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7月15日,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5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列席了会议。
会议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签署500MW光伏电站合作项目入园合同的议案》。
为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以及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局的战略合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在战略合作范围内,公司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签署500MW光伏电站合作项目入园合同,在宁东基地投资50亿元建设500MW光伏电站项目,合同内容待签署后另行披露。本项目是中央企业在宁夏的重点项目之一。
公司将在履行相关投资决策、项目审批等前置程序后,在宁东基地投资建设500MW光伏电站项目,该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另行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