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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3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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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13-051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之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以及由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2013年5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签订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500万元向恒丰银行购买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理财产品。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理财产品名称: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2013年31期B款)”。

 2、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000元(伍佰万元整)。

 3、理财产品期限:56天。

 4、理财产品起息日:2013年8月1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3年9月26日。

 6、理财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7、产品收益率:4.55%(年化)。

 8、本金和收益兑付时间及支付方式:理财产品到期日,恒丰银行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9、理财产品投资方向:本理财产品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上市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票据、AA级(含)以上信用类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各类金融债(政策性金融债、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债券回购、银行同业间应收款项等)以及其他在银行间市场可以由公允价值计量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1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1、赎回及提前终止:本产品到期日之前,投资者无权提前终止,但恒丰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或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对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投资比例或对已约定的理财产品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时,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后,如投资者不接受的,则投资者可按照销售文件的约定提前赎回;同时,本理财产品成立后,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恒丰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理财产品。

 12、公司与恒丰银行青岛福州路支行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理财产品仅是针对当前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所设计;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则其将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等行为的正常进行。

 2、市场风险:交易期内可能存在市场利率上升、但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的情形;受限于投资组合及具体策略的不同,理财产品收益变化趋势与市场整体发展趋势并不具有必然的一致性。

 3、流动性风险:普通情况下公司不享有提前终止权,则公司在产品到期日(恒丰银行依照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协议的,提前终止日被视为产品到期日)前无法取用产品本金及产品收益。

 4、再投资风险:恒丰银行可能根据协议的约定在交易期内行使提前终止权,导致理财产品实际期限短于协议约定的期限。如果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公司将无法实现期初约定的全部产品收益。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协议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查询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无法及时了解理财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3年5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0.5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2月2日到期、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4年5月27日到期(公告编号:2013-044)。

 2013年5月30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签订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其中,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8月30日到期、1亿元理财产品将于2013年11月29日到期(公告编号:2013-045)。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5月2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路支行与公司签订的《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约》;

 2、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恒盈系列”理财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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