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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7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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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3-028

 债券代码:122028 债券简称:09华发债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7月1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国债回购业务的议案》。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同意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参与国债回购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办理国债回购交易的具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开立账户、签订相关协议、业务操作等。授权期限为一年。

 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国债回购业务的

 议案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公司开展国债回购业务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运营效益,拟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我们认为公司参与该项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益和利润水平,无损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参与该项业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授权公司开展国债回购业务。

 独立董事签名:

 张学兵 王全洲 陈世敏 江 华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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