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3-03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近期收到消费税退税款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7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退(免)消费税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税2012年第36号),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所在地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核准,同意退还公司在2013年2月份至4月份发生的购买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燃料油所缴纳的消费税10,561,895.12元。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上述款项。根据相关会计制度规定,该笔消费税的退还将增加公司2013年度净利润10,561,895.12元。
公司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