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8月19日
重要提示
1、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902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3、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类型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本基金自2013年8月22日至2013年9月13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2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根据发售实际情况对募集规模的进行控制。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本基金按照1.00元份额初始面值开展认购。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种不同的类别,并设立相应的费率水平。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0303,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0304。
8、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
9、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各代销机构下属网点。
10、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注册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本基金认购的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提出的认购申请一经确认,不可撤销。在认购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者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13、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折算为基金份额的具体金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计算和确认为准。
14、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正式公告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成交确认情况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的《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csfunds.com.cn)上。投资者亦可通过网站了解基金发行相关事宜。
17、有关销售机构的代销城市网点、开户及认购细节的安排等详见各销售机构相关的业务公告。
18、本公司已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www.csfunds.com.cn)。
19、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2666或010-62350088)或当地销售机构业务咨询电话。
20、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行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公告。
21、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此外,本基金作为定期开放基金,有以下几类特有风险:
(1)封闭期内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赎回的风险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封闭一年集中开放申购与赎回一次,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所以投资者将面临封闭期内无法按照基金份额净值进行赎回的风险。
(2)开放期结束后本基金存在无法继续运作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完成当日申购、赎回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a.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b.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200人;
c.本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90%。
(3)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可能出现巨额赎回,导致基金管理人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基金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可能会遇到部分顺延赎回或暂停赎回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22、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长盛双月红1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简称和代码
A类基金份额简称和代码: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A,000303
C类基金份额简称和代码:长盛双月红定期债券C,000304
(三)基金类型
债券型
(四)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类别设置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和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八)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九)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十)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1、本基金可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和中国农业银行等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
本公司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的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中“(四)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2、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名录详见本公告附件,或相关机构以其他有效方式发布的相关公告。
3、募集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减本基金的代销机构或销售网点,也可以增减相应的募集销售交易平台,届时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有)为准。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