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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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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华菱星马股票代码60037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金方放李峰
电话0555-83230380555-8323038
传真0555-83230310555-8323038
电子信箱xm600375@163.comleef7951@163.com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9,956,710,770.996,916,202,154.2143.9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27,970,787.242,681,802,418.3750.20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382,657.94547,392,209.00-144.28
营业收入3,756,115,526.572,378,847,037.9957.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227,507.35110,898,538.0251.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1,487,778.3163,271,550.0592.0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084.12增加1.9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0.2751.8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0.2751.85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账户总数为24,168户。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报告期末已完成的非公开发行但尚未登记的股东及股份)

单位:股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4.2057,614,793质押28,200,000
史正富境内自然人12.8952,297,12252,297,122质押52,297,122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9.5038,526,94638,526,946质押34,202,387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8.0332,599,72332,599,723无0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3029,636,11229,636,112无14,800,000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8423,708,88923,708,889质押21,047,622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3817,781,66717,781,667质押17,781,667
杭玉夫境内自然人2.8511,558,08311,558,083无0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境内非国有法人2.5510,343,050143,050无0
浙江鼎悦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810,076,27810,076,278无0

截至2013年7月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加工制造业3,649,432,374.823,119,239,311.5414.5356.6054.79增加1.00个百分点
物流业9,497,537.159,178,024.643.36   

报告期内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57,614,793人民币普通股57,614,79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专用证券账户10,343,050人民币普通股10,343,050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6,376,744人民币普通股6,376,744
中国银行-同智证券投资基金2,482,425人民币普通股2,482,425
陈亚楼1,200,000人民币普通股1,200,000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1,051,952人民币普通股1,051,952
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1,015,956人民币普通股1,015,956
徐烜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
邵正芬989,400人民币普通股989,400
中国建设银行-诺德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647,420人民币普通股647,4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7、东海基金公司-工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8号资产管理计划和东海基金公司-工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9号资产管理计划同属于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3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及固定资产投资恢复增长和国家加强环保政策的实施,近期国内重型商用车市场恢复性增长,致使公司重卡和专用车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中心”的经营方针,紧紧围绕“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竞争优势”这一工作主题,认真落实“降成本、抓质量、创品牌、增效益”的各项经营措施,立足自主品牌建设,在坚持以重型汽车、重型汽车底盘和重型专用车为主导的前提下,加快新产品和关键零部件的研发,不断完善产业链,着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推进事业部制改革,强化内部管理和成本费用控制,深化营销体制改革和创新,完善大金融平台,积极推进第三方物流,完善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积极利用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巩固和强化公司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运行稳定,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5,611.55万元,同比增长57.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22.75万元,同比增长51.69%。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马鞍山华神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3757,614,793质押28,200,000
史正富境内自然人9.4152,297,12252,297,122质押52,297,122
安徽星马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9338,526,94638,526,946质押34,202,387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8732,599,72332,599,723无0
安徽星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3329,636,11229,636,112无14,800,000
马鞍山富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4.2723,708,88923,708,889质押21,047,622
平安大华基金公司-平安-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3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4.0522,500,00022,500,000无 0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2017,781,66717,781,667质押17,781,667
东海基金公司-工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8号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3.0316,850,00016,850,000无 0
东海基金公司-工行-东海基金-工行-鑫龙9号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3.0316,850,00016,850,000无 0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销售量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销售量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量增长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加大对研发的投入等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随着融资规模的扩大,相应的利息支出相应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性应收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行股票募集到资金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发动机研发持续支出所致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756,115,526.572,378,847,037.9957.90
营业成本3,198,247,549.142,049,298,809.4756.07
销售费用111,202,956.1296,162,691.4215.64
管理费用160,673,493.04108,596,514.9547.95
财务费用40,859,991.8722,392,705.8782.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2,382,657.94547,392,209.00-144.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4,622,898.57-597,832,204.8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00,142,134.14-11,801,501.64
研发支出174,008,350.40131,072,560.0932.76

子公司

全称

子公司

类型

所处行业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

比例

期末总资产

(万元)

期末净资产

(万元)

