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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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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8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3年4月22日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议案》(详见2013年4月2日和2013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2013-035、2013-041)。

2013年8月16日,公司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锡市高新区D区D24号地块)。

上述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地块位置:出让宗地坐落于无锡市高新区D区D24号地块。

2、宗地面积:出让宗地编号为3202920062300063000,出让宗地面积为144486.1平方米。

3、出让宗地用途:工业用地。

4、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

5、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0;建筑密度不高于55%不低于30%;绿地率不低于15%。

6、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9074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628元。

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8、资金来源:超募资金。

二、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购买土地使用权,是为了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新扩建年产8万吨轻量化高性能铝挤压材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长远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69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于2013年8月16日在公司食堂召开。会议应到职工代表101人,实到88人。会议由第二届工会委员会主持,符合《公司法》、《工会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选举职工代表杨立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杨立权先生将与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杨立权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9日

附:

杨立权先生:1953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7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自2006年8月起任亚太铝业及公司技术部副部长。杨先生1980年至1997年任职吉林柴油机厂,历任工程师、技术室主任、高级工程师;1997年至2006年历任长春大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康迪泰克大洋管件(长春)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杨先生在发动机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铝材制造业进行多项技术攻关,主持多项技术研发,曾参与国防科工委坦克发动机的研制项目。杨先生曾发表论文《针阀体偶件失笑分析》。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未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0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8月18日(星期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6号会议室(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福海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指派潘岩平、张玉恒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9,86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26%。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需要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章程原内容同意票(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周福海229,866,000100%
罗功武229,866,000100%
浦俭英229,866,000100%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手续等相关事宜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由于《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章程的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同时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229,86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86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29,86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选举周福海、罗功武、浦俭英、朱和平、许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13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其中朱和平、许康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朱和平先生为会计人士,许康的任期至2015年3月27日(其自2009年3月27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采用累积投票。上述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无异议。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章程原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第六十九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由5名董事

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

1名,董事长由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者罢免。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也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

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5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公司设总经理1

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姓名同意票(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朱和平229,866,000100%
许康229,866,00010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5、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229,86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计投票制选举张俊华、陈国琴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即自2013年8月18日至2016年8月18日。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姓名同意票(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俊华229,866,000100%
陈国琴229,866,000100%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岩平、张玉恒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1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所有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福海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海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海福先生、许康先生、浦俭英女士、朱和平先生及罗功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海福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和平先生、许康先生及罗功武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和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和平先生、许康先生及周海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和平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许康先生、朱和平先生及浦俭英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许康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新万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继续聘任王新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王新万先生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功武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同意继续聘任罗功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罗功武先生的任职资料已报备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且无异议。罗功武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区新锦路102号

邮政编码:214112

电 话:0510-88278652

传 真:0510-88278653

邮 箱:dm@yatal.com

(罗功武先生简历附后)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浦俭英女士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继续聘任浦俭英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浦俭英女士简历附后)

上一届公司兼任副总经理的罗功武先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后不再兼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职位,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上一届公司副总经理周益新先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之职,继续在公司任职。公司对罗功武先生、周益新先生在其任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范迓胜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继续聘任范迓胜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范迓胜先生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已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十、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葛琦敏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继续聘任葛琦敏女士为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葛琦敏女士简历附后)

十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熊娟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熊娟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熊娟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要求。其联系方式为:

办公地址:无锡市新区新锦路102号

邮政编码:214112

电 话:0510-88278652

传 真:0510-88278653

邮 箱:zd@yatal.com

(熊娟女士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王新万先生,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2008年2月至2009年9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自2009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王先生1999年至2003年任西门子-松下陶瓷电子元件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经理、管理者代表;2003年至2008年任职思林菲加热器材(东莞)有限公司,历任质量管理部经理、设计部经理、亚太区域销售经理。王先生在上述任职期间着力于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开发新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王先生自2011年12月起兼任安信达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未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罗功武先生,1972年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获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自200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07年8月至2013年8月兼公司副总经理。罗先生1994年至2000年任职无锡住宅建设公司之无锡县钢球厂、锡山市采油设备厂,历任销售员、厂办主任、厂长助理、副厂长;2000年至2003年任职无锡海德鲁铝业有限公司,历任ERP项目负责人、物流主管;2003年至2007年8月历任亚太铝业物流部高级经理、人事行政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罗先生曾独著或合著发表《制造型企业内部物流系统的运作》、《浅析作业成本法及其应用》、《浅析人力资源招聘与配置》、《浅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上市前的准备工作》等论文8篇,曾参与或主持公司IPO、技术改造、科技等项目8项。罗先生自2008年7月起兼任亚通科技董事,自2009年7月起兼任海特铝业董事,自2011年11月起兼任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2012年7月起兼任江苏华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罗功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000股。

浦俭英女士,1967年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自200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期间自2008年6月起兼任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浦女士1988年至1997年任职无锡汽车改装总厂(后更名为东港镀锡簿板厂),历任技术员、生产副科长、生产科长;1997年至2000年历任无锡金城散热管厂质保部副部长、质保部部长;2000年至2003年任无锡海德鲁铝业有限公司质量经理;2003年2月至2007年8月历任亚太铝业质量保证部高级经理、产品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浦女士曾发表《铝熔铸的质量控制分析》等论文2篇。浦女士自2008年7月起兼任亚通科技董事,自2011年6月起兼任海特铝业监事。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浦俭英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68000股。

范迓胜先生,1968年生,大学专科学历,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会计师。范先生自1989年至2010年9月任职江苏锡钢集团有限公司(原无锡钢厂),历任成本会计、总账、处长助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2011年4月16日起担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未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葛琦敏女士,1977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自2011年4月16日起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葛女士自2001年至2005年先后任职无锡飞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佳期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苏南办、无锡市雅洁清洗保洁有限公司,历任出纳、营运主管、财务部经理;2006年1月至2010年6月任职新华人寿无锡分公司财务会计;2010年7月至2011年3月任职无锡润泽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11年4月16日起任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任。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未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熊娟女士, 1981年生,本科学历,2011年3月起在公司证券投资部工作,2011年8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熊女士自2002年7月至2008年5月,在台湾运广股份有限公司黄岩办事处从事文秘工作;自2008年7月至2011年2月,在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无锡营业部任客户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未持有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540 证券简称: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3-07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3年8月18日在公司6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俊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张俊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俊华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张俊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9日

附:

张俊华先生:1966年生,大学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和安全工程师,自2007年8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兼任人事行政部部长。张先生1994年至1998年任职无锡金城电缆厂,历任技术员、设备科副科长、科长;1998年至2000年任职无锡大宇电缆有限公司,历任生产技术部部长代理、设备科科长;2000年至2003年任职无锡海德鲁铝业有限公司,历任质量工程师、挤压经理、EHS经理、质量保证部质量体系主管;自2003年4月起历任亚太铝业及公司体系办高级经理、质量保证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产品制造部副部长、安全经理。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3年8月18日,其持有公司股份468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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