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定2013-03号
1、重要提示
(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新大洲A | 股票代码 | 000571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任春雨 | 李晶、王焱 |
电话 | (0898)68590005或(021) 61050111 | (0898)68590005或(021) 61050111 |
传真 | (0898)68590005或(021) 61050136 | (0898)68590005或(021) 61050136 |
电子信箱 | renchunyu@sundiro.com | lijing@sundiro.com、wangyan@sundiro.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27,596,753.89 | 526,281,730.01 | -18.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035,174.83 | 77,439,563.76 | -4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4,306,618.90 | 76,577,798.88 | -42.1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6,924,738.38 | 77,382,423.23 | -186.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98 | 0.1052 | -43.1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98 | 0.1052 | -43.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6% | 4.35% | -1.89%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 2,831,632,249.66 | 2,821,265,776.61 | 0.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82,913,008.81 | 1,781,665,405.61 | 0.07% |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 125,471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份状态 | 数量 |
海南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16% | 89,481,652 | 0 | | |
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9% | 50,000,000 | 0 | | |
山西同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5% | 6,263,586 | 0 | | |
陈瑞明 | 境内自然人 | 0.83% | 6,117,929 | 0 |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9% | 2,100,671 | 0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9% | 1,420,200 | 0 | | |
陈庆龙 | 境内自然人 | 0.19% | 1,384,800 | 0 | | |
陈庆特 | 境内自然人 | 0.19% | 1,370,100 | 0 | | |
朱秀珍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175,000 | 0 | | |
张琼英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162,900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及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3年上半年,世界经济仍处于深度调整期,中国经济增速放缓趋势延续。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落实,但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摩托车产业需求面临下行压力和煤炭产业降价的局面仍在持续,公司的两大支柱产业面临较严峻的考验,公司营业收入及整体盈利水平呈现下滑态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759.68万元,同比减少18.75%;实现利润总额7,883.51万元,同比减少33.3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03.52万元,同比减少43.14%。
公司上半年运营情况如下:
一、重点项目有序进行
报告期内,五九集团重点组织新胜利煤矿的建设,上半年完成投资6,031万元,矿建、土建、安装工程等工作积极向前推进。能源科技公司的100万吨/年低阶煤热解提取煤焦油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进入施工期,上半年已投入资金6,163万元。
新大洲本田在上半年加快新品的推出,其中4月上市的A5电动车,一个多月开单突破万台,计划达成率实现384%;MC3(锐彪)方灯版、圆灯版陆续上市,全新配置得到市场认可;自主开发的经典小踏板自由Today的上市,受到经销商和顾客的一致好评。
二、主要产业业绩情况
受摩托车行业整体走弱、海外市场需求下降影响,新大洲本田2013年上半年销售较去年同期略有缩减,累计生产摩托车444,929辆,销售摩托车451,238辆,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5.24%和2.28%。其中,内销摩托车244,707辆,同比增长5.26%,出口摩托车206,531辆,同比下降9.93%,出口创汇21,084.17万美元。实现营业收入266,010.26万元,同比下降1.99%,实现净利润6,939.01万元,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3,469.50万元,同比均下降32.13%,净利润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出口下降和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同比大幅增加所致。尽管利润有所下滑,但上半年新大洲本田系列新品不断推出,为企业后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
本报告期内,五九集团克服采掘面搬家、地质条件变化和外围市场压力的影响,生产煤炭143.81万吨,销售煤炭121.17万吨,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65%和7.69%;受煤炭行业形势下滑和进口煤冲击等因素影响而使吨煤售价同比下降,以及五九集团上海公司对外拓展的煤炭销售业务量同比减少,导致本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336.06万元,同比下降31.61%,实现净利润3,048.50万元,同比下降58.22%;由于本公司持有五九集团的股权比例由上年同期的85.88%减为本报告期的51%,五九集团本报告期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1,554.74万元,同比下降75.19%。
上半年,新大洲物流通过深化专线事业部改革、抓优质客户资源,实现营业收入13,366.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50%,但受人工成本和运输成本上涨及收到的政府税收补助同比减少等因素影响,实现净利润486.95万元,同比下降17.41%,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389.56万元。
报告期内,受政府产业政策的影响,能源科技公司电石项目持续停产整修;新建的低阶煤热解提质项目已进入施工期,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90.97万元。由于本公司持有能源科技公司的股权比例由100%减至50%,向本公司贡献净利润-845.49万元,同比减亏60.56%。
三、在产业升级方面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参与投资设立了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通过与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元化的航空企业中航发展合作以新设公司的方式组建合资企业,为我公司高起点涉足航空领域创造了条件。中航新大洲将在飞机零部件制造等业务领域发展。公司未来仍将拓展能够使公司注入新活力、实现产业升级的投资项目。
四、公司内控制度进入全面正式运行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制度进入全面正式运行阶段,公司治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上半年,公司内控办组织实施了《内控风险评估》的问卷调查,为2014年度开始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了进一步对重点业务循环的管理流程和内控运行效果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效益性进行调查摸底,内控办对各子公司2013年度重点业务循环实施优化的调研访谈,为下半年修订手册和制度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数据。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3-03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8月12日在海口设主会场,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黄运宁副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赵序宏董事长代为出席及表决)。会议由赵序宏董事长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有关本报告的具体内容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摘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
(二)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副总裁的议案》。
当前,本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一是现有产业进入了一个良性发展阶段;二是新产业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三是当前面临经济下行带来的严峻挑战。为了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强化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尽快完成公司的梯队建设。赵序宏董事长提出辞去兼任的公司总裁职务,提名杜树良同志担任公司总裁,提名增补杜岩、何妮、侯艳红为公司副总裁。其中,杜岩仍兼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首席副总经理,何妮仍兼任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侯艳红仍兼任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会议接受了赵序宏董事长辞去兼任的总裁职务,并经投票表决,均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聘任杜树良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杜岩先生、何妮女士、侯艳红女士为公司副总裁。
