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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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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双鹭药业股票代码00203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梁淑洁朱凯
电话010-88627635010-88627635
传真010-88795883010-88795883
电子信箱lsj268@vip.sina.comslyyzk@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44,356,979.78400,868,490.1935.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91,710,820.02222,969,299.053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72,535,234.91216,304,943.7226.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4,726,679.22188,117,722.66-39.0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3850.488130.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3850.488130.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4%12.85%0.5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345,530,053.442,216,701,651.115.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238,724,210.182,040,118,375.469.74%

注: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而增加公司总股本,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已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0,15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徐明波境内自然人22.66%103,518,58277,638,937  
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21.22%96,943,529 质押41,040,0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其他2.05%9,365,000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80%8,213,147   
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46%6,647,45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36%6,202,943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其他1.34%6,128,107   
汪滨境内自然人1.24%5,669,800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2%4,197,143   
中国建设银行-兴全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3%3,802,34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徐明波先生、第二大股东为新乡白鹭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两大股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八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与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同属全国社保基金所有;中国工商银行-上投摩根内需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同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1-6月份公司继续围绕公司2013年经营目标,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丰富项目储备,加强公司技术平台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推进高端产品的开发力度;全面推进并完成新版GMP建设和认证工作,不断完善生产质量体系和营销体系;继续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海外研发生产基地标准体系认证及临床研究项目进展顺利,国际营销网络建设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4,356,979.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1,710,820.0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8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稳步增长。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系本公司将持有的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80%股权转让给新乡市中心医院。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明波

2013年0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7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和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2013-019)全文详见2013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明波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公告》(2013-020)详见2013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马清钧先生和张鸣溪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和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3年8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7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95,175,000元,送红股合计76,140,000股。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28日实施完毕,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8,070万股增加至45,684万股。故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45,684万元。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684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45,684万元,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详细内容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3日(周二)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3-021)详见2013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正案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条款提出修改意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70万元。

修改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684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8070万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684万股,均为普通股。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1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8月9日以书面形式和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监事张春雷先生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实际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仲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及《201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半年度报告摘要》(2013-019)全文详见2013年8月16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28日实施完毕,该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38,070万股增加至45,684万股,故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至45,684万元。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5,684万股,注册资本增加至45,684万元,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3- 020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人: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鹭立生”)

委托贷款金融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借款人: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仁鸿”)

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计算)

利率: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一、委托贷款概述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鹭立生拟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普仁鸿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其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自委托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计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季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如本次贷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归还。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笔贷款数额较小,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已于2013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普仁鸿为公司持有20%股权的参股公司,且本公司董事长徐明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22.54%)同时担任普仁鸿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故该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朝阳区百子湾路16号百子园4号楼A单元1101号

3、法定代表人:陈济生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6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批发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精神药品(二类)、疫苗;销售医疗器械;普通货运。

7、股权结构: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更名为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普仁鸿55.65%股权,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普仁鸿20%股权,张智超持有普仁鸿15.5%股权,徐金霞持有普仁鸿4.5%股权,于艳持有普仁鸿2.7%股权,解东方持有普仁鸿1.65%股权。

8、经营情况: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资产986,364,273.25元,总负债893,047,676.96元,净资产93,316,596.29元。2012年营业收入2,254,472,340.77元,利润总额82,815,544.56元,净利润62,191,950.35元。以上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13年1至7月营业收入1,464,597,164.42元,净利润42,611,358.46元。截至2013年7月31日,总资产1,033,574,998.59元,总负债897,647,043.84元,净资产135,927,954.7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拟签订的协议包括以下内容:

1、贷款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2、贷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贷款期限:一年(自委托贷款款项到账之日起计算)

4、贷款利率: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5、贷款偿还:按季结算利息、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6、担保措施:普仁鸿承诺以其6,250万元应收账款为本次委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本次委托贷款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拟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委托贷款事宜后再行签署,委托贷款具体内容以公司签订的正式协议内容为准。

四、委托贷款决策程序与风险控制

(一)决策程序

公司委托贷款的决策程序如下:

1、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之前,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做好对外委托贷款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调查工作。公司内部审计部对公司财务部提供的风险评估进行审核。

2、董事会结合委托贷款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履约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风险和公允性,作出是否提供委托贷款的决议。在董事会权限之内的委托贷款事项,决议后可安排执行。超出董事会权限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

该委托贷款对象资信情况良好,之前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均已按时归还,从未发生逾期不还等行为。为最大可能地确保委托贷款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

1、接受委托贷款对象债务到期后未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

2、接受委托贷款对象或者就委托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3、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公司将及时采取催收贷款等措施,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1、委托贷款的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委托贷款的资金来源:双鹭立生自有资金。

3、存在的风险:普仁鸿多年来资信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和成长性良好,履约能力较强,不会影响委托贷款的按时偿还,故认为该笔贷款数额较小,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

4、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鹭立生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普仁鸿,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义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相关材料仔细查阅后,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我们认为本次北京双鹭立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双鹭立生”)向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下称“普仁鸿”)提供委托贷款的资金为双鹭立生自有资金。

2、鉴于双鹭立生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贷款给普仁鸿公司,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信誉良好,且向双鹭立生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不会影响委托贷款的按时偿还,故认为收回该笔贷款风险较小并且可以控制。

3、我们对公司董事会在审核此项议案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委托贷款事项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实施了回避表决。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一致同意该委托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在本次委托贷款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存在的对外委托贷款情形:公司曾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双鹭立生向普仁鸿提供了委托贷款5000万元,贷款期限自2012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0日止,该贷款已于2012年9月11日提前偿还。

除上述情形外,在本次委托贷款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无其他对外委托贷款情况。至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对外发放委托贷款总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4,011.84万元的4.90%。

八、公司无委托贷款逾期情况。

九、使用募集资金对外委托贷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完毕,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在以下期间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符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要求,包括: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同时,公司承诺在此项委托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13-021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现就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2013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2)审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3)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含)以上同意。审议议案(1)和议案(2)采用特别决议表决,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含)以上同意。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在来信或传真上写明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股东账户及联系方式,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49

传真号码:010-88795883

3、登记时间:2013年8月28日至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其他注意事项:

(1)会务联系人:朱凯

联系电话:010-88627635 传真电话:010-8879588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公司证券部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大会不发礼品及补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注:以下附件刊登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请投资者查阅: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题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1)审议《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2)审议《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赞成□、反对□、弃权□

(3)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 赞成□、反对□、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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