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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8月1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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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31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年8月12日,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和投资”)通知,长和投资在2013年8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08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47%。

长和投资在2013年1月28日--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9,089,100股,占公司总股本4.53%(详见2013年1月30日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至此,长和投资自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8月9日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175,5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

本次权益变动后,长和投资仍持有公司股份265,591,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长园集团

股 票 代 码: 6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

1310-1312

通 讯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

1310-1312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特定意义:

长和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长园集团、上市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本报告书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310-1312

法定代表人:彭日斌

注册资本:港币28,333.3333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股权结构:香港长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72.36%股权,深圳市通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7.64%股权

成立日期:1992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工业、农业、基础设施、能源等领域进行投资。二、受公司所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第一、协助或代理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材料、原器件、零部件,并在国内外销售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及提供售后服务;第二、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第三、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咨询;第四、协助公司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向公司的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在上海、北京市设立办事处。

组织机构代码证:61883988-7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618839887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中心商务大厦1310-1312

邮政编码:51804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6,36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23269,677,769-39,089,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497,062,60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其他1.6214,029,95414,029,954 未知
许晓文境内自然人1.2510,790,2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58,199,9495,599,949 未知
第一创业证券-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9946,039,3186,039,318 未知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65,673,6335,673,633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964,285,3764,285,376 未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其他0.463,933,500697,549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其他0.413,499,814599,987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269,677,76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97,062,60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14,029,954

许晓文10,790,2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199,949

第一创业证券-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039,318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5,673,633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4,285,37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3,933,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3,499,81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以上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和投资除持有265,591,369股长园集团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权益变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需求。

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持有长园集团30.76%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有可能继续减少其在长园集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2013年1月28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持有长园集团308,766,869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35.76%。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3年1月28日至2013年8月9日之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3,175,500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5.00%。

减持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彭日斌董事长/总经理中国香港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仍持有长园集团265,591,369股,占长园集团总股本的30.76%。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长和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长和投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本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长园集团 证券法律部

联系电话:0755-26719476

信息披露义务人: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股数比例
2013年1月28日6.19元15,000,000股1.74%
2013年1月29日6.19元24,089,100股2.79%
2013年8月9日6.62元4,086,400股0.47%
合计43,175,500股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和投资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3032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公司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经事后核查,现对披露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半年报全文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中“二、股东情况”内容和半年报摘要中的“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予以更正:

原文股东情况表如下:

单位:股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长园新材料港F栋5楼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股票代码600525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商务大厦1310-1312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308,766,869股 持股比例:35.7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持股数量: 265,591,369 股 变动比例: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公司对 2013 年半年度报告前十名股东中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明细进行了查询,确定其中最大的个人股东持股不在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内,因此现对前十名股东进行了重新排名,更正股东情况表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6,366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增减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1.23269,677,769-39,089,100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2497,062,60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其他1.6214,029,95414,029,954 未知
许晓文境内自然人1.2510,790,2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958,199,9495,599,949 未知
第一创业证券-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其他0.69946,039,3186,039,318 未知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665,673,6335,673,633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4964,285,3764,285,376 未知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其他0.413,499,814599,987 未知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373,196,3823,196,382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长和投资有限公司269,677,769人民币普通股269,677,769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97,062,608人民币普通股97,062,608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零组合14,029,954人民币普通股14,029,954
许晓文10,790,276人民币普通股10,790,276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8,199,949人民币普通股8,199,949
第一创业证券-工行-创金价值成长5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6,039,318人民币普通股6,039,318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5,673,633人民币普通股5,673,633
中国工商银行-融通动力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4,285,376人民币普通股4,285,37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二组合3,499,814人民币普通股3,499,814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3,196,382人民币普通股3,196,382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半年报全文第八节财务报告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中(十一)固定资产中累计折旧合计项,因工作人员理解错误,将“本期计提”数据误填入“本期新增”中,现更正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账面余额本期新增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账面余额
二、累计折旧合计:366,203,719.45 36,492,199.054,157,269.09398,538,649.4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100,006,456.52 14,031,356.401,397,888.77112,639,924.15
机器设备154,952,070.74 14,825,782.85634,724.4169,143,129.19
运输工具22,331,146.71 2,228,237.49600,348.0023,959,036.20
???其他设备88,914,045.48 5,406,822.311,524,307.9292,796,559.87

三、半年报全文第八节财务报告部分,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二)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四)关联交易情况”和“(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金额单位为元,现更正为万元,更正后上述表格依次如下:

(二)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企业类型注册地法人代表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本企业持股比例(%)本企业在被投资单位表决权比例(%)组织机构代码
二、联营企业
北京中昊创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凌敏制造业4,000303078482677-4
成都普罗米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陈心一制造业1,000303079780075-X

(四)关联交易情况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方式及决策程序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广州电力技术销售产品市场价格407.470.72930.462.28
福州电力技术销售产品市场价格154.200.27205.020.50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上市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期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广州电力技术-16.92 616.60 
应收账款北京中昊77.08 77.08 
应收账款福州电力技术327.10 213.09 

上述更正为数据录入错误,对201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没有实质影响。公司对因此给投资者和半年报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会加强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修订后的2013年半年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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