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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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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 融 街股票代码000402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晓鹏 
电话010-66573955,010-66573088 
传真010-66573956 
电子信箱investors@jrjkg.com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6,477,353,139.595,138,825,299.3826.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57,577,446.861,102,090,121.25-31.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638,521,846.84503,184,344.932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194,398,502.61-863,118,57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50.36-30.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50.36-30.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5%5.9%下降2.15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9,005,795,684.7770,030,327,731.72-1.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0,145,448,108.4919,794,053,145.141.78%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89,16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6.55%803,606,49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其他2.62%79,294,468----
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9%33,041,035----
中国太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级-集团自有资金-012G-ZY001深其他1.07%32,463,734----
山西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信海六号集合资金信托其他1.06%32,197,023----
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7%29,396,383----
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1%24,434,133----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其他0.75%22,779,680----
大连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0.72%21,751,298----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其他0.67%20,369,66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十大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房地产行业简述

(1)房地产政策变化情况

2013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在持续执行限购、限贷政策的同时,要求逐步完善保障房、房产税等行业调控长效机制,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2)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

2013上半年,全国住宅开发投资额为2.5万亿元,同比增长20.8%;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4.6亿平方米,同比增长30.4%;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额为2.8万亿元,同比增长46.0%。

2013年上半年,全国办公楼和商业营业用房开发投资额分别为2,011亿元和5,01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8%和26.1%;全国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分别为1,121万平方米、3,066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1.7%、8.3%;全国办公楼、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分别为1,514亿元、3,0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5.7%、20.5%。

2、公司的经营策略

(1)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和公司内部发展要求,2013年上半年,公司重点研究并推进了以下几项工作:

①完成战略修订,组织战略实施。

201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战略修订工作,明确了“立足北京,面向全国重点城市;以商务地产为主导,适当增持优质物业,以城市公寓及其他快速销售型项目为补充;以市场为导向、客户为中心,打造绿色、健康、科技、智能、文化的商务地产品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发展战略。同时,公司持续推动开发业务和自持业务经营模式、产品模式的创新,调整完善公司的管理架构和运行机制,对提高股东收益水平的重点环节,包括产品设计研发、综合成本控制、物业经营等重点推进,积极促进战略实施落地。

②强化发展意识、竞争意识、资本意识,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公司战略修订的核心内容,明确和强化了公司的价值标准,要求公司强化市场竞争,强调公司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与竞争组别中的位置相匹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③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公司内部体制机制改革。在发展体制上,逐步建立完善以资本为纽带的内生发展机制;调整公司高管人员的考核方法,高管人员收入水平与公司市场竞争地位相匹配;建立全员资本约束和资本回报意识,分配机制与资本收益挂钩,同时在公司内部将资源优先配置给优势企业和优势项目。

④转变发展模式,开拓发展空间,提升盈利能力。

积极推动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自持业务和开发业务以及自持物业各业态间实施分业、专业化管理,推动自持物业资产动态调整,并加强自持物业团队建设,持续提升自持物业经营管理能力,探索在自持物业中引进社会资本,建立以资本回报为核心的激励约束和发展机制;推动写字楼项目突破现有产品模式和营销模式,探索建立“客户服务中心、资产运营中心、商务服务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为核心的“4C”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面向中小企业的写字楼产品和销售,开展写字楼资产管理试点,扩大市场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商业项目自身经营能力,提升商业项目的收益水平;住宅项目提高价值创造能力。

⑤把握市场机遇,促进销售签约。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拓展营销渠道,发挥商务地产优势。201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销售签约128.5亿元,其中商务地产实现销售签约97.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约342%,商务地产销售签约占公司总体销售签约的比例为75.9%,公司商务地产特色进一步强化。

⑥优化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

公司根据房地产价值链关键环节调整管理架构,提升投资、产品研发、成本管理、物业经营等专业能力,提升公司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水平。

(2)2013年下半年,公司将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①积极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在保持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产品价值创造能力,提高开发、经营效率,持续提升毛利率水平,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力争净利润在2012年基础上更好的增长。

②加强销售和回款,全面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发挥商务地产优势,积极推进大客户签约及面向中小客户的写字楼销售;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加强住宅产品的研发和营销渠道建设,加快重庆、惠州等住宅产品的销售。

③努力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持续提升开发项目周转速度,加强成本、费用系统管控,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水平。

④加强自持物业团队建设,改革发展机制,调整自持物业结构,资源向优势项目倾斜,提升现有项目回报水平,为实现三年规划效益提升目标打好基础。

⑤以多种方式在公司已进入城市和其他区域重点城市获取以商务地产项目为主的土地资源;通过项目合作吸引社会资本,扩大公司开发规模。

⑥在战略实施过程中,持续深化公司机制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和业务模式;完善人才评价、激励、使用和培养机制,满足公司发展人才需求。

⑦通过信息化和系统化建设,努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效果,提升公司精细化管理水平。

⑧以满足客户需求和提升客户体验为中心,努力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提高客户满意度。

⑨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益,提升资本回报水平,加强公司市值管理,以多种方式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3年3月,经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平分局批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设立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金融街购物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19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3年8月14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3年8月5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应邀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3年半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网络(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

2、以8票赞成、1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同意关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公司金融街广安中心项目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公司将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出售给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总价款为508,500,000元人民币,授权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3-020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开发建设的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4号楼东侧5个楼层办公楼(以下简称“该项目”)售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并与恒泰证券签订《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该项目暂定总价款为5.085亿元。

协议书约定:“本协议经双方各自完成公司治理结构审批程序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交易决策权限属于公司董事会,应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13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交易,关联董事鞠瑾先生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简介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8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注册资本:2,194,707,412元;

注册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 号;

经营范围:证券的承销和上市推荐;证券自营;代理证券买卖业务;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红利的支付;证券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发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恒泰证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时间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2年96.4643.737.331.17
2013年一季度124.6545.024.481.94

公司认为恒泰证券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方股权结构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08,000,00014.03%
北京西环置业有限公司225,000,00010.25%
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6,000,0008.02%
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65,000,0007.52%
深圳市汇发投资有限公司154,000,0007.02%
其他股东1,166,707,41253.16%
总计2,194,707,412100.00%

3、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副董事长鞠瑾先生任恒泰证券董事,同时,恒泰证券董事长庞介民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恒泰证券董事陈广垒先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和10.1.5条,恒泰证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恒泰证券购买该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参考项目本身因素及近期项目其他部分市场成交价格,本次关联交易销售价格与市场销售价格一致,销售价格公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书内容,该项目地上部分暂定建筑面积为10,000平米,购置单价为50,000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暂定总价款为5亿元;地下部分暂定建筑面积为500平米,购置单价为17,000元人民币/建筑平米,暂定总价款为0.085亿元。地上地下合计暂定总价款为5.085亿元。该项目最终面积以具有相关资质的测绘机构出具的面积实测报告为准。

双方将根据协议书的约定,在该项目具备网上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条件时,由公司或公司指定子公司与恒泰证券签订《预售合同》。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销售事项,公司与恒泰证券签约有利于加快项目周转速度,促进项目回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将该项目出售给恒泰证券,交易总价款为5.085亿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定价参考项目本身因素及近期项目其他部分成交价格,销售价格公允,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一致。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恒泰证券签订的《金融街广安中心B地块项目写字楼订购协议书》。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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