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于2013年8月19日在北京银行桃峪口培训中心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137名(以下简称“全体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500,127,626股,占总股本的62.50%。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行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

本次大会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部分董事的议案》

1、闫冰竹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2、张东宁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3、姚克满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4、叶迈克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5、陆海军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6、张杰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7、任志强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8、张征宇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9、郑新立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10、王瑞祥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11、史建平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12、于宁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13、李健女士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14、李晓慧女士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二)《关于选举部分监事的议案》

1、卢学勇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2、刘振东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3、周一晨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4、郝如玉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5、刘红宇女士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6、吴晓球先生

 代表股份数同意股数反对股数弃权股数赞成比例
全体股东5,500,127,6265,500,127,626100.0000%

会前,严晓燕女士提出退出本行董事的选举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达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上述董事、监事的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