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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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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佰利联股票代码00260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申庆飞郝军杰
电话0391—31266660391—3126666
传真0391—31261110391—3126111
电子信箱bll002601@163.combll002601@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90,036,641.641,133,374,749.40-30.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575,666.25153,779,870.00-98.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159,684.36152,951,257.45-102.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27,034,107.605,388,293.72-4,313.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0.82-98.7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0.82-98.7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07%7.34%-7.27%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514,720,445.793,069,556,295.50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141,417,926.172,135,465,078.410.28%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25,579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许刚境内自然人14.85%27,927,07627,927,076  
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73%20,163,27220,163,272质押12,453,301
焦作东方博雅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7.56%14,218,838  
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86%12,905,31812,905,318  
青岛保税区千业贸易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12%11,500,00011,500,000质押5,750,000
上海复星化工医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36%10,077,000  
陈文奎境内自然人0.54%1,007,627  
杨民乐境内自然人0.45%852,000654,000  
高骅境内非国有法人0.41%775,011  
汤春保境内自然人0.41%768,10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河南银泰投资有限公司和汤阴县豫鑫木糖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谭瑞清、青岛保税区千业贸易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杜新长和许刚已于2010年3月3日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股东焦作东方博雅投资有限公司(原名为北京东方博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21.8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7.56%),持有的公司股份有400万股于2013年7月4日被质押(详见公司于2013年7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股东股权质押公告》)。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国内钛白粉市场仍然处于弱势局面,价格持续低迷。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管理层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通过提升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市场的不利影响。2013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9,003.6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29%;净利润157.5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9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6,096.23万元,较上年同期数下降30.79%,主营业务成本68,780.6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5.82 %,受钛白粉销售价格下降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率9.61 %,较上年同期下降 16.08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在整体宏观经济形势不容乐观的情况下,公司围绕2013年的生产经营计划,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以氯化法钛白粉项目为龙头,加快钛白粉配套综合生产体系建设,实现产业良性发展,稳固公司在我国钛白行业的领先地位;努力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力争提高产品销量;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现钛白生产技术和质量的全面提升;规范和细化基础管理工作,努力实现作业标准化、管理精细化。201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钛白粉产量5.78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3.83%;实现钛白粉销售量5.60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14.6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自2013年1月1日起,辅助材料由计划成本核算变更为实际成本核算(详见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无。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焦作市联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许刚

2013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67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周五)以通讯表决和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3年8月6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计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核准,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12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的议案》

