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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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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3-0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8月9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3年8月1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该议案:

 1、同意公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开展国债期货交易业务,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审批、备案手续。

 2、公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稳健经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其中,自营业务从事国债期货交易需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自营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

 3、同意公司《国债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国债期货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办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投资研究制度》、《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要求对上述制度进行相应的修改。

 注:上述制度将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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