上述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1,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冯大安、谭劲松、王树军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杜树良先生原为公司副总裁,履新的三位副总裁均为公司主要业务领域的经营责任人,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同意公司董事会相关决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的提案》。
公司现任证券事务代表陆弘先生因工作需要,专职担任董事长秘书,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董事会同意任命王焱女士和李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新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2,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自任命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1:新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杜树良:男,195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78年8月至1994年2月,任内蒙古呼伦贝尔盟商业学校教员、财会教研室主任、讲师;1994年3月至1997年7月,任海南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所长助理、注册会计师;1997年8月至2000年4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12月至今,任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0年4月至2013年8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3年9月至今,任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五至七届董事会董事。
杜树良先生现为本公司董事兼总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该公司持有本公司6.79%的股份。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杜树良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0,084股;杜树良先生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杜岩:男,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1996年3月至1996年6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主任设计师;1996年6月至2000年2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部长;2000年2月至2002年3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经理;2002年4月至2005年12月,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经理;2006年1月至2011年4月,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5月至今,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首席副总经理。上海市青浦区政协委员。
杜岩先生现为本公司副总裁,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首席副总经理。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杜岩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杜岩先生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何妮:女,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内审师。1996年5月至2001年12月,在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工作;2002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上海新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经理、总经理助理、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1月至2013年1月,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2013年1月至今,担任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政协委员。
何妮女士现为本公司副总裁,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何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何妮女士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侯艳红:女,196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8月进入本公司的前身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先后在公司湛江办事处任内勤、出纳,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任文员、主管;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后,于1993年1月至1995年8月,任海南新大洲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副部长并主持工作;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任新大洲海南总汇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12月在新大洲研究所工作;1999年12月至2000年7月,在本公司产研本部生产计划调度部和公司企业管理部工作;2000年7月至2001年1月,任新大洲销售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工会主席,期间担任上海市工代会代表,被评为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9月至今,任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侯艳红女士现为本公司副总裁,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侯艳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侯艳红女士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附件2:新任命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焱:女,198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2001年9月就读于中北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2005年9月就读于上海师范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就职于投资公司任行业研究员。2012年6月至今,在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任证券事务主管。
王焱女士现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王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焱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李晶:男,1975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1995年7月就读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法国国立高等化工学校,获工学硕士学位。曾任职多家外企。2013年1月至今,就职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李晶先生现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此外,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李晶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晶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13-03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及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5号海南锦鸿温泉花园酒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序宏董事长因公务原因未出席现场会议,授权杜树良董事主持会议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2名,代表股份数量139,481,6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陈建平律师、张蔚思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1、《2013年度上海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报告》
表决结果:上海浩洲车业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他股东以同意89,48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议案。
2、《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481,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通过本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信息。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蔚思律师、陈建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