本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13年7月12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3,515,000股。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18,800万元增至19,151.5万元,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已于2013年7月12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共授予限制性股票3,515,000股。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8,8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9,151.5万元人民币。
第十九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8,80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9,151.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议案获得通过,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13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68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周五)以通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3年8月6日按《公司章程》规定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70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现将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16号”文《关于核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00元。截止2011年7月11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2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52,8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为1,267,2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中航证券于2011年7月11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账户(账号79960188000012010)1,267,20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018,371.81元及预先支付的保荐费用2,000,000.00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8,181,628.1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予以验证,并出具亚会验字(2011)027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13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125,818.16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8,872.6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550.5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一、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募集资金调整后本报告期投入截至期末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报告期实现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项目(含部分承诺投资投资金额累计投入投资进度(%)预定可使用的效益
变更)总额总额(1) 金额(2)(3)=(2)/(1)状态日期 
(一)6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项目57,223.0057,223.007,243.9015,210.1126.58%201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二)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7,096.687,096.681,628.786,940.4097.80%2011年6月达产
(三)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4,319.6864,319.688,872.6822,150.51 
二、超募资金投向 
(一)归还银行贷款(如有)38,400.0038,400.0038,400.00100.00%
(二)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5,000.0015,000.0015,000.00100.00%
(三)超募资金投向小计53,400.0053,400.0053,400.00
三、合计 117,719.68117,719.688,872.6875,550.5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本次公开发行,共有超募资金61,498.48万元。
2、2011年8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33,4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1年12月31日,已使用超募资金33,4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2012年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12年6月27日、2012年7月2日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
4、2012年7月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5,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已于2012年7月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完毕。
5、2013年2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3月使用超募资金购买理财产品8,500.00万元。
6、目前超募资金余额为227.51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2012 年10 月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6 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原项目用地南侧(与原地点仅一路之隔,直线距离约500 米),新项目地址位于公司新规划的厂区内南侧,北临雪莲路,西临经三路,东临经四路,南临纬二路,约540 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在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该项目由高泰化工实施,截至2011年7月31日,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已投入自有资金4,471.6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亚会专审字[2011]084号专项鉴证报告确认,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8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4,471.66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12年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1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款项已分别于2012年6月27日、2012年7月2日归还至超募资金账户。
2013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 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5月从专户转出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6月从专户转出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止2012年12月31日,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尚余资金1,785.06万元,扣除应付未付的工程款项及质保金后,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为1,567.81(含利息收入)万元。资金节余主要原因为:公司采用招标方式,合理降低了该项目基建投入;利用原有可利用的设备,节约了部分设备投资;严格控制该项目的各项支出,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支出。
经2012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泰化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567.81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3年6月30日,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尚余资金180.21万元(含利息收入)为质保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2013年2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截止2013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3.6亿元,其中有1.8亿元理财产品到期,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详细情况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73,048,704.77元;其中:6万吨/年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项目72,439,021.42元和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项目609,683.35元。

2、经2012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焦作高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泰化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5,678,1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经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3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65,000,000.00元,2013年4-6月理财产品到期180,000,000.00元,2013年6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95,000,000.00元。

4、经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 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5月从专户转出10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6月从专户转出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收到银行利息5,552,217.5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4,405.74元。

综上,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专户资金余额201,613,280.58元,此外,尚有1.8亿元暂时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2011年8月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1年8月5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与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分别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专户仅用于对全资子公司高泰化工增资以实施2×3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二期),高泰化工已于2011年8月22日完成了相关增资手续,该专户已于2011年8月24日注销。2011年8月22日,高泰化工及保荐机构中航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验资账户也视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实行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市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完毕,验资账户上剩余募集资金利息1,186,910.37元。公司已于2012年2月7日将募集资金验资账户上结余的募集资金利息转入超募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余额情况

公司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集中管理,实行专项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截至201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201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2,967,999.54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5,547,811.84
减:本报告期投入的募投项目的募资资金73,048,704.7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0.00
减: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0.00
减: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678,10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36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到期180,000,000.00
加:理财产品收益1,824,273.97
减: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00.00
加:归还暂时借用的超募资金0.00
2013年6月30日募资资金专户余额201,613,280.58

三、2013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所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经2012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泰化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15,678,100.00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3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65,000,000.00元,2013年4-6月理财产品到期180,000,000.00元,2013年6月公司购买理财产品95,000,000.00元。

4、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3 年5月2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2013年5月从专户转出10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3年6月从专户转出5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存放单位存放银行银行帐号期限到期日期末余额(元)
佰利联焦作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站支行705020101000015010定期存款两年2013.8.10197,000,000.00
705020101000015010活期 536,085.33
小计   197,536,085.3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中站支行41001510520050202655活期 840,947.42
小计   840,947.4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7396110182100018915活期 520,269.18
小计   520,269.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252012470934活期 383,086.92
小计   383,086.9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418002301018010036378活期 530,781.97
小计   530,781.97
高泰化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79960188000013083活期 1,802,109.76
小计   1,802,109.76
 合计   201,613,280.58

法定代表人:许刚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郭旭 会计机构负责人:乔竹青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71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

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8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接受银行提供的金融网络服务,以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和资金的回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融网络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融网络服务,是指交通银行(以下简称“交行”)向公司、经销商及客户提供以承兑汇票为载体的金融服务。