本期净利润(万元)
华菱汽车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制造业36,823.208874100.00%614,701.63188,932.3712,687.12
星马专汽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专用汽车制造业12,000.00100.00%49,609.578,489.541,757.07
福马零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10,000.00100.00%29,783.8510,668.631,021.27
徽融租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行业26,000.0073.46%26,338.0125,853.11-149.38
福瑞贸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外贸行业4,054.00(港币)100.00%3,188.851,891.33-2.35
四川物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物流行业1,000.0051.00%3,292.07943.32-56.73
索达机械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5,000.00100.00%16,965.444,531.57-424.49
福马车桥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2,000.00100.00%5,911.986,152.80-135.34
凯马零件华菱汽车全资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500.00100.00%17,963.50107.09-380.31
湖南华菱华菱汽车控股子公司汽车制造业6,000.0066.67%25,587.753,817.67-183.42
天津星马星马专汽全资子公司专用汽车制造业9,000.00100.00%28,602.516,104.53-743.07
湖南星马星马专汽控股子公司专用汽车制造业4,500.0066.67%12,844.322,345.18100.69
福亨内饰福马零件控股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4,000.0060.00%5,951.004,312.65308.22
镇江索达福马零件控股子公司汽车零部件制造业5,000.0051.00%3,820.062,971.83-11.28
海南物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物流行业3,000.0051.00%3,503.642,942.58-57.42

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投资项目资金总额6,735.96
变更后的项目名称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项目拟投入金额是否符合计划进度
增资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1000辆铝合金粉粒物料散装运输车制造项目6,735.96
合计6,735.96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华菱星马是全国重要的重型卡车、重型专用车及零部件生产研发基地,国家重点支持企业,首批“国家汽车整车出口基地企业”,第四批国家科技部科技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倡导发展自主品牌、坚持自主创新的典范。

公司主导产品为重型汽车、汽车底盘、重型专用车、核心汽车零部件等系列产品,其中重型卡车是替代进口的主流品牌,并出口到东欧、北非、东南亚、南美等地的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专用车是享誉市场的知名品牌,长期占据国内市场的主导地位。

经过多年的不断积累与完善,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经营理念,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机会、为企业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的经营宗旨。公司产品连续多年荣获中国质量协会“全国用户满意产品”称号。

1、技术与研发优势

公司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了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公司不断地巩固和发展与各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和国外知名公司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全、完善了以公司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技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活动,解决技术难题,理清发展思路,为企业发展及技术创新工作做出了关键的贡献。公司为增强技术人员的凝聚力,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以人为本、科技为先、创新为魂、追求卓越”的企业经营理念。技术中心建立了各种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不断改善创新硬件、软件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人员的创造性,积极利用国内外智力资源来为企业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服务。

2、完整产业链优势

本公司兼具专用车、重型汽车生产资质,使得星马专用车与华菱重卡共享整车生产资源,同时,能够扩大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使重型汽车生产与专用车生产能够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本公司和华菱汽车在产业上的互补优势,从而在国内重型汽车行业和专用汽车行业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延伸公司产业链。同时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上游的核心零部件,完善产品的产业链,为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3、营销与服务优势

公司选拔优秀人才加入营销队伍,持续开展营销理论和实务操作培训、企业文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培训,提高营销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和归属感,制定合理有效的政策和策略,进一步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采用创新性营销方式,培育有一定实力和市场拓展资源的一级、二级经销商和服务商,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增加市场销量,提高市场份额。同时,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使售后服务能与产品销售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发展综合服务商,建立快速的用户培训、配件供应、故障处理响应机制,提高客户群的忠诚度和美誉度。

4、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星马专用车和华菱重卡两大自主知识产权品牌产品,两者均为安徽省名牌产品。星马专用车是我国工程类专用汽车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公司的散装水泥车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市场影响力最大的专用车,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菱汽车是国家定点载重汽车生产企业。另外公司不断研发出了LNG车型、星凯马发动机车型和国四车型等新产品并申报了工信部公告、燃油公告和环保公告;通过市场推介会等各种终端活动,把新产品推向市场,并鼓励经销商开展市场推介和宣传活动。矿用自卸车和LNG重卡成为新的销售亮点,矿用自卸车的销售区域扩大,产销超过1000台,跻身行业前三名,LNG重卡实现了批量销售。目前,公司进一步加强品牌宣传力度,加大宣传投入,通过电视广告、高速公路标牌及各种展会等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用户和经销商开展工地宣传和区域市场宣传,参与各种汽车业政策法规的研讨和论坛活动;同时深化品牌的精益化、优质化、高端化和人性化内涵,提高品牌的认知度和影响力。

