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08月1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格林美股票代码00234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牟健韩红涛
电话0755-333866660755-33386666
传真0755-338957770755-33895777
电子信箱mujian@gemchina.comhanhongtao2000@126.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328,485,271.92552,115,253.8014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1,431,744.5863,945,211.291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3,045,142.2050,011,136.42-13.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89,577,535.01-248,623,307.68-16.4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0.0812.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17%2.93%0.2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942,073,090.406,350,336,886.659.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65,817,023.012,223,830,018.291.89%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6,047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9.11%143,993,408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49%79,028,600   
深圳市协迅实业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24%39,468,613   
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95%37,317,956   
天津晟乾宝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21%24,173,700   
深圳市殷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62%12,196,595   
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30%9,783,925   
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18%8,913,752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71%4,548,727   
中国银行-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其他0.67%2,729,97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敏与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开华为夫妻关系;(2)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随着《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等诸多利好政策相继出台,环保产业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在国内外整体经济低迷、市场需求疲软的环境下,公司也面临着金属价格下跌、原材料采购成本上升的不利影响,公司在经营团队和全体员工的努力下,促生产、降消耗,在产业扩展、市场增长等方面实现了稳定与增长,如期完成预期经营目标。

(1)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公司的钴镍铜钨金属、塑木型材、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理等各项业务,实现稳步增长。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2,848.53万元,同比增长140.6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43.17万元,同比增长11.7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生产销售状况较好,钴镍粉体销售1,645.35吨,电积铜销售3,185.44吨,塑木型材销售6,502.09吨,碳化钨销售545.29吨。

(2)释放产能,推动项目建设,实现循环产业向深度和广度拓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废旧电路板中稀贵金属、废旧五金电器(铜铝为主)、废塑料的循环利用项目”进展顺利,截止2013年6月30日,已完成工程总量的85%;项目进入试运行阶段,初步实现经济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湖北、江西的电子废弃物产业基地全面运行,废旧家电的拆解总量达65万多台,成为湖北和江西废旧家电拆解的主力企业。

公司江西报废汽车处理基地的建设进展顺利,将于9月份进入试运行;湖北武汉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已几级推进土地征用、环评审批与项目备案、相关设计与设备调查工作,为年内开工建设提供了条件。江西、湖北、天津的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实施公司从废旧电池到电子废弃物再到报废汽车的城市矿产资源产业链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3000 吨动力电池用镍钴锰前驱体材料生产线,充分发挥与凯力克协同效应,进行低成本产业链的整合。

(3)优化内部治理结构,全面开展成本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组建了具有优秀专业能力和丰富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面对国内外整体经济低迷,公司实行大面积、全方位的成本控制,杜绝浪费,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尤其是物料、生产、公共管理、市场等环节用历史上最严厉的措施对成本展开控制,全面压缩成本。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开华

2013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1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8月5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3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8月16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朝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54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

获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孙公司江西格林美报废汽车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近日收到江西省商务厅下发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证书》(车回证书江西第[1314]号),有效期2013年8月-2015年8月,孙公司获得报废企业回收企业的资格认定。

根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7号)的相关规定,此资格的认定为孙公司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进一步推动公司报废汽车循环利用项目提供了有力支撑。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