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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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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正能量与商务新法则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 周晓明

 □天弘基金副总经理 周晓明

 

 除了小快乐大道理,标题中的这两个词是我们理解的余额宝模式的另两个承载,这些都是被证明了的成功要素。

 “红色正能量”是阿里小微金服国内事业群总裁樊治铭在增利宝产品体验会上用到的词语,我想它可以恰当地描述参与各方在余额宝业务中的态度,这个态度就是凝心聚力做好事,克服困难求必胜。

 一个可以在两三个月时间惠及千万级别客户的模式,无疑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而这个过程虽然困难重重,却几乎一气呵成,我都想用“天意”来解释它的必然。让我们来看看实现余额宝模式的主要努力。

 首先是创意的提出。从本专栏的第一篇文章可以看到我们选择与阿里合作的背景,而合作模式锁定余额宝模式却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和困苦的积累。我们以及同行一直将与电商合作聚焦在淘宝开店,我们关于淘宝店的装修设计超过十稿,产品方案也多次调整。然而因为种种原因,淘宝店可能近期才会面世。在去年10月左右,支付宝祖国明及其团队开始思考在支付宝推进与货币基金的合作,后来国华人寿理财产品和光大定存宝的热销提振了其信心,而我们从2011年底就开始研究的货币基金支付方案又得以重新聚焦,才有了余额宝模式的规划和提出。我想,可能是你太想去一个方向,在没有路的时候会突然发现路在脚下。

 然后是系统的开发。我们从今年2月份开始与金证合作启动了系统开发,3月初各方确定需求,阿里也开始投入开发,在两个多月时间完成了双方复杂的系统开发和对接。业务流程的确定和技术系统的实现是一次没有先例的创造,是电商运营需求与基金规则的对接,期间虽波折重重、冲突不断,但因为目标统一、投入巨大,终于顺利实现。

 重点说说监管沟通的问题。6月21日,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关于余额宝业务的相关表态被一些媒体和同行误读,造成所谓“叫停门”。晚上,樊治铭、祖国明、我和公司电商部张牡霞赶去与基金部五处处长李莹沟通账户备案问题。我们当时的心情比较复杂,主要是觉得微博上的指责并不是事情的真相。尤其当我第二天知道徐浩副主任在会上关于“只要有利于客户利益和市场发展就应该鼓励创新、对于法规一时覆盖不到的要促进法规调整、即便有冲突也不能简单否定创新、风险控制是创新的保障”等表态并没有被媒体关注和传导,更是唏嘘不已。从徐主任主持的6次以上关于基金与电商合作的征求意见会议,到今年3月《暂行办法》的出台;从关于余额宝项目与徐主任和五处的多次沟通,到7月5日证监会表示“从模式上看,支付宝‘余额宝’属于第三方支付业务与货币市场基金产品的组合创新,其各个业务环节均处于有效监管中”,这些都表明,如我后来在一些场合表达的,余额宝模式是业务创新与监管创新的共同成果,主要动因就是我们都坚持了客户利益至上、合法守规、加强风控、大胆创新的方向和原则。

 还有很多。所有这些,我都愿意将其称为“红色正能量”。

 与支付宝的密切合作更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令我们感悟到很多“商务新法则”。随着余额宝规模的迅速增大,有很多同仁关心我们为什么能与支付宝以此种方式合作、我们有没有保护期、我们的管理费有多少要贡献给支付宝等等问题。其实这些问题我们都已回答过。在6月17日的发布会上,我正式感谢了阿里巴巴和支付宝,感谢他们“发现并尊重了我们的专业价值,选择了我们这样一个在行业里排名并不靠前的公司,使我们有机会为他们创造价值”;我和祖国明都表示我们没有保护期,我进一步说“我们呼唤行业尊重我们的创新,但我们无需保护,只能通过把事情做好,更好地创新,自己保护自己”;我们对外宣布,“增利宝基金综合营销成本比线下低很多,支付宝的投入比我们多很多”,但不少人根本不相信我们没赔钱,还老要问,我被逼急了索性就说“增利宝是天弘旗下最赚钱的基金”。

 在我看来,阿里和支付宝由于内部有统一的价值观、合作分享的工作方式以及清晰的绩效体系,使其具有极强的战略反应能力和执行能力。而且,他们客户至上的价值观和丰富的电商经验极大地帮助了项目的实施,也感染了我们的团队。余额宝项目在阿里一经确定,很快被定为集团二号项目,并为之动员了巨大的资源;我们双方基本没有进行所谓的“商业谈判”,双方签署的协议只是4次邮件往来就敲定了;我们双方的项目组在一起工作,为了同一个目标,没有推诿,没有博弈……

 没有篇幅来细致分析商务新法则了。事实是,几家机构在一起合作,竟然比通常一家机构的内部合作还要顺畅很多。在商言商,利来利往,要实现成功的商务合作,利益统一、价值观统一、目标统一都很重要。而要具备这几个“统一”,除了智慧,是不是需要尊重并践行信任共赢的商务法则,是不是还需要点格局和境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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