5、人才优势

在用人机制方面,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以优惠的人才政策,宽松的用人环境,富有竞争力的用人机制,广阔的发展空间,不断吸引人才加入星马公司的开发队伍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在公司以"感情留人,事业留人"的人才理念中,人才被视为技术中心最宝贵的财富。制定了个人能力贡献与企业整体经营状况相挂钩的薪资政策,对高级技术人才的汽车、住房、通讯等采取了无偿使用、费用补助;对一般设计人员实行房帖、车补、通讯补助等办法。通过这一系列制度、薪酬、福利的实施来吸引高级技术人才的加盟。公司技术中心通过"公开、公平、公正"业绩评估的机制,选拔核心人员进入中层管理层,因岗设人,大胆提拔年轻人并委以重任。内部管理方面采用竞争上岗,实施动态管理。

6、成本优势

公司注重精细化管理,确保公司的综合成本优势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采购方面,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招标制度,不断优化供应商群体结构,不定期的考核供应商,逐步淘汰规模小、产能不足、质量不稳定的供应商,择优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稳定、信誉度高的供货方,坚决杜绝独家供货行为。同时,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保持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为高效低价地采购提供了条件。在生产方面,公司依靠多年专业从事重卡和专用车生产的优势,采取了一系列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善流程,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公司通过统计分析出阶段性常规配件的规律,组织批量生产;涂装车间通过合理设置生产线上的车桥数量,可以做到不重复加热,节约能源;车桥车间严格控制物料配送,做到大件按台配送,小件循环补料;通过改进工艺、严格执行各项工艺操作规程,减少了原材料耗费并降低了废品率。

7、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运营与发展,公司已形成一套集科研开发、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信息管理、市场营销及全方位营销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管理体系。公司实施整车销售管理系统(即DMS系统),用以加强整车管理和应收账款管理。公司重视应收账款的回款工作,并将回款率纳入营销业绩考核中,以提高应收账款回款率;公司加强库存管理,降低存货余额,坚持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除战略物资外,其他原材料逐步实行零库存管理,以减少原材料库存,同时根据DMS系统提供的实时库存信息,对库存期限较长的车型采取更优惠的返利方式促销,以有效降低库存商品的库存量;公司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制度,加强产品质量审核和过程质量审核,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和3C认证的各项要求,并且对重卡及专用车进行系统策划,设立关键质量控制点,树立产品良好的品质形象。

8、财务优势

公司历来重视财务管理职能,控制成本费用,保持合理的现金流。为加强企业资金管理,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大力推进金融按揭业务,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在积极利用金融政策促进销售的同时,有效保证公司应收账款资金的及时回笼,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循环。另外,公司充分利用与多家银行合作的契机,进行融资利率比价,最大限度降低公司融资成本。

(四)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整车及底盘2,122,522,209.341,885,124,683.6011.1844.2242.35增加1.17个百分点
专用车1,461,573,819.341,195,011,189.2618.2494.0889.37增加2.03个百分点
汽车零部件65,336,346.1439,103,438.6840.15-38.05-34.47减少3.27个百分点
物流9,497,537.159,178,024.643.36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3年3月17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8331.3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28331.3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量的100%。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5号)核准,2013年6月28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336.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63.9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验证。截止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3,593,124,422.2261.96
国外65,805,489.75-41.22

①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5000辆专用汽车技术改造项目共投入募集资金21,595.34万元,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②公司1000辆铝合金粉粒物料散装运输车制造项目是基于国外同类产品应用较为广泛而国内目前尚属空白,且随着国家大型燃料酒精项目和大型粮食储备库的兴建而实施的配套项目。但是,铝合金车身的成型及焊接工艺复杂,投入资金量比较大,同时由于铝合金材料的成本偏高,导致该车型的市场售价较高,而目前国内市场的接受能力较小。鉴于市场情况发生变化,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07年9月1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735.96万元人民币全部变更为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的增资。

