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协议签署概况
2013年7月26日,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了《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金额约人民币5亿元,实际金额以合同约定及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关于与五华县人民政府签署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2)刊登于2013年7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已于2013年8月16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配套设施建设BT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3-059)。
二、协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21日收到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广东五华县琴江流域生态景观及其配套工程建设-移交(BT)”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97,270,539.90元。
三、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是五华县人民政府下属职能机构,主要负责全县工程规划建设项目管理,直接管理县直工程项目和国家、省、市委托的工程项目;负责组织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小区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修编、调整、变更和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管理等工作。
公司与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中标金额约397,270,539.90元,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3,192,991,322.84元,该项目中标金额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的12.44%,预计将对公司201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目前该项目施工合同尚未签订,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