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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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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简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3-25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19日

●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7日

本公司已于2013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发布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 号城建开发大厦六楼会议室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27日(周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召集人: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议案需逐项表决: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4 发行数量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 限售期

2.7 募集资金用途

2.8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 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批准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本公司2013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关内容。上述2、3、4项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8月19日下午15:00 闭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2、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见证律师。

四、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3年8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 00—15:3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他人出席的,被授权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3年

8月20日16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11 号城建开发大厦802室董事会秘书部

联系电话:(010)82275566 转893、628

传真:(010)82275598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李威、夏冉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附件1: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与本次会议相关的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总议案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2.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2.4发行数量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6限售期   
2.7募集资金用途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9上市地点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批准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

(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2: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8月27日9:30--11:30,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266,证券简称:城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66;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详见下表),

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99.00元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1.00元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2.00元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1元
2.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2.02元
2.3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2.03元
2.4发行数量2.04元
2.5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2.05元
2.6限售期2.06元
2.7募集资金用途2.07元
2.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2.08元
2.9上市地点2.09元
2.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2.10元
关于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3.00元
关于批准公司与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4.00元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5.00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6.00元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00元
关于购买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8.00元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股票代码:600266    股票名称:北京城建    编号:2013-26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5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总股数88,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32,900.40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公告的《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15日,除息日为2013年8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8月22日。目前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完成除息。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8月9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38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除息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3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9.01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9.01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9.38元/股-0.37元/股

=9.01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1,6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32,852,386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390,000万元÷9.01(元/股)

=432,852,386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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