③年产5万台重型车发动机项目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于2013年6月28日到位。截止报告期末,该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年份募集方式募集资金总额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03首次发行28,331.3028,331.30
2013非公开发行117,863.90117,863.90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合计146,195.2028,331.30117,863.90存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07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利用募集资金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735.96万元人民币全部变更为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的增资。

公司此次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对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专用汽车市场,扩大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原材料运输成本,提高产品规模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有关决议,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部分及相应利息收入全部用于对子公司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实际出资额为7,000万元人民币(多出部分系公司自有资金),出资款项公司已于2008年2月14日汇入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账户,该笔出资已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华普验字[2008]第259号验资报告。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承诺项目名称是否变更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实际投入金额是否符合计划进度是否符合预计收益
5000辆专用汽车技术改造项目25,144.0021,595.34
1000辆铝合金粉粒物料散装运输车制造项目14,400.00
年产5万台重型车发动机项目132,000.00
合计171,544.0021,595.34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2012年年末总股本405,740,5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50 元(含税)。个人股东由公司代扣代缴所得税。本次实际用于分配的利润共计142,009,208.9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013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司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9日,除息日为2013年5月30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3年6月5日。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6月5日实施完毕。

3.3其他披露事项

(一)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不适用

董事长:刘汉如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28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8月5日以电话、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9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截止2013年6月28日11: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8名发行对象向主承销商指定账户缴纳了认股款,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3年6月29日出具了国浩验字[2013]829A0004号《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网下认购资金验证报告》。

2013年6月28日,主承销商在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划转了认股款。2013年6月29日,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3年6月28日止,华菱星马已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3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863.90万元。其中:股本15,000.00万元,资本公积102,863.90万元。2013年7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公司董事会决定新设一个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新设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为:

账户名称: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营业部

账号:79460188000117759

上述账户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年产5万台重型车发动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汉如先生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改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刘春苗女士因工作变动已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根据总经理沈伟良先生的提名,同意聘任陈红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附:财务负责人简历

陈红友,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2年7月毕业于安徽工业大学会计专业。2002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部长,审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29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8月15日上午10时整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羊明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信息披露编报准则的要求编制,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书面确认,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30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85号文核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1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2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336.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863.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9日出具的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连同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公司已在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9460188000114227。

公司子公司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菱汽车”)在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开设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实施主体专户”),账号为79460188000114145。

安徽华菱汽车有限公司发动机分公司(以下简称“发动机分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开设实施主体专户,账号为79460188000117759。

上述专户仅用于华菱汽车年产5万台重型车发动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对实施主体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可以以不同期限的定期存单方式存放,公司承诺上述募集资金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实施主体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单的方式续存,并通知保荐机构。公司募集资金存单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质押。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华林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荐机构应当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赵鹏、龚寒汀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 存放机构查询、复印公司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查询公司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保荐机构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查询公司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募集资金存放机构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 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或实施主体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的支出清单。

6、保荐机构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更换保荐 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同时向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机构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 议的效力。

7、募集资金存放机构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对账单或向保荐机构 通知专户和实施主体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和实施主体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保荐机构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31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8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15,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08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3年7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公司于2013年7月10日刊登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根据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会验字[2013]2026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21,2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336.1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17,863.9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中管理。

二、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备案审批情况环评审批情况
年产5万台重型车发动机项目132,000.00国家发改委

发改产业【2011】3251号

安徽省环保局

环评函【2009】525号

合 计132,0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73,053.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之间存在资金缺口,将由本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2013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专项意见

1、保荐机构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菱星马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2)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华菱星马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未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

(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计划不超过12个月。

(4)华菱星马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保荐机构同意华菱星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完相应程序后,将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华菱星马 编号:临2013-032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负责人刘春苗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春苗女士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刘春苗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春苗女士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目前,刘春苗女士原先所负责的工作已经平稳过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在此,本公司及董事会对刘春苗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华菱星马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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