1、银行承兑

具体操作方式是:交行通过公司的推荐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由经销商在交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在经销商申请交行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时,经销商先按不低于票面金额的20%的比例缴存保证金,交行开出以经销商为付款人,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对于交行通过经销商金融合作网络开立的以公司为收款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交行为贴现银行。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经销商未能足额缴存票款差额(票款差额=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该银票开立时已缴存的保证金金额-已存入的销售回款),则由公司补足该部分差额给银行,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2、商业承兑

具体操作方式是:交行通过公司的推荐给予经销商一定的授信额度,并由经销商在交行开立保证金帐户,在经销商申请交行开具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购买公司产品时,交行开出以经销商为付款人,公司为收款人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专项用于向公司支付货款。对于交行通过经销商金融合作网络开立的以公司为收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优先选择交行为贴现银行。

承兑汇票到期时,如果经销商未能足额缴存票款差额(票款差额=银行承兑汇票金额-该银票开立时已缴存的保证金金额-已存入的销售回款),则由公司补足该部分差额给银行,并由公司承担相应的逾期利息。

二、业务开展情况概述

1、信用额度:公司根据商务政策向交行推荐经销商名单和建议额度,交行对加入本经销商金融合作网络的经销商提供总额度为2亿元(银行承兑和商业承兑各1亿元)的额度支持,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并授权管理层签署有关协议。

2、担保责任: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额度最多不超过1.8亿,担保期限为单笔承兑汇票开出之日起6个月。

3、银行授信产品到期:如果经销商未在汇票到期日15个工作日前按汇票票面金额全额缴存保证金以兑付该汇票时,交行书面通知公司及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在汇票到期日5个工作日前交存足额票款。

如果经销商未能在指定日期前足额缴存保证金以兑付汇票时,则交行有权从公司在交行开立的银行账户内扣收上述款项及相应的逾期利息。

三、公司对经销商及客户的要求

为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公司对经销商及客户提出如下要求:

1、与公司合作业务时间较长,均在3年以上;

2、按时回款、无拖欠款和无故延期付款情况;

3、实力雄厚,有一定的资产和措施为公司实际担保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接受其提供的金融网络服务,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和资金的回笼。为控制风险,公司对经销商及客户资质做出了相关要求。鉴于以上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该项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各成员在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银行、经销商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促进钛白粉产品销售,进一步加快资金回笼,并严格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2013年8月16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72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焦作市兴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主要利用公司钛白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钛石膏、页岩、粉煤灰生产石膏烧结空心砖,做到“变废为宝”,以达到资源综合利用的目的。

2、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

本次对外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市兴泰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焦作市中站区雪莲路(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4、法人代表:靳三良

5、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全部由公司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6、经营范围:钛石膏制砖以及其他利废制品的生产、采购、销售。

上述各项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专业负责利用工业废料钛石膏生产建筑用烧结性砌块,是钛石膏综合治理的理想途径,既综合利用了钛石膏,变废为利,节约土地和资源,保护环境;又积极推广了新型墙体材料,使本地区的墙体材料革新和应用迈出新的一步,符合我国产业发展政策和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对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的提升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对外投资的主要风险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投入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总体风险可控,主要投资风险在于:

1、生产管理人才不能及时补充导致的管理风险;

2、与标砖相关的产品生产技术经验不足的风险;

3、产品投放市场初期,市场开拓方面存在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首先,公司将有针对性的委派管理人才,抓好公司的经营管理,明确审批权限,加强内控管理;其次,密切跟踪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学习借鉴同行业的发展经验,合适时机引入合作方加强相关产业的生产技术实力;再次,公司将加强营销队伍建设,采取多种营销手段,通过不同渠道开发客户,确保子公司的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六、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本次投资事项没有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73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3年9月4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9月4日上午9点30分(星期三)

3、股权登记日: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2013年8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8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67)】。

以上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13年8月30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北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 真:0391-3126111

邮 编:454191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与银行、经销商及客户签订金融网络服务协议的议案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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