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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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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3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南玻院有限100%股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中材科技”或“乙方”)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于世良、李新华回避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南玻院有限100%股权的议案》,并于2013年5月15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的《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南玻院有限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19)。

 2013年8月19日,依据上述决议本公司与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集团”或“甲方”)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产权交易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玻院有限”或“标的企业”)100%股权。经亚洲(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京亚评报字[2013]第003号),截至2012年4月30日,南玻院有限总资产合计为人民币22,828.40万元,负债合计为人民币4,217.69万元,标的企业价值(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8,610.70万元,产权交易标的价值为人民币18,610.70万元。

 2、产权交易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于2013年4月18日至2013年5月17日,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挂牌期间征集到乙方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可以确定乙方为产权交易标的受让方,乙方同意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产权交易标的。

 3、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18,610.70万元。

 4、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500万元,在本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除上款中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18,110.70万元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应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出具交易凭证,并应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款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5、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按照财企【2009】1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产权转让款后15日内向标的企业一次性支付职工安置费用人民币147,816,660.98元。

 6、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转让完成日(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日)当月的经营性盈亏由甲方承担,日后产生的经营性盈亏由乙方承担。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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