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3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
获发审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5月2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
2013年7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3-032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26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通知:
1、东塑集团2012年8月2日质押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的22,000,000股股票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解除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7%。
2、东塑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2,000,000股股票,质押给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支行,为东塑集团8,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出质,借款期限为1年,质押期限从2013年7月2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该宗质押于2013年7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此次股权质押的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47%。
截止本公告日,东塑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7,693,56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7.54%,其中已质押股份为77,520,000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0.7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79%。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