德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 | 1,995,000 | 1,995,000 | 冻结 | 1,995,000 |
ING BANK N.V | 境外法人 | 0.62% | 1,244,828 | 0 | | |
王江涛 | 境内自然人 | 0.45% | 894,891 | | | |
王跃春 | 境外自然人 | 0.34% | 673,601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与曹曾俊先生为母子关系。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继续坚持以商品销售加增值业务为核心,以拓展市场份额、控制成本费用为工作重点,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力,使公司的经营稳步、健康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门店73家,新开门店总面积15,356.66平米。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门店共计1398家。实现营业收入218,165.87万元(不含税),比上年同期增长13.17%;另外,实现增值业务营业额达155,806.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8%,实现净利润10308.6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0%。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增值业务质量和内容,强化商品加服务的核心竞争力。2013年上半年,各项增值业务增长迅猛。新增艾普宽带使用费代收和川航里程积分兑换业务。特别是在全国连锁超市中,率先利用自助终端设备代售火车票。目前,公司正在与邮政速递和顺丰速运合作,尝试在公司各门店试点快递业务。公司目前所开展的各项增值业务,得到了社会和广大民众的认可,不但为消费者提供了便利,更为公司带来了巨大的客流量。
二、公司下半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大力新开门店,保证新开门店的经济效益。同时,积极升级改造现有门店,通过商品品类调整及改善门店购物环境实现销售收入的内生性增长;
(2)在增值业务方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拓展新的增值业务项目,保持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
(3)继续加强与生产厂家的合作,减少商品流通的中间环节,不断提高商品毛利;
(4)加强在自有品牌商品方面的投入力度,争取实现新产品的尽快投产。
三、公司核心竞争力
1、便利超市的业态优势
公司主要经营业态为便利超市。便利超市与大型超市相比,营业面积小,选址灵活,对商圈要求不高,零售网络密集,为顾客提供“便利”的零售商品和增值服务,是便利超市核心竞争力所在。为满足不同商圈消费的需求,公司还在部分适合的地区开设了24小时便利店,并在24小时便利店中销售OTC药品、红旗快餐、红旗面包等商品。公司目前拥有约73家24小时便利店。
2、商品结构及销售比重不同于大型超市
公司以经营面积为100-500平方米的便利超市为主,多位于人流量大的商圈或者社区聚集点,目标顾客多是附近社区居民、流动顾客,经营商品以生活必需品和快速消费品为主,种类精挑细选,以高毛利率的烟酒、休闲食品、购买频率高的日用消费品为主,以满足目标顾客快捷有效、方便及时甚至是全天二十四小时的购物服务需求为经营策略。在经营模式上,以经销、买断式代销为主,。
3、经营模式的创新
公司凭借密集的门店平台,贴近消费者,向消费者提供便利性商品的同时还提供各种增值服务,有效地增强了门店的聚客能力,提高客户忠诚度,突显了公司的竞争优势。目前公司增值服务种类包括:中国电信代收费、公交卡的充值和销售、电费充值、燃气收费、中国移动充值及积分兑换、拉卡拉电子支付(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支付宝充值等)、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兑换、自来水费和联通电话费代收、代售航空机票、长途客车票代售及取票、广电网络业务费代收、艾普宽带使用费代收和川航里程积分兑换、火车票自助售票等。目前,公司增值业务在全国连锁超市中居于领先地位。
4、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和物流技术的发展使公司整体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经营管理技术、物流技术及信息技术是决定流通企业能否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胜出的关键。公司建立的信息系统可以帮助实现商品进、销、存管理与财务管理一体化,实现总部与各区域子公司、门店三级纵向,以及公司(门店)与供应商、配送中心、客户之间的多级横向的信息沟通和业务指令传递,进而实现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核算、统一管理、统一信息,实现整个公司的业务链的集成和优化。公司目前拥有三座现代化物流配送中心,高效的物流配送系统可以保证公司未来几年不断增长的配送需求,并能降低采购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经营效率。
5、品牌优势
公司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严把产品质量关。通过12年“诚信经商,便民利民”的经营,在成渝经济地区建立了良好的市场品牌。2011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红旗”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红旗连锁成为全川首家获此殊荣的连锁超市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3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3年8月21日上午10:00点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20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6,833.04元后,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2,401,497.31元。
2、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8,600,000.00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
3、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1,044,776,635.95。公司拟以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世如女士提议的 2013 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 2013 上半年度最终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承诺以及公司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决定召集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在2013年9月11日上午10:30开始(星期三)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3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3年8月21日下午14:00点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于2013年8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确认,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以下方案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13年1-6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2,668,330.3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266,833.04元后,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92,401,497.31元。
5、公司以201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18,600,000.00元。本次拟分配的利润占母公司2013年上半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3%。
6、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为1,044,776,635.95。公司拟以2013年6月30日公司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20,000万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变更为40,000万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本议案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40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9月11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10:30(星期三)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9月6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3年8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13年9月9、10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七号
邮 编:611731;
传真号码:028-87825530。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罗小玲女士、张小娟女士
联系电话:028-87825762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闭幕之时。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机构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附注1)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公司2013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 | | |
附注1: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附注2: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见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机构股东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3